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央文件为教师“撑腰”,明确指出教师可以“惩戒”学生,你敢吗

 飞华个人图书馆 2019-07-15

中央最新公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已经实施,作为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之一,这个《意见》一经公布,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对于这个《意见》更是格外重视。《意见》中提出,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更是引起了众多的讨论。从中央文件的立场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明确的结论,教师是拥有教育惩戒学生的权力的。可是,拥有惩戒权是一回事,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教育惩戒权怎么使用?敢不敢用呢?现在,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什么是教育惩戒权?按照定义,教育惩戒权是立法赋予学校和教师的权利,是国家教育权的具体化。也就是说,教育惩戒权是教师教育孩子的一种手段。需要注意的是,教育惩戒权和教育惩罚权,并不是同一回事儿。惩戒权的关键词是戒,惩罚权的关键词是罚。戒,就是要帮助学生戒掉不良恶习。罚,只是对学生的一种惩罚,并不完全是为了帮助学生“改邪归正”。                                               

其次,在现实中,在中小学教学的课堂上,很多基层教师确确实实把惩罚权和惩戒权混为一谈。很多教师认为,惩戒权就是要惩罚学生,甚至是体罚学生。尤其是最近,还有教师用课本打学生,对学生拳打脚踢,被记入诚信档案。这些行为,很明显都是对于教育惩戒权的误用。由于很多教师对于惩罚权和惩戒权的边界把握不准,出于惩戒的目的,却实实在在地行使了惩罚权,导致很多孩子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有学生在被教师惩罚之后,20年后殴打教师,被判刑一年半,都是因为惩戒权和惩罚权混为一谈的恶果,进而又导致很多教师不敢管学生,打不敢打,骂不敢骂,敢不敢管,很多教师在课堂上采取“放羊式”教学,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初衷。

中央文件的新规定,可以说,为中小学教师行使惩戒权“撑腰”。但是,就目前而言,很多基层中小学教师,并不敢贸然使用惩戒权。惩戒权的方式有哪些?惩戒权和惩罚权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这些概念,仍然有待进一步厘清。因此,有的教师说,虽然中央已经允许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但是,他们有权也不敢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