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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复习资料【道义方阵】

 余文唐 2019-07-14
 1、逻辑学属于思维科学。逻辑学把思维的形式结构作为特殊研究对象。 思维的形式结构,是思维内容的存在、联系方式,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构成。 (思维形式结构不表达具体的思维内容,没有真假,但用具体词项或命题,代入思维形式结构中的 逻辑变项,这种思维形式结构就被赋予了具体内容,就有了真假。 ) 2、概念 内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 外延――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类 集合概念――反映集合体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反映类的概念 3、概念的关系(欧拉图) ⑴、全同关系 如果 S 和 P 的外延完全重合,即所有的 S 都是 P 并且所有的 P 都是 S,那么,S 与 P 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同关 系。 S ⑵、种属关系 如果 S 的合部外延同 P 的部分外延相相重合,即所有的 S 都是 P 并且有 P 不是 S,那么 S 与 P 之间的关系 就是真包含于关系。 P S ⑶、属种关系 如果 S 的部分外延同 P 的全部外延重合,即所有的 P 都是 S 并且有 S 不是 P,那么 S 与 P 之间的关系就是真 包含关系。 S P ⑷、交叉关系 如果 S 和 P 的外延仅有一部分重合,即有的 S 是 P,有的 S 不是 P,并且有的 P 不是 S,那么,S 与 P 之间 的关系就是交叉关系。 S ⑸、不相容关系 如果 S 和 P 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即所有的 S 都不是 P,那么,S 与 P 之间的关系就是不相容关系。 P P S P ?根据某种语境,不相容有一个确定的属概念,称为论域。根据论域,概念的不相容,分为矛盾和对立两种关系。 ①、矛盾关系:S 和 P 不相容,且二者外延之和等于其论域 M,如图 1。 ②、对立关系:S 和 P 不相容,且二者外延之和小于其邻近属概念 M 的外延,如图 2。 M M A B A Q B 4、定义揭示概念的内涵,即本质属性。 定义的一般形式是:被定义概念=(邻近)属概念+种差 定义的规则: 第一,定义项的概念认知度高于被定义项。违反的称为:晦涩定义 第二,被定义项要恰当归类。 第三,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违反的称为: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 第四,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违反的成为:循环定义 第五,定义一般是肯定性陈述,但并非不能使用否定性陈述。如,亚健康就是非病非健康状态。 5、划分三要素:母项、子项、划分标准 划分规则: 第一,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 第二,一次划分必须依据同一标准。 第三,子项的外延必须为不相容关系。 第四,各子项必须是同一层次的概念。 6、限制是通过增加内涵,缩小外延,从属概念得到其种概念的逻辑方法。 (限制必须在有属种关系 的概念之间进行,单独概念不能限制。 ) 概括是通过减少内涵,扩大外延,从种概念得到其属概念的逻辑方法。 (概括必须在有种属关系 的概念之间进行) 7、复合命题(表达判断的语句,称为命题。命题的基本特征是有真假。 ) (1)联言命题:p∧q(合取) ,并且;虽然??但是;既??又;不仅??而且;不仅??也 (2)相容选言命题:p∨q(析取) ,或者??或者?? (3)不相容选言命题:p∨q(不相容析取) ,要么??要么?? (4)充分条件假言命题:p→q(蕴涵) ,如果??就;只要??就;一旦??就;若??则 (5)必要条件假言命题:p←q(逆蕴涵) ,只有??才;除非??才;不??就不 (6)充要条件假言命题:p?q(等值于),当且仅当??才;如果??那么;并且只有??才 对应真值表: p q 真 真 真 假 假 真 假 假 p∧q 真 假 假 假 p∨q 真 真 真 假 p∨q 假 真 真 假 p→q 真 假 真 真 p←q 真 真 假 真 p?q 真 假 假 真 8、负复合命题的等值命题 ? (p∧ q)? (? p∨ ? q) ? (p∨ q)? (? p∧ ? q) ? (p∨ q)? ( (p∧ q)∨ (? p∧ ? q) ) ? (p→q)? (p∧ ? q) ? (p←q)? (? p∧ q) ? (p ? q)?( (p∧ ? q)∨ (? p∧ q) ) ? ? p? p 9、命题推理的方法 (一)真值表法 P55 重言式:命题变项的任意一组赋值都是真(推理有效) 矛盾式:在任意赋值下都假 可真式:至少一组赋值是真的 (二) 范式方法 P57 第一,先将真值形式中的“?”和“→”完全消去。 用(p∧ q)∨ (? p∧ ? q)置换 p?q,用? p∨ q 置换 p→q 第二,将“?”逐步内移至命题变项之前,消去双重否定号。 用?p∧ ?q 置换?(p∨ q) ,用?p∨ ?q 置换?(p∧ q) ,用 p 置换??p 第三,在上述步骤的基础上,运用合区分配律并加以化简就得原真值形式的析取范式;运用析取分 配律并加以化简就得原真值形式的合取范式。 分配律:① (p∧(q∨r))? ((p∧q)∨(p∧r)) ② (p∨(p∧r))? ((p∨q)∧(p∨r)) 10、直言命题 如:所有 哺乳动物 是 脊椎动物。 (量项) 主项 (联项) 谓项 主项――断定的对象(逻辑变项) 谓项――断定的性质(逻辑变项) 联项――表示所做的断定,即肯定或否定(逻辑常项) 量项――全称或者特称(逻辑常项) 直言命题的中词项的周延性 命题类型 主项 谓项 A 全称肯定 周延 不周延 E 全称否定 周延 周延 I 特称肯定 不周延 不周延 O 特称否定 不周延 周延 同一素材直言命题的真假关系――对当关系 A 反对关系 E 矛 盾 关 系 矛 盾 关 系 矛盾关系:一真一假 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下反对关系:可以同真,不能同假 从属关系: 全称真,特称真;全称假,特称真假不定; 特称假,全称假;特称真,全称真假不定 从 属 关 系 从 属 关 系 I 下反对关系 主项 S 个谓项 P 外延间的关系: S P O P S P S P p S S p A E I O 真 假 真 假 真 假 真 假 真 假 真 真 假 假 真 真 假 真 假 真 11、命题变形直接推理(P86) (一) 换质法――肯定改为否定,否定改为肯定 要求: (1)结论和前提不同质; (2)结论不改变前提的量; (3)结论谓项和前提谓项是矛盾关系。 结构形式为:①SAP ?SEP 一 ②SEP ?SAP 一 ③SIP ?SOP 一 ④SOP ?SIP 一 (二) 换位法――主项变谓项,谓项变主项 要求: (1)改变前提主、谓项的位置; (2)保持前提的质不变;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到结论中 也不得周延。结构形式为:①SAP→PIS ②SEP→PES ③SIP→PIS (注意: “SOP”不 能换位) (三)换质换位法 对前提既换质又换位,从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它是换质法和换位法的综合运用,可以交替连续 进行。①、先换质再换位 ②、先换位再换质 直言命题连续变形推理的有效: SAP→SEP→PES→PAS→SIP→SOP SAP→PIS→POS SEP→SAP→PIS→POS SEP→PES→PAS→SIP→SOP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SIP→SOP SIP→PIS→POS 一 一 一 一 SOP→SIP→PIS→POS SOP 不能进行换位 一 一 一 一 12、直言三段论的规则 在前提仲出现两次的是中项 M 结项主项――小项 S――小前提 结论谓项――大项 P――大前提 》 》基本规则: 第一,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第二,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第三,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得结论 第四,两个前提中有一个否定的,结论必然是否定的 第五,如果结论是否定的,前提之一必是否定的 》 》导出规则: 第六,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第七,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结论也是特称的 13、谓词逻辑――自然语言的谓词表达式(P115) 大写字母 F、G、H??表示谓词常项或者谓词变项 小写字母 a、b、c、d??表示个体常项 小写字母 w、y、z、u??表示个体变项 ? ?表示全称量词,?表示存在量词 ? ?xFx 表示“任一 x 都具有性质 F” ? ?xFx 表示“存在 x 具有性质 F” ? ?x?yGxy 表示“任一 x 和任一 y 具有关系 G” ? ?x?yGxy 表示“对任一 x 和任一 y 具有关系 G” ? ?x?yGxy 表示“存在一 x,对任一 y,x 和 y 有关系 G” ? ?x?yGxy 表示“存在 x 并且存在 y,x 和 y 有关系 G” 14、逻辑的基本规律(P140) (一)同一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同一。 A 是 A 要求和逻辑错误: 1、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违反称为:混淆或偷换概念 2、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违反称为:转移或偷换论题 3、保持语境自身的同一。违反称为:混淆或偷换语境 (二)矛盾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和反对的命题,不能同真。并非“A 且非 A” 要求和逻辑错误:不能同时肯定两个矛盾或者反对命题,必须否定其中一个。违反称为:自相矛盾 (三)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矛盾命题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A 或者非 A 要求和逻辑错误:不能同时否定两个矛盾命题,必须肯定其中一个。违反称为:矛盾两不可 15、模态命题的符号化 □:表示“必然”模态词;◇:表示“可能”模态词 (1)必然肯定命题:它是反映事物情况必然存在的命题。 必然 p,记为□P。 (2)必然否定命题:它是反映事物情况必然不存在的命题。必然非 P,记为□?P。 (3)可能肯定命题:它是反映事物可能存在的命题。可能 P,记为◇P。 (4)可能否定命题:它是反映事物情况可能不存在的命题。可能非 P,记为◇?P。 反对 □p □?p 矛 盾 从 从 属 属 矛 盾 ◇P 下反对 ◇?P 16、道义命题推理(P177) (1)必须肯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必须 p。记为:Op。 (2)必须否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必须非 p。记为:O?p。 (3)允许肯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允许 p。记为:Pp。 (4)允许否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允许非 p。记为:P?p。 (5)禁止肯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禁止 p。记为:Fp。 (6)禁止否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禁止非 p。记为:F?p。 ? 在上述六种道义命题形式中, 禁止命题与必须命题、 禁止命题与允许命题之间存在着如下的等 价关系: Fp?O?P F?p?Op Fp??Pp F?p??P?p 因此,六种基本道义命题可以归结为四种基本道义命题,即 Op、O?p、Pp、P?p。 具有相同素材的四种基本道义命题 Op、O?p、Pp、P?p 之间在真假方面存在着必然的制约关系, 即真假对当关系。这种关系可用一个正方图形来表示,该图形叫道义方阵。 ? 反对 Op 矛 从 属 矛 Pp ? ? ? ? ? ? ? ? ? ? ? ? ? ? ? ? 下反对 盾 P?p 盾 从 属 O?p 依据上述对当关系中的矛盾关系,我们可以得到下列直观上成立的基本道义命题推理: (1)Op??P?p (2)O?p??Pp (3)Pp??O?p (4)P?p??Op 根据道义方阵中的反对关系,可以进行下列推理: (5)Op→?O?p (6)O?p→Op 根据道义方阵中的下反对关系,可以进行下列推理: (7)?Pp→P?p (8)?P?p→Pp 根据道义方阵中的从属关系,可以进行下列推理: (9)Op→Pp (10)O?p→P?p (11)?Pp→?Op (12)?P?p→?O?p 17、归纳与演绎的关系: 区别: (1)思维进程的方向不同。 (2)对前提真实性的要求不同。 (3)结论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 (4)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程度不同。 联系: (1)演绎离不开归纳。 (2)归纳离不开演绎。 18、因果五因法: (一)求同法也叫契合法,它是指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如果只有一个情况是这些场 合共同具有的,那么这个惟一的共同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 【异中求同】 图式表示: 场合 先行(或后行)情况 被研究对象 (1) A,B,C a (2) A,D,E a (3) A,F,G a ?? ?? ?? A 是 a 的原因(或结果) (二)求异法又叫差异法,它是指在被研究现象出现和不出现的两个场合中,如果只有一个情况 不同,其他情况完全相同,而且这个惟一不同的情况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中存在,在被研究现 象不出现的场合中布存在, 那么这个唯一不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 (或结果) 。 【同中求异】 图式表示: 场合 先行(或后行)情况 被研究对象 (1) A,B,C a (2) -,B,C ― A 是 a 的原因(或结果) (三)求同求异并用法,也叫契合差异并用法。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正事例组)中, 如果只有一个共同的情况,而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若干场合(负事例组)中,却没有这个情况, 其他情况不尽相同,那么这个惟一共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 【两次求同,一 次求异】 图式表示: 场合 先行(或后行)情况 被研究对象 (1) A,B,C,D a (2) A,C,F,G a (3) A,F,D,E a ? ? ? (1) -,B,C,D (2) -,D,E,F (3) -,F,G,D ? ? ? A 是 a 的原因(或结果) (四)共变法是在被研究现象发生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发现只有一个情况是变化着的,其他情况保 持不变,那么这个惟一变化着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 图式表示: 场合 先行(或后行)情况 被研究对象 (1) A1,B,C,D a1 (2) A2,B,C,D a2 (3) A3,B,C,D a3 ? ? ? A 是 a 的原因(或结果) (五)剩余法是已知一复合情况是一复合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并且还知道复合情况的某一部分 是复合现象中的某一部分的原因(或结果) ,那么复合情况的剩余部分,就是复合现象的剩余部分 的原因(或结果) 。 图式表示: 复合情况(A B C D)是复合现象(abcd)的原因(或结果) A 是 a 的原因(或结果) B 是 b 的原因(或结果) C 是 c 的原因(或结果) D 是 d 的原因(或结果) 19、求概率的方法 (一)求初始概率的方法 ? 先验概率:P(A)=m/n ? 频率概率:P(A)=m/n ? 主观概率:P(A)=a/a+b (二)概率演算 (1)基本规则: ①任何命题 p 的概率大于或等于 0,小于或等于 1。 ②如果一个命题是重言式,则它的概率等于 1。 ③如果一个命题是矛盾式,则它的概率等于 0。 ④如果两个命题的逻辑等值的,那么它们有相同的概率。 ⑤不相容析取命题的概率等于析取支的概率之和。P(pVq)=P(p)+P(q) (2)条件概率(P213) (3)导出规则(P214) 20、证明 (一)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直接证明,是从正面寻找事实论据或理论论据,直接导出论题真的论证方式。 间接证明,是由确定与原论题相关的其他论题假,从而间接导出原论题真的证明方式。 反正法,是由确定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题假,根据排中律,导出原论题真的间接证明方式。 选言法,是用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否定与原论题并列的其他可能,从而肯定原论题的间接证 明方式。 (二)证明的规则 (1)关于论题的规则 ①论题应明确 ②论题应同一:证明过多、证明过少、顾左右而言他、答非所问和问非所答 (2)关于论据的规则 ①论据应真实 ②论据的真实性应是己知的 ③论据的真实性应独立于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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