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明清奇案之 奸妇杀夫案

 云海游龙的书屋 2019-07-22

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出身的岳东升到高邮州宝应知县上任。一个举人,能够荣任知县,这在当时并非易事,因此想做出些成绩,以取信于县民,取悦于上司,所以修学校、建道桥、倡义举,以至于大兴土木,该县出现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政绩工程并不意味着解决民生,这一天,城东保长前来报案,说在该保所辖之地有一个人因为饥寒交迫而死在路上。因为是人命案件,保长不敢隐瞒,只好报知县衙,听候处理。

路上有人冻饿而死,过去叫作“倒卧儿”,一般都是沿街乞讨,无亲无主的尸体,所以在官府验尸完毕,便可以由官府出资,交地方保甲长择地掩埋。按照规定,地方有人命案件,知县必须亲自检验。岳知县看天色已晚,自己又有其他事务缠身,便令东关保长看护现场,保护尸体,待明日再前往勘验。

保长领命而去,回到保里,便指令两个年轻人看守尸体,自己则回家歇息。时至寒冬,这两个年轻人在无遮无盖的野地里看守尸体,觉得很委屈,但保长之命也不敢违,便点了堆篝火,一边取暖,一边闲聊,奈何无酒助兴。两人相商,要一个人去村中买酒。时已天黑,谁愿意一个人陪伴尸体呢?两个人都不愿意单独看守尸体,便一起到村中买酒。酒肆中暖和,二人就在酒肆盘桓,快到天亮才回到尸体所在地,却发现尸体不见了。

看守尸体,却把尸体看丢了,两个人只得向保长汇报。保长听就急了,因为昨天已经报官,今日县官就来勘验,如果没有尸体,就是保长“虚报欺官”。按照《大明律·刑律·贼盗·发冢》条规定:报验以后遗失尸体,至少要被杖一百,还要寻找尸体,如果发现尸体被残害,还要加重处罚,甚至可以被判杖一百、流三千里的重刑,所以保长很生气,不免要斥责这两个年轻人。

两个年轻人也觉得对不起保长,便想到不远之处有一处新坟,便对保长说:“我们不如将那新葬的尸体搬移到这里,等县太爷检验完毕,肯定会责令您安葬,那时候我们再把尸体搬回去重新埋葬,县太爷岂能够知道?”

事已至此,保长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好同意。三个人来到那处新坟,挖开以后,打开尸棺,抬出尸体,这时已经旭日东升,隐隐约约地听到远处开道的锣声,知道县太爷马上就到了,所以来不及把坟重新埋好,便抬着尸体送到路倒所在地,等候县太爷前来检验尸体。

岳知县带领仵作、衙役来到尸体所在,开始检验。仵作惊奇地发现尸体所穿乃是新衣,再看脚下,乃是新鞋,白白的鞋底,没有丝毫土痕。此状表明,该尸绝对不是“倒卧儿”,仵作便如实禀告岳知县,这乃是从棺材里取出来的尸体。这样问题便严重了,如果是从棺材里取出尸体,便是盗尸,按律应该重处。

明王朝对于开棺见尸的处罚很重,按照《大明律·刑律·贼盗·发》条规定:凡发掘他人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如今这具尸体是从坟冢中挖出来,按律就应该是绞罪。如此重大犯罪,岂能放过当事人?因此岳知县传令将保长及那两个年轻人都锁拿起来,待检验完尸体再行处置。岳知县监督仵作检验,但见尸体嘴角有烫伤痕迹,撬开嘴来看,发现舌头上没有皮,牙齿上有黑色的物质,好像是铅。仵作用手按死者的腹部,发现非常坚硬,想必腹内有异物,便请示岳知县,是否剖腹检验。因为按照《大明律·刑律·断狱·断罪不当》条规定:凡是残毁死尸者,答五十。仵作如果没有得到官的许可,在验尸时解剖,就是有罪,因此要请示县太爷如何处置。按礼说,这条法律对官也有规范,但事关死者冤屈,岳知县应该同意,但他不言不语,听着仵作的汇报,一面填写尸格,一面点头称是,既不传令回县衙,也不处置保长等人,还不让仵作剖腹检验,更不提尸体收殓之事,却静静地坐在临时准备的椅子上双手托腮,若有所思。约莫过了一个时辰,已经快到正午,岳知县还没有离开的意思。仵作、衙役不明白岳知县做何打算,也只好无聊地站在旁边,呆呆地看着岳知县,又忍不住寒冷,不停地跺着双脚以抗寒气。

明清奇案之 奸妇杀夫案

就在这时,有一名妇女,身穿孝服,前来喊冤。岳知县令衙役把那名妇女带到面前,但见乃是一名少妇,年纪也就是20岁出头,一身重孝,一看就知道是死了丈夫。奇怪的是,这名少妇虽然身穿重孝,但脸上还有脂粉的痕迹。按礼说丈夫新死,妻子虽然不爱丈夫,至少也应该装成以泪洗面的样子,绝对不能够涂脂抹粉。岳知县不由得疑心起来,便问:“来者何人?为什么来此喊冤?”

只见那少妇说:“小妇人乃是李王氏,丈夫李禄,三日前因得绞肠痧而死,埋在城东义地,今日前来祭奠,却发现坟冢被人挖开,尸棺大开,尸体已经不见了。请县太爷做主,抓获盗墓元凶,追回丈夫尸体,严惩恶人,以安死者之魂灵,慰藉小妇人之悲怀。”

岳知县见王氏陈述的振振有词,有理有节,这与一般妇女,尤其是年轻妇女见到官员的情景大相径庭。岳知县曾经审问过奸罪,按理说犯奸妇女已经是无耻之人,但见官也没有这种气势,多是羞愧满面,不敢抬头直面官员,而这个王氏,年纪轻轻,丈夫刚死,居然敢抛头露面地来到县太爷这里喊冤,而且是本官还没有问其丈夫如何死去,她便自己说是得绞肠痧而死,想必不是什么善人!因此说:“你要知道《大明律》禁止妇女告状,如果告状,必须有亲族男子代诉。如今你一个妇人告诉,本官焉能受理?须找亲族男子代诉,本官才能够受理。”

王氏说:“我丈夫乃是独子,别无亲属,而我的父兄又远在他县,如何能够找到男子代诉?请县太爷见谅。”

岳知县说:“这不是见谅不见谅的问题。必须是男子抱告,你如果没有亲属,可以请丈夫的朋友,或者左邻右舍的男子代你告状,本官方能受理。”

王氏沉吟一会儿说:“如此,可以有一个人替我抱告,不知道大人是否受理?”

岳知县说:“只要是成年男子抱告,本官便可以受理,但不知道你所讲的人是否符合告状的规定?”

王氏说:“当然符合,此人今年23岁,乃是我娘家的邻居,自幼相识,彼此熟识,形同兄妹,岂能不符合规定?”

岳知县微微一笑说:“如此甚好!不知道此人住在何处?如果太远,今日便不能办理了。”

王氏说:“就在眼前。”便喊:“柳郎,速来官前,代我告状,定将那盗尸贼严惩!”话音未落,只见从看热闹的人群中走出一个年轻人,生得五大三粗,浓眉大眼,龙行虎步,一看就知道是习武之人。

年轻人来到官座之前,拱手作揖道:“武生柳逢春愿意为王氏抱告,请大老爷恩准。”

岳知县知道他是武生员,所以见官不跪。因为该人有生员的身份,岳知县也不好斥责他,便说:“你替人抱告,可知道她所告何事?所控何人?”

柳逢春所讲与王氏相同,犹如一人,看来是事先就串通好的。岳知县沉吟一下说:“你是如何知道这些?是不是你目睹的呢?”柳逢春的脸泛红,不能回答。岳知县便对王氏说:“这尸场的尸体,乃是盗移,你过来看一看,是否是你的丈夫?”

放王氏走到尸体前,仵作掀开脸上的白布,让她仔细察看。王氏看完之后便呼天抢地的号哭起来说:“这就是我的丈夫,如何来到这里?”

岳知县说:“不要号哭!盗尸的人已经查获,本官马上就提审。”说完叫衙役把保长和那两个年轻人带上来,一经讯问,便供认不讳。岳知县说:“你们要知道虚报之事小,开棺盗尸之罪大。若是虚报,按律不过杖一百;要是开棺盗尸,为首者绞,为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本官念尔等试图掩饰,算是事出有因,且不问重罪,从轻拟尔等不应,笞四十而已”。

明清奇案之 奸妇杀夫案

保长与两个年轻人磕头谢恩,而王氏却说:“县太爷徇私不公!为什么因为他是保长便可以从轻?我丈夫尸体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将来再也不能转世为人,仅仅笞四十,如何对得起死者?更让未亡人无以面对乡邻。”

岳知县说:“保长盗尸,事出有因,不能与盗棺图财者相比,也算是情有可原,我劝你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没完没了!这时候柳逢春插话:“大老爷这是什么话?须知律载: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并没有讲图财不图财,保长开棺见尸,按律当死,大老爷舍死罪不问,却怪罪原告不依不饶,这是何道理?”岳知县不由冷笑一声说:“本官当然不能舍死罪而不问,待处置完保长等人,便问尔等奸夫淫妇之死罪!”

柳逢春与王氏一听岳知县骂他们奸夫淫妇,不由得恼火起来,高声喊道:“大老爷诬赖好人!办案不公,却随便辱骂良民,要知道《大明律》规定骂人有罪!”

原来《大明律·刑律·骂詈·骂人》条规定:凡骂人者,笞一十。互相骂者,各笞一十。不过这是指一般人之间的骂人,尊骂卑则不为罪,若是卑骂尊则罪重,比如说骂祖父母、父母,以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要判绞刑,而祖父母、父母骂子孙,则不为罪。知县为长官,即便是骂部民是奸夫淫妇,也不会承担责任,所以岳知县说:“亏得你二人还懂得律法,为什么只知道中伤别人的律条,不知道治尔等之罪的律条?须知谋杀人也是死罪!”

柳逢春说:“大老爷此话怎讲?何人谋杀?干我等甚事?”

岳知县当即要仵作剖开死者之腹,从胃内取出一个铅块,重约三斤。于是仵作断定,死者乃是被人用熔化了的铅水灌入口中致死,在灌入铅水时,死者当处在昏迷状态,因为胃内有黄色物,质,类似麻沸散之类的麻药。证据就在眼前,岳知县厉声喝道:“王氏开口便喊‘柳郎’,又说自己娘家在外县,与柳逢春自幼相识,原本是邻居,为什么不顾嫌疑,从外县到这里与你在一起,想必是有私情。你们同谋杀害本夫,竟敢用熔化的铅水灌入这男人的口中,将之致死,还敢抵赖?来人啊!将二人绑了,令他们跪在铁链之上,要他们从实招来!”

这两个人开始还力争无罪,如今见到证据,知道再抵赖下去,县太爷定然会使用酷刑,所以承认谋杀之罪。

原来,王氏与柳逢春自幼青梅竹马,彼此相爱,但有情人往往不能终成眷属。王氏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况下,嫁给宝应县的李禄。在出嫁前,王氏与柳逢春私约,彼此依依不舍,商议私奔,而在那个时候,不但有严格的户籍制度,各处旅店还有严格的登记制度,没有得到官府出行的证明,就是寸步难行。所以思前想后,不可能私奔,但王氏还是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了柳逢春。

出嫁以后,王氏经常托故回娘家,为的是与柳逢春叙旧。起初李禄还没有怀疑,但王氏经常一回娘家就是数月,乡亲们都有闲言,因此就再也不允许王氏回娘家。不能回娘家,就不能与柳逢春相会,王氏十分不满,但也无可奈何。柳逢春则挡不住思念,贸然来到宝应县找王氏。

王氏见柳逢春找来,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对丈夫说:“我久不归宁,父母思念,特派表哥前来探望。”

李禄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柳逢春,对王氏说:“你才从娘家回来一个月,有什么不放心的?还派人来看你。既嫁从夫,你父母也应该懂这个道理。”

王氏见丈夫生气,便赔着笑脸说:“好啦!人都来了,还让我将他赶出去不行?远来的都是客,我们还是招待他一下,然后打发他回去,你看如何?”

明清奇案之 奸妇杀夫案

李禄也不好不答应,王氏便准备饭食,并且备了两壶老酒,让丈夫陪着柳逢春吃饭。柳逢春见李禄厌恶自己,以为被他看出奸情,便把事先准备的麻沸散放在酒中,将李禄麻倒,然后将其捆在板凳上。柳逢春四下观望,发现墙上挂着的渔网,便把上面的铅坠都扯下来,放在铁锅煎炒,不大工夫就熔化成水,便用铁勺盛出铅水,要王氏帮忙撬开李禄的嘴,灌了进去,可怜李禄就这样丧命了。

两个人将李禄解开,放在床上,再收拾好现场,看看有没有什么漏洞,王氏便号啕大哭起来,惊动了左邻右舍前来问询。王氏说丈夫忽然肚子痛,没有多久便死了,想必是得了绞肠痧。保长过来验看,发现李禄脸色铁青,身无伤痕,也就认定得病而死,没有再问究竟。

王氏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收殓了丈夫的尸体,将棺木抬到东关外的义地埋葬,以为这件事是神不知鬼不觉,孰料那路边倒卧的尸体,本来是因为冻饿昏厥过去,两个年轻人为了取暖,点燃篝火,暖气吹来,已经苏醒,而年轻人此时又到村中喝酒,所以路倒醒来,便飘然而去。想不到保长怕承担虚报责任,听从年轻人的主张,从义地挖出尸体顶替路倒,也不会料到这具尸体是被人谋害致死。岳知县查出尸体并非路倒,却发现被人谋死的证据,也料到丢失尸体的事主会前来查找,故而守株待兔。等到王氏来诉冤,岳知县发现王氏一些疑点,故意讲不受理妇女告状,逼迫王氏找出代告之人,而一声“柳郎”的呼唤,早就被岳知县看出端倪,再来一个当众剖腹验尸,取得证据,揭露这二人的计谋,再严刑逼供,得到真情,案情也就大白了。岳知县应该如何判决呢?

按照《大明律·刑律·人命·杀死奸夫》条规定: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因此,岳知县将王氏拟为凌迟处死,将柳逢春拟为斩监候,秋后处决,并且先行知告学政,革去其武生员功名之后,再行处决。这正是:

鬼使神差原有道,天苍地老不留情

这个案件很神奇,因为一个路倒死亡,保长报案,却没有想到路倒苏醒远去,而保长为了脱罪,居然采取移花接木,以他尸糊弄知县,更没有想到知县验尸发现问题。本来被害之人已经殡葬,那害人者之罪也可以幸免,而被害者只有冤沉海底,却不料一个路倒将已经殡葬之尸展示于光天化日之下,被知县检验出谋杀证据,最终将凶犯绳之以法,故此世间传言,路毙之人即是鬼神,要不然为什么会有如此巧幻呢?杀人偿命,天道不爽,这是古代名言。不过,我们反过来想,王氏与柳逢春青梅竹马,彼此相爱,为什么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成为眷属呢?这不得不怪罪当时的婚姻制度,男女不能追求自己所需要的爱情,却往往采取极端的手段,也就酿成了一个个凄惨的悲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