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高人民法院连续提出个人破产法意见!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还是对这块很上心。 那什么是个人破产法呢?这里小编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就是一个人因为做生意或某种原因导致欠了很多债务无力偿还,又被各路债主追的四处躲藏或自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去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法保护,债务人从此以后就会被法院监管,法院会查他的所有资产情况,当然也会查询他有没有恶意转移资产这些,之后法院会代他给各位债主一个交代,他的所有资产都会被抵押还债,以后每个月的收入也会在约定的生活保障上扣除!只要在债务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从此以后债权人也是没有权力在去追债!这样也同时保护了债务人和债权人!至于网上说的4-5年之后如还没有还清的就可以不还了,这条不是真的,小编做过了解,这种情况必须要债权人同意才行。 破产法一旦现世,债务人或债权人都可以申请,真正的失信人得到了保护,但是老赖还想继续赖就难了,可能很多老赖还是会选择还了算了,如果你能还的不还,这样拖下去每个月还有利息,还有未履行违约金,工资各种补贴和未来的保险金直接扣除,可能还会失去很多不应该失去的东西。比如以后子女有进入好单位,或晋升之类!可能你将影响他们失去机会!你要相信国家不可能重用这种人的后代。及时你托关系让他有好单位,现在的网络这么发达,几个视频文章就可以让你子女崩盘!让你子女脸上无光也是几天的时间!网络成就了多少人,毁了多少人,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你别抱侥幸,别人发了也一定火,媒体有办法的!拖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如果逼到债权人自杀,你家的声誉都完了!以后就算还钱也不能解决此等冤孽!当初人家为什么会借钱给你,你当初如何向别人保证的,最后你拿到钱又是怎么做的!自己想想吧! 另外还有一条,就是失信人在两年人后任无力还款,失信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删除失信名单!这条并不是老赖想申请删除就删除的!要不然,打官司有何意义呢?想尽办法托两年不就太平了!可以申请删除失信名单必须要符合这两条才可以。 第一、真正失去劳动力了。 第二、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 你不要以为你好手好脚的情况下,不上班,不赚钱,就叫无力偿还,你想得太简单了!这种叫拒执行。如果查到你有转账和提现的记录,你就真正符合拒执行+恶意转移资产了! 各位债主看到小编的这篇文章是不是心里要好受很多了呢?那就让我们大家一起等待新的法律现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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