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冷知识# 8、古代官员的品级其实不止九品 “品”,是我国古代表现官员地位高下的主要标志,起源于曹魏时期的“九品官人法”,所谓九品官人法,其实就是沿用汉朝将人品分为九等的方法,所以叫九品,最初是授官的参考,后来演变为表示官员高低的品秩。 至北魏孝文帝时期,将九品的每品均分为正和从,比如一品分为“正一品”和“从一品”。后来从四品开始除了正、从还要分上、下,比如“正四品”、“正四品上”、“正四品下”。 至此,虽然名称还是九品,但实质上是三十个等级。 北魏的三十品制,被唐宋时期所沿用,但武官从三品便开始分上、下,所以与文官的三十品相比,武官共分三十二品。 至元明清时期,官员的分级不再分上下,只分正从,所以这三代不管文武,均为十八等级。 以清朝为例: 内阁大学士为正一品、六部尚书为从一品、总督为从一品; 巡抚为正二品、布政使为从二品; 左副都御史为正三品、太仆寺卿为从三品; 道员为正四品、知府为从四品; 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散州知州为从五品; 千总为正六品、翰林院编修为从六品; 知县正七品、州判为从七品; 县丞为正八品、府州县训导从八品; 主簿正九品、巡检从九品。 进入九品的官员,便是入流的“流内官”。 九品以下的典史、驿丞等均为未入流的“流外官”,只是“吏”,不是“官”。 官分九品,其中一至三品为上品,四至五品为中品,六至九品为下品。 六品以下,官多数卑。一般来说,上品由皇帝任命,中品由宰相定,而下品则由吏部(武职是兵部)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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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零壹贰012 > 《政治经济(国家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