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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知县和县令其实是两码事,一字之差,意义却大不相同

 皖江东 2019-07-31

现在的电视剧是非常不负责的,因为有规定,凡是古装剧必须有朝代背景,所以这些编剧往往随便找个朝代背景就开始拍电视剧了,丝毫不会深究那些真实的历史,就拿知县和县令来说吧,很多古装剧都将二者混为一谈,其实古代的知县和县令是两码事,虽然看着差不多,但就那一字之差,意义却大不相同。

县这个说法最早是起源于春秋时期,那时候的秦、晋、楚在兼并的土地立县,后来就作为政区建制推广到了内陆,等到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郡县制就正式开始沿用,特别是县的行政单位就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在唐朝以前,“县令”是县级最高的长官,只有户籍人数达到一万以上,才会有县令,对于那些人口不足一万的小县,最高长官只能叫做“县长”。

到了唐朝以后,因为人口增多,县令往往忙不过来,于是县一级的行政单位出现了代理县令,称之为“知县事”,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知道县里的所有事情,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正式有了“知县”这一称谓。到了宋朝以后,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根据前朝的经验,逐渐取缔了刺史、太守和县令一些官职,县的最高长官为知县,主要是朝廷下派的,同时知县手下又有了县丞和主薄等官职,以此来协助知县管理县政,这个时候的知县权利还是比较大的,掌管全县所有事务包括军事,官职为七品。

到了元朝的时候,知县改称为县尹;到了明朝后,开国皇帝朱元璋再次将所有的官员制度和品级制度恢复到了以前,县的最高长官又成为知县,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到了清朝以后,清朝基本照搬了明朝的制度。

由此可以得知,古代知县和县令虽然有一字之差,但区别还是很大的,县令一般是地方官员,知县一般是由朝廷亲自委派到某个县的官员,在这些制度的背后体现出的是中央集权的微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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