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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检查和缺陷回顾报告(2006-2018)发布!

 mandy53wiuq5i6 2019-07-10

编者按

2019年4月,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发布了2006年至2018年间关于原料药检查的数据及缺陷情况,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检查的地理分布、初检还是复检、检查最终的结果、GMP环节中最常见的缺陷类型、和GMP缺陷项的分布及严重程度分布。

从EDQM检查的地理分布来看,最常检查的是印度和中国的生产场地,欧洲经济区的检查几乎降到了零。就检查结果的趋势而言,EDQM检查项目启动的前几年(2009-2013年),复检占比总体增加、不符合性较严重,侧面证明了EDQM具有检测风险生产场地的能力。

GMP环节中最常见的缺陷类型包括物料管理、建筑和设备、实验室控制、物料生产、CEP文件符合性、和质量相关事项。自2014年以来,缺陷项相对稳定且有下降趋势,与建筑、设备与物料管理相关的缺陷总体呈下降趋势。得益于多数生产设施的改进,检查员能更多地关注与质量相关的问题。

回顾还发现,GMP不符合性的很大一部分问题与数据的完整性相关。此外,检查中的发现与CEP文件的偏离程度较低,说明企业越来越遵守对GMP的承诺(全文附后)。

医保商会自2009年起与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合作开展欧洲药品质量及法规培训活动,自2014年开始携手中国药监局、中国药典委、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等中国药监主管机构,美国药监局、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英国药监局、世界卫生组织、欧美药典委员会等在“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CPhI China)”期间打造药政答疑会品牌活动,为企业提供国外药政法规最新动态及与主管机构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欢迎对该主题感兴趣的企业积极参与!

欧洲药典各论适应性证书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检查项目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检查和缺陷趋势

2006-2018年概况

1) 介绍

从事活性药物成分/原料药(API)生产的所有场地,如果已经申请或获得了欧洲药典各论适用性证书(CEP)的,均可能受到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的检查。若检查出现否定性结果,将对其CEP认证资质采取相应行动(包括暂停或撤销CEP或关闭CEP申请)。复查的目的其一是为了跟踪检查是否合规,其二是监测GMP状态的可持续性。

本文件回顾了EDQM在2006年至2018年间关于API检查的数据。涵盖:

-   检查地点;

-   初检还是复检;

-   检查结果;

-   观察到的缺陷在欧盟GMP第二部分的分布和缺陷的严重程度分布;

-   发现的频率;

-   数据完整性问题。

一般来说,EDQM检查期间观察到的缺陷,参考了欧盟GMP第二部分内容及相关附录,或参考了CEP文件和欧洲药典。

2) 按地点、历史及结果的检查回顾

2.1 按检查地点地理位置的EDQM检查分布状况图表如下:

2.2 EDQM检查结果分布状况图表如下:

回顾期间EDQM检查结果的总数和比率图表如下:

2.3EDQM检查(初检或复检)的分布状况图表如下:

3) GMP(包括对CEP的符合性)缺陷的分布及严重程度分布

EDQM检查期间报告的缺陷分为关键、重大与其他缺陷,严重程度取决于这些缺陷可能对公共健康带来的风险以及与欧盟GMP、相关CEP文件和欧洲药典偏离的程度。

此次回顾根据欧盟GMP第二部分、CEP文件的符合性和欧洲药典各自的章节来排列缺陷项。某些缺陷项把欧盟GMP第二部分的几个章节归在了一起。一条项目收录了所有符合CEP文件和欧洲药典的问题。分组旨在避免与可能涉及不同章节的某些缺陷相关的变更。

图表中的每组仅提及了欧盟 GMP 第二部分的章节号;详细分组见附录一。

3.1  按GMP内容和CEP符合性,2006-2018年EDQM检查缺陷项的总体分布图表如下:

3.2  GMP环节与CEP符合性年度缺陷趋势(年缺陷总数百分比)图表如下:

由图可见以下趋势:

·   质量相关事项:2015年之前总体上升(从2006年的32%增长至45%),之后略有下降(2018年下降至40%);

·   物料管理:最初变化大,自2014年以来总体保持稳定(10-13%);

·   建筑及设备:自2008年(35%)开始下降,自2015年以来总体保持稳定(19至21%);

·   生产:2016年之前持续下降,2017-2018年上升(从5%至8%);

·   实验室控制:2012年之前总体上升(17%),之后总体保持稳定;

·   对CEP文件和欧洲药典的符合性:常规下降(从2007年的8%降至2018年的1%)。

3.3  近期的检查(2017-2018),分析了每个GMP环节中按照严重程度(关键、重大、其他)分布的缺陷数量,图表如下。

由图可见,重大和关键缺陷常见于质量相关环节中,其次是建筑和设备,实验室控制排在第三位(详见第4部分)。

须指出的是,多个重大发现的叠加可能会造成公共健康的严重的风险(无单一关键缺陷的不合规检查结果),图中未反映此种情况。

4) GMP环节中最常见的缺陷类型

2006-2018年EDQM检查期间,每个GMP领域中发现的最常见的缺陷类型如下。

4.1  质量相关事项

质量体系欠缺和/或无效,使得操作不可靠,以下为证:

·   质量部门对GMP活动监督不足,如:

o   未能有效控制文件(纸质和电子文件);

o   未能充分概述生产与实验室活动;

o   与质量有关事件(投诉、偏差、超标(OOS)结果、变更控制)报告不充分和/或调查不充分;

·   文件造假操作,如:

o   为了让结果、价值或日期可接受、符合预期、或体面而重写文件;

o   记录操作不及时;

o   记录无法获取;

o   使用散落的表单而非绑定的日志本;

·   在生产活动、偏差、变更控制等领域,没有应用或充分实施质量风险管理原则。

·   公司没有将年度质量回顾作为质量工具,如:

o   不是所有批次都有反映(尤其是“非CEP”级别的批次,即便是按照相同工艺生产的批次);

o   没有发现或调查趋势;

·   人员培训不够,如:

o   没有给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GMP相关事项的培训;

o   缺乏对培训效果的评估或培训的价值有限;

·   验证不充分,如:

o   回收溶剂的使用、混粉或微粉化等工艺不是总能得以验证;

o   缺乏对不同的清洁验证方式的良好掌握。

4.2 物料管理

·   关键起始物料或中间体供应商的批准和/或管理不足(如不可靠的现场审计);

·   因容器识别工作不足导致失去可追溯性的风险; 

4.3  建筑和设备

·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污染和/或交叉感染的风险:

o 设施设计不适当;

o 设备清洁不充足;

o 设备维护保养不够。

·   缺乏设备确认有关的合适的用户需求说明;

·   缺乏良好的用于物料管理、生产、实验室控制等的计算机化体系管理的科学方法,如:

o 缺乏合适的用户需求说明;

o 对验证要求了解不充分;

o准入级别管理确实或不足,导致失去可追溯性的风险;

o 防止数据操控的控制不充分;

o 对审计追踪的回顾缺乏或不充分;

o 信息技术人员缺乏或没有GMP要求方面的了解。

4.4  生产

·   在没有经过适当检测的情况下混批操作;

·   缺乏对溶剂回收的控制。

4.5  实验室控制

·   有关测试活动的欺骗性行为,如:

o 预先测试或“符合性导向测试”。

o 删除OOS结果;

o 分析结果不可靠;

·   有关微生物的结果不可靠;

·   关于化学参照标准品(CRS):

o  没有欧洲药典化学 CRS;

o   二级标准品的制定不足;

·   缺乏对饮用水的适当监测。

4.6  分包合同活动

·   没有或没有充分审核和/或接收这类活动(如设备/仪器校验、计算机化体系验证、进一步的粉末加工)。

与数据完整性相关的缺陷特定情况

多数违反数据完整性的情况都出现在文件活动和实验室控制中。观察到的其他问题,如对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和控制的缺失或缺漏。

重要的是,2015年至2018年间观察到的44%的关键缺陷和25%的重大缺陷与数据完整性相关。

5) 结论

从EDQM检查的地理分布(见2.1)来看,显然最常检查的是印度和中国的生产场地,这同这两个国家在欧洲以外CEP生产企业的份额相匹配(2017年3月占比82%)。另一方面,由于监测欧洲场地的符合性状态是各国主管机构的责任,欧洲经济区(EEA)的检查几乎降到了零。

就检查结果的趋势而言,在EDQM检查项目启动的前几年(尤以2009-2013年为例)观察到的严重不符合性来看,EDQM已证明其从GMP角度检测出有风险的生产场地的能力。自2014年以来,得益于生产企业的努力及对GMP规范的遵从,缺陷项相对稳定且有下降趋势,EDQM持续的检查工作则发挥了促进作用(见2.2)。

多年来与建筑、设备与物料管理相关的缺陷总体呈下降趋势(见3.2),这归功于企业在这些领域的意识的提升。多数生产设施的状况有所改进,因此检查员能更多关注质量体系并找出质量相关问题。正如所显示的,近年来质量问题在缺陷分布方面占据首要位置。

GMP不符合性(关键和重大缺陷)的很大一部分问题与数据的完整性相关。

回顾还发现,与CEP文件的总体偏离程度较低(见3.2),说明企业越来越遵守对GMP的承诺,也是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CEP状态的体现。

附录一 

欧盟GMP第二部分章节分组细节: 

Ø  质量相关事项 

质量管理(第2章)

人员(第3章)

文件(第6章)

验证(第12章)

变更控制(第13章)

投诉与召回(第15章)

合同生产企业(第16章)

Ø  物料管理 

物料管理(第7章)

储存与流通(第10章)

包装(第9章)

流通(第17章)

Ø  建筑及设施/工艺设备 

建筑与设施(第4章)

工艺设备(第5章)

Ø  生产 

生产与过程控制(第8章)

物料的拒收和再使用(第14章)

Ø  实验室控制 

实验室控制(第11章)

Ø  特定分组:对CEP文件和欧洲药典的符合性 

工艺对CEP文件的符合性

分析标准和方法对CEP文件的符合性

对欧洲药典常规方法和专论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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