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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的研究存在误区

 温暖中医 2019-07-13

中医学历来重视病、证、症结合,证成为中医诊断环节中最具特色的一环,也是辨证论治的核心。证体现的是中医认识疾病的基本思路,在同一疾病中,证反映的是个性,即同病异证,但在错综复杂的疾病体系中,证反映的是共性,即异病同证,恰恰是这种共性最能体现证的普遍规律和特征,这是由中医的思维所决定的。在当前证的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误区有以下几方面:

1.在西医病的基础上研究证

认为首先必须明确病的诊断,然后再分为若干证型进行研究,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在特定的病理情况下,患者所表现的各种症状体征或指标的变化,往往反映的是病本身的特点而非证的特异性,也就是说,这些变化在其他病种所代表的意义可能是不同的,如果直接把这些变化当作某一证的特点或辨证依据,就可能是错误的。当得出某种疾病的某些指标与某证相关性结论时,为了证明这些指标的“科学性”,需要把这些结论逐一反复地在不同病种中进行验证,却完全有可能因为不同病种设计指标的差别而失去可比性,其结果只能是无休止的重复。

2.把证型与西医的病因或病理类型等同看待

采用还原分析的方法,把证与人割裂开来,把证与天、时、地割裂开来,甚至用开发西药新药的方法研究中医的证。比如白虎汤的功效是清热生津,适应于气分热盛证,临床上用于治疗乙脑,是因为患者出现气分热盛证,而决不能理解为白虎汤能够抗病毒,病毒感染就是白虎汤(气分热盛)证。又“先夏日为病温,后夏日为病暑”,对于暑淫证,离开季节这一辨证依据是不行的。再如,为了研究脾胃不同证候实质或进行疗效验证时,把某一疾病患者分为脾胃湿热和脾胃气虚2组对照观察,事实上,在临床观察过程中,观察对象的证候不断变化,因此,其结果并不代表各个证候的真实面目。原因在于西医的病理分型是相对固定的,而中医的证是动态的。

3.对辨证依据客观化理解错误

众所周知,四诊资料采集的规范化是辨证的前提之一。事实上,中医学在很久以前就有定量的概念,如脉诊中“一息四至”、诊脉指力“六菽之重”等,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更多症的描述只能是定性的。必须指出的是:中医的辨证体系恰恰就是建立在这种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四诊基础上的。尽管现代科学技术延伸了传统四诊的不足,也为症的量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如尿常规检查发现红细胞可作为尿血的依据之一,体温的升高可作为发热的依据之一。但问题是:大多数的症虽然是辨证的重要依据却不可能被客观化,如五心烦热、恶心、脘痞等对于判断虚热和胃的证候是十分重要的,但无法用仪器进行量化和客观化。相反的,许多症可以被规范和量化,但这种规范和量化对于辨证意义不大,如采用仪器完全可以对红舌的波长、RGB值等进行准确的量化,但临床辨证过程中不可能据此将热证分为若干等级。再者,临床检查获得的理化指标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认识手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但是,当我们用西医的思维去认识它而又试图以此作为辨证依据时,其实已经就是错误了。如空腹血糖≥6.0mmol/L是糖尿病的诊断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某证(如阴虚燥热)的辨证依据,因为没有一个证与糖尿病是相等的。相反,应当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研究这些指标与证的内在联系,赋予指标中医学含义。

4.片面追求指标的先进性

在证的研究中,有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忽略了中西医思维模式和方法学的区别,不去探讨是否必要,是否符合中医理论,一味企求高新指标,似乎所用指标越新、越高,则结论越正确,现代医学一旦有新的指标出现,便纷纷一轰而上,结果不仅白白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造成无谓的重复和浪费,所得结论除相互矛盾外,一无用处。

5.完全照搬西医模式,试图从动物模型研究证

近年来,许多学者在中医证的研究上,借用西医研究方法,复制了诸多中医“证”的动物模型,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在人体上难以开展的实验研究,亦不失为中药研究的途径之一。但关键的问题是,要高度重视证的临床属性,重视动物与人的区别,而不能绝对化,一切以“小白鼠点头”为准。中医之证,是以人体为载体的,是各种病理因素的综合,除了机体自身的生理和心理变化之外,还涉及到天、地、时等,这些往往是动物所无法复制的,况且许多自觉症状只能在人体上才能反映出来。因此,动物模型不能作为中医证研究的主要方法。

6.机械地对证进行规范

在证的研究过程中,认为只有规范才有标准,才能与现代科学接轨,只有统一才能被遵循,只有固定才能被认知。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哪些方面可以被规范、被统一?哪些不能被规范、被统一?用什么标准来规范、统一?如何进行规范、统一?这些基本问题不清楚,或者这些规范、统一、固定的模式本身就违背了中医的思维规律,所反映的不是证的本来面目,这样的研究还有什么意义呢?

现代研究中提出证的规范化,为每一个证制定诊断标准,或者一个主症加若干个次症,实际上不具备可操作性,尤其当证候复杂或临床表现不典型时完全可能出现误诊或漏诊。所以,我们强调客观化首先应符合证的客观规律,强调标准化首先应承认证的个性化。证名、症名应当规范,辨证的方法可以规范,但临床具体证的诊断标准是不可规范,就像书法一样,书法最宝贵的就在于其个性化特征。所以有的专家指出:中医证候诊断系统是一个非线性的、多维多阶的、可以无限组合的复杂巨系统,用线性研究的办法则无法真正来规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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