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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孩无处表达的“性欲”

 格物方可致知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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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高考结束,一些醉酒女生被“捡尸”的消息开始不胫而走。

所谓“捡尸”,并不是指捡到真的尸体,而是指一些男性擅自带走酒吧、夜店或路边的酒醉女孩,在其意识不清的时候与她发生性关系。

从法律上讲,这些“捡尸”行为中,有许多其实都够得上刑事犯罪。

可惜的是,他们统统都被一个轻飘飘的“捡尸”调侃得似乎无伤大雅无足轻重,甚至成为一种所谓的夜店文化。

毫无疑问,犯罪就是犯罪,没什么好辩驳的。就算她脱光光躺在路边,谁要未经允许侵犯了她,都是犯罪。

但是,当真的看到那些年轻女孩让自己独自一人醉倒在路边、任人摆布的图像时,除了难过和愤怒之外,也有一丝疑惑。

这些姑娘们,真的完全不知道作为一名年轻女性在外醉酒的危险吗?

除开被人故意设计外,那些主动把自己喝到烂醉,还独自一人的女孩们,到底在用这种危险的方式表达或者宣泄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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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觉得她们中有一些人,可能是真的希望通过这种看似被动实则主动的方式发生点什么。

但是,我又很不希望她们的这个意图被看穿(尽管还是会被看出来)

因为在如今的社会大环境下,一旦一个年轻女孩承认自己有性欲,她就会被迅速地客体化和色情化。

最能代表这种现象的,就是一个被用坏的词——“少”。

对许多人而言,“少”已经不只是代表年轻,还带着极大的性诱惑和色情,比如少女,比如少妇。

暗示谁?又诱惑谁呢?

显然都是男性。

我们的社会实在是充斥着太多男性的性欲,随便搜索一个与性有关的词,出来的信息几乎千篇一律。

全是女性,全是穿着暴露的女性,全是为了讨好男性而穿着暴露、搔首弄姿的年轻女性。

搜索“性感”一词出现的图像

这些无处不在的性暗示和明示,都旨在满足异性恋男性这一个群体,以至于其他人的性欲,都要为其服务。

这也就意味着,一位年轻女孩,无论她愿意还是不愿意,在这样一个社会氛围里,她都会被自动当成一个男性集体性欲的投注对象,被自动看成是少女或者少妇。

男人们将自己的性欲投放到她们身上,迷恋她们,渴求她们,想要占有她们。因此,只要她释放出哪怕只是一丁点儿有关性的气息,都会立刻遭到哄抢和歪曲,被他人用来投射和满足自己。

轻薄者会调戏,恶毒者会亵渎,嫉妒者会讥讽,保守者会嫌恶……而每一种,都在把她们不断推离自己的欲望,并为之蒙羞。

“少女/妇”是什么?她们往往并不是一个人,而只是一个欲望的客体。

03

不仅如此,我们的社会也几乎没有给年轻女孩们任何表达性欲的、不带羞辱的途径。

我们承认青春期男孩的性欲旺盛,却看不见青春期女孩同样也有春心萌动。

青春期男孩的性行为通常被认为是天性的冲动,甚至会被赞赏,而青春期女孩的性行为,则经常被上升到人格羞辱的层面。

女孩的自慰被羞耻化,与男性的性行为被荡妇化。许多家庭可以接受儿子与女友发生性行为,却无法接受女儿与男友有性关系。

儿子也许还可以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些指导,而女儿却很难从母亲那里获得哪怕一丁点儿有关性愉悦的知识。

整个社会,似乎都在回避年轻女孩也有属于自己的性欲这件事。所有的“荡妇羞耻”言论,本质上都只是在要求女孩要压抑性欲。

但是,青春期的第二性征发育和突增的荷尔蒙,怎么会因为漠视就消失?

她们都去哪里了,又都被怎样对待和处理了,有没有被看到,又有没有留下什么阴影……

这些问题,每个经历过青春期萌动的女孩应该都有自己的答案。但想必,大部分都可能是不堪回首。

我们当然要告诉年轻的女孩们要保护好自己,要防止被性骚扰。但如果女孩们连自己最正常的性欲都无法言说、无处表达时,我们又怎能指望她们可以好好保护自己。

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性是可怕的,被侵害是不好的,那么,她又该如何面对有性冲动和性快感的天性和本能?

事实上,对女孩的性教育,许多国家都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只强调危害而忽视正常表达。

《女孩与性》(Girls and Sex)一书的作者Peggy Orenstein在一次TED的讲演中,便坦诚了这一事实。

她认为,目前世界上,以性开放著称的荷兰,恰恰也是性教育做的最好的。

因为,她们不光告诉年轻的女孩们要防止被侵害,更重要的,她们正视了性的表达和性的愉悦。

年轻女孩当然是有性欲的。而且,这个欲望只属于她们自己。

她们和她们的性欲应该被看到,应该被允许表达,也应该被指导如何安全地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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