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北京叫“北平”。
1949年1月31日,人民解放军和平入城接管防务。至此,“北平”宣告和平解放。
1949年9月27日,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举手通过定都“北平”并于当日改“北平”为北京。
建国前,北京市场上没有二锅头酒,也没有二锅头这种称呼。市场上只有“白干”、“烧酒”、“高粱酒”、“白酒”、“烧刀子”、“汾酒”、“老白干”等称谓。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后,同年4月华北税务总局、华北酒业专卖公司在“北平”召开会议,决定对酒实行专卖,停止私人经营并决定在“北平”建立【华北酒业专卖公司实验厂】。同年5月,抽派华北酒业专卖公司石家庄酒厂部分干部及技术人员到“北平”筹建【华北酒业专卖公司实验厂】。
1949年9月,第一批瓶装白酒沿用石家庄酒厂1948年(有说,1949年8月)首创使用的酒名【二锅头】。
石家庄是在1947年11月12日先于“北平”解放,1948年1月组建了第一家【公营石家庄酿酒厂】。
【华北酒业专卖公司实验厂】 于1951年9月底改名为【北京东郊酿造厂】;1953年1月16日,将厂名改为【国营北京酿酒厂】;1965年8月20日,成立【北京酿酒总厂】,对北京市酿酒工业实行统一领导。【北京酿酒厂】归属【北京酿酒总厂】。
“红星牌”商标,于1951年6月1日由石家庄露酒厂注册。
1953年11月2日转与【北京酿酒厂】。
1954年1月13日【北京酿酒厂】办理了变更手续。
1965年以前,北京市场上二锅头酒只有“红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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