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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有什么区别?

 tyxyj 2019-07-25

关于主持工作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区别?

关于主持工作和分管日常工作,完全是两个不同份量的事情。比如,正职分工,一般写主持部门行政全面工作。比如,没有正职的副职,一般写(主持工作),就是临时行使正职职权,考察合格了,可以提拔为正职。分管日常工作,就是一项分工而已。比如大单位的正职,一般分管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处,抓住人权和财权就可以了。有的正职懒得管日常杂事,就让一名副职分管日常工作而已。

“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有什么区别?

分管日常工作,其实就是常务副职的基本职责,协助主官管理部门或政府日常性的工作。一句话,常务分管的工作常务自己要管,其他没人管或者有人管管不过来,常务也要管。所以常务一般都是最忙的人,会多,事多,麻烦多,一年到头忙不完。在体制内普遍的认识是,常务要干,但不宜多干。

至于主持工作,有三种理解,一是指一把手主持全面工作;二是指常务副在一把手不在家的时候,临时主持工作;还有一种是在一把手暂时空缺的时候,由组织指定一名副职主持工作,有常务的一般由常务主持,没有常务的一般由排名第一的副职主持,也有直接从外面调其他副职过来主持工作,这种一般已经明确提拔了,在主持一段时间后就会转正。

用一个县来说事。一个县的县委常委一般是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人员一般是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副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和武装部部长(或政委)组成。如果是省委秘书长和市委秘书长也是当然的省委常委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现在不进县委常委,一般都是副县长兼任。如果这个副县长是县委常委,就称为常务副县长。还有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和统战部部长都是县委常委兼任,一般这些部委都设一个常务副职,比方说纪委常务副书记、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他们为部门副职,但实际上都是正职待遇。如果是省部级单位和司局级单位,一般也设一名常务副部长和常务副局长,虽然是副职,但一般都享受正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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