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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患者妊娠与分娩时的治疗

 sqguo 2019-07-28

心脏病患者妊娠与分娩时的治疗

·    妊娠生理
血容量32-34周达高峰,增加50%左右,心排出量也增加,下腔静脉压迫可致回心血量减少,可致下肢水肿甚至头晕、晕厥
妊娠时可过度通气,妊娠晚期可闻及肺底少量湿罗音,心尖区可闻及S3,甚至S4,肺动脉瓣区可闻及收缩期喷射样杂音

·    妊娠前3月容易致畸性,中3月及后3月主要是药物引起生长

·    心脏病种类
适宜妊娠组:心功能1-2级,无并发症或合并症
不适宜妊娠组:心功能3-4级,如高血压并发心衰或肾衰,先心伴肺动脉高压或发绀,风心伴肺动脉高压或脑栓塞或重度主动脉瓣病变,妊娠伴风湿活动、感染性心内膜炎、严重心律失常、心肌病伴心脏扩大、既往妊娠有心衰史

·    围生期心肌病:妊娠最后1月至产后6月出现原因不明的心脏扩大或心衰。可能与感染及营养有关,可出现奔马律和收缩期杂音。半数可恢复,心脏扩大者预后不佳。

·    妊娠期心脏手术应放在第4-6个月,因胎盘已形成,心脏负荷也未达高峰

·    妊娠期可用的心血管药物:
地高辛(心脏扩大而可代偿,预防性用,至产后2周,长期服用可致低体重儿)
β受体激动剂(无致畸,但可抑制宫缩)
β受体阻滞剂(迄今无报道致畸,可引起胎儿生长缓慢、呼吸延迟、低血糖、高胆红素等)
抗心律失常:阿美普利,普鲁卡因胺(安全)、利多卡因(有效浓度不致畸胎,但可致心动过缓)、美西律(安全,不影响哺乳)、阿托品(安全,可致心动过速)
抗凝:肝素(不易透过胎盘,安全)
降压:硝苯地平(短期用安全)
不能用:苯妥英钠(畸胎)、华法林(流产、华法林胎儿综合征)、阿司匹林(死胎)、ACEI和ARB、噻嗪类利尿药(心律失常、出血)、利血平(呼吸困难、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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