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艺文志》中说“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 儒者长期以来被作为“入世”的代表,“入世精神”几乎成为儒家的标签,与道家所代表的“出世”遥遥相对。事实上,儒家之隐逸精神也同样鲜明,儒者并非隐者,但是儒者却可以包容隐者,这是儒家所特有的“隐而未隐”之精神。 在《论语·微子》第六章中由隐者桀溺之口点出“儒家的隐逸”: (桀溺)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也,岂若从辟世之士哉?” 朱熹将解为“士有辟人之法,有辟世之法。长沮、桀溺谓孔子为士,从辟人之法;已之为士,则从辟世之法”,由“岂若从辟世之士哉?”一句,可见桀溺二人对孔子避人而不避世实心存不屑,而孔子对此二人之说法并未正面反对,而是“怃然”。“怃然”者,犹怅然,惜其不喻己意也。 从中可见,孔子在某种程度上是承认自己是避人之士,而只是可惜此二人并未知晓自己之所以不避世之深意。但在笔者进一步展开论述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一下何为“避人”与“避世”。关于“辟(避)”,在《论语》其他章中可寻其端倪: 子曰:“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子曰:“作者七人矣。”(《论语·宪问三十七》) 所谓“辟世”者,谓天地闭则贤人隐,高蹈尘外,枕流潄石,天子诸侯莫得而臣也;“辟地”者,谓未能高栖绝世,但择地而处,去乱国,适治邦者也;“辟色”者,谓不能豫择治乱,但观君之颜色,若有厌已之色,于斯举而去之也;“辟言”者,谓不能观色斯举矣,有恶言乃去之也。 依据此章,对于“避世”与“避人”我们都能有一清晰认识,实际上笔者认为无论是“辟地”、“辟色”还是“辟言”其实都可看作是“避人”。 孔子在宪问第一中就已提出“邦无道,谷,耻也”,这便是去无道之国而入治邦的道理;孔子听闻齐景公不能用自己并将待以“季、孟之闲”,则果断离开,尽管齐景公对孔子没有直接显现“厌已之色”,但其不能“尊”则表明其态度,孔子离开则为“辟色”之道理;柳下惠为士师,遇三黜而不去,孔子评价其为“降志辱身矣”,其行为固然可赞赏,但遇“恶言”不去却失一分骨气,此处即显现“辟言”之道理。 “辟色”、“辟言”显然是针对于一“人”而言的,而“辟地”者,由《大学》中“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之理便可知,国之治乱与其君之一人关系极重,在此意义上“辟地”者也当为“避人”之道理。关于孔子为“避人之士”这一点,实际上在《微子篇》可以得到进一步印证。 《微子篇》共十一章,前四章中都呈现出“避人”之义理,“殷之三仁”的评价、以及“行”的行为等等都可以看出孔子之态度。孔子对于“避”的态度在述而篇第十五章中更是直接显现,子贡问孔子:“伯夷、叔齐何人也”,孔子答曰“古之贤人”又言此二人“求仁得仁,又何怨”。 伯夷、叔齐二人为“逸民”,最终虽饿死于首阳山,但最终也实现他们的“仁”;《公冶长篇》第二十一章中,孔子赞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愚不可及者”,程子曰:“邦无道能沈晦以免患,故曰不可及也”,“避人”者在孔子看来也依旧是“仁人”。 儒者并非不隐,只是不为避世之隐;避人之隐,隐的仅仅是身体而不是“道”!保全一身是为了“道”之实现。“殷之三仁”中“微子去之”,孟子大丈夫之道曰:“不得志,独行其道”,都与“避人”之理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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