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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城区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实施意见

 木香草堂 2019-07-27
gxm 发表于 2006-2-1 18:50:00

杭州上城区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实施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在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大国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杭州市社区共建、资源共享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意义
社区教育资源共享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区的需要,也是推进上城区社区建设的需要,更是建设上城区小康社会型社区的需要。

  二、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遵循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要根据各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协调委员会,制订相关制度,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主动参与原则。辖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要积极参与社区教育资源的共享,促进社区建设健康发展,使社区教育受益面更加广泛。
  3、公共服务原则。要针对辖区单位和居民的公共需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通过公共资源和公共行动的方式支持和实施公共服务。
  4、互惠互利原则。街道、社区要努力为辖区单位和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外部环境,争取辖区单位和居民对社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出台相关的奖励和补偿政策,对积极把内部设施供社区共享的单位进行奖励和补偿,形成"共建双赢"的局面。
  5、服务社区原则。社区教育资源坚持"立足社区,面向社区,服务社区"的方针,鼓励支持社区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对资源利用和开发工作做的好的社区进行适当奖励。

  三、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基本类别
  (一)物力资源
  在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单位内部设施供社区共享,具体为:
  1、上城区范围内各办学机构中的教育设施。
  2、上城区范围内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街道及社区的文化站、科技馆 (站)、社区学院分院等文化设施。
  3、上城区范围内的体育馆、运动场、游泳场馆、健身房等体育设施。
  4、上城区范围内的会(礼)堂、多功能厅、老年活动中心等休闲娱乐设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军队安全保密规定许可范围内的部队内部设施。
  6、其他可供教育用的场地、设施等资源。
  (二)人力资源
  1、在职干部是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积极倡导者
  广大机关干部应该率先投身到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主导者行列中去。身先士卒,以身垂范,更新观念,积极行动,为居民群众做好榜样。
  2、在职教师是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主要工作者
  广大在职教师应该以师德实践的高度来正确看待社区教育资源共享这一举措,从大教育的观念出发,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服务,反哺社会。
  3、广大社区群众是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热心参与者
  在职或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是社区教育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可以吸纳一些乐意为社区教育添砖加瓦、有专长的居民或辖区单位员工参与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以保证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工作顺利展开。
  (三)信息资源
有利用价值的,可推广的各单位的专业信息、管理经验、相关软件以及学习资料等都是可以共享的信息资源,也都是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内容。

  四、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时间
  在各单位自愿的基础上,以不影响各单位的工作为前提,在科学的组织、管理、指导下,进行有序的资源共享工作。尤其要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晨间、晚上的时间,进行资源的错时利用。

  五、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运营机制
  1、组织保障机制
  由上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领导、实施和协调工作,具体由社区学院社区教育联络指导部负责组织、管理、利用和评估。
  各个街道、社区也可以成立辖区内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具体工作。
  2、责任联动机制
  以各级党组织为核心,召集本级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协调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职责,确定考核评估指标,实行分级管理,责任联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
  3、经济补偿机制
  根据目前人们认识水平和社区发展水平的现状,制订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经济补偿制度,通过购买、单位补贴、计点计时付费等方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4、典型激励机制
  要积极引导,发挥典型的导向作用,对在社区教育资源共享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5、市场动作机制
  在社区教育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引入部分市场动作机制,以区别于行政倾向较强的社区共建模式,使社区资源共享能更好地落到实处。

  六、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操作方法
  辖区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可供社区共享的教育资源的内容,经上城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审批后确定等级,在社区教育网络管理平台上公布资源共享内容。
  辖区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网络在社区教育信息技术平台上查找相关的资源共享内容,并向社区学院中的社区教育联络指导部预约登记。根据自身需求和提供方的实际,免费或付费使用各类资源。开放时,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计点、计时、计费。
       提供共享资源方必须按申报和审批的等级、内容、时间无偿或低偿提供资源的开放,其中每半年必须免费开放十次或无偿提供相当于500元以上额度的物力资源开放,其余纳入正常的计时、计点、计费。
  每年的1月、7月由社区学院与各单位结算前6个月费用。每年年底进行总结评比,对资源共享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单位予以表彰。
  每年的11月份可以重新申报资源共享的内容,12月部分内容重新定级,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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