近日,园区某外企员工吴先生自驾车辆在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吴先生胸骨骨折入院。经交警部门认定,吴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吴先生向公司汇报并申请工伤,却被公司告知因为吴先生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吴先生就该次事故是否能构成工伤前来咨询经权律所。 小伙伴 吴先生 法先声 经权律师
经权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经权发声 虽然吴先生的这次事故最终被认定为了工伤,但是并不代表所有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皆能够成工伤,员工必须证明事故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如果在因公外出期间去游玩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受到伤害的,再或蓄意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的皆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提醒大家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部 门 简 介 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专注于公司商业合规审查、商事纠纷、劳动纠纷解决、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和公司股权激励等业务,同时在证券金融、公司并购、私募基金投资、税务筹划、破产重组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屡有建树。 ——经权律所公司部|出品 · e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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