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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下限!偷拍母女洗澡骚扰不断,男子终获刑

 七侠荡寇志 2019-07-18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岳岩)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偷拍”不再是少数明星才会遭遇的烦恼,以普通人为“猎物”的偷拍现象频频发生。种种偷拍行为,无论是源于偷拍者的窥私心理、不良嗜好,还是非法目的,都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公众的安全感。近日,越秀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为满足私欲偷拍他人不雅视频的案件。

2017年6月,区某某在广州越秀区某公共厕所内,将手机伸到厕所和洗澡房之间的透气窗,拍摄被害人真真(化名)的裸照洗澡视频。一段时间后,区某某到上址想再次拍摄被害人真真的隐私视频,但拍摄到的是被害人母亲李明(化名)的隐私视频。

2017年12月,区某某通过微信将其偷拍的两段视频、截图等发给被害人真真,以将所拍摄到的视频发送到互联网上相要挟,要求被害人真真拍摄自己的不雅照和视频给他,并谎称自己手上还有更多的视频。在上述要求遭到被害人真真拒绝后,区某某继续用淫秽语言骚扰被害人,并将自拍的男性生殖器官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害人真真,且再次威胁被害人真真拍摄不雅照和视频发给他,被害人真真仍旧拒绝并报警。后区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案审理期间,真真与区某某的家属签订和解协议书,区某某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庭审过程中,区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判决:区某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缴获的作案工具组装台式电脑1台、苹果8P移动电话1部予以没收。

据了解,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官提醒:遭遇偷拍要即使报案

本案中,被告人偷拍被害人及其母亲的隐私视频并以将视频发布出去相威胁,向被害人索要其不雅视频,并在聊天中多次用污言秽语骚扰被害人,向被害人发送不雅照片,其实施了强制侮辱行为。

“偷拍”不仅发生在公共卫生间,还可能出现在试衣间、出租屋、酒店客房等地方,作案工具多样、藏身隐蔽,甚至伪装成其他一般物品不易被发现,如:小打火机、卡通挂件、衣服挂钩、插板插座、消防烟感器等等,被偷拍防不胜防。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进入试衣间、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可先观察周围环境,查看是否有明显的偷拍仪器或可疑的多余物品,如门缝和间隔上方空间较大,应提高警惕,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万一不幸遭遇类似情况,莫因羞于发声而屈服或逃避,应勇于揭发偷拍行为,要求对方删除照片、视频,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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