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全面收集证据的能力。调查取证工作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各种证据。要坚持客观公正,既重视获取有罪证据,也要获取无罪证据;既要获得直接证据,也要获得间接证据;要把握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重视证据的证明力,围绕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获取、固定和运用证据。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易:一是观念问题,二是能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更新我们的理念,其次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提高能力,客观全面收集证据,使法律真实最大程度接近客观真实。
甄别判断证据的能力。某种意义上,调查取证是体力劳动,更是脑力劳动,它要求调查人员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面看出事实的本质,能够从细小平常的蛛丝马迹中找到违法的证据,能通过在取证过程中不断地对收集到的证据分析研判、去伪存真。调查取证过程,就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要注意培养自己的鉴别能力,善于发现矛盾,进而排除矛盾,把证据取扎实,从而保证所取得的证据确凿。所以,提高调查人员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洞察判断能力是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必不可少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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