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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遗传办系统全新上线,网申提交初体验

 Sung8939pydv44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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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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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以前的链接https://grants.most.gov.cn/进入登陆界面:

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官网首页http://www.most.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进入填报入口,选择自然人登陆。两种方式进入的是同一个系统。

注意临床试验的填报单位依然要求为申办方临床机构(组长单位),系统改版前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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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填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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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系统中将填报类型由原本登陆时需选择的非注册上市流程注册上市优化流程两种变为了以下六个选项:

那么临床试验要选择哪个?我们从服务指南中提取信息,做了一下排除法。简单来看:采集审批要符合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类资源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种类、数量的人遗传资源的采集活动三种情况之一;保藏审批适用范围不包括实验室检测后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临床研究方案约定的临时存储行为;材料出境审批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备案是已完成采集的遗传材料或信息出境的申请,都不适合临床试验启动前的申报。

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国际合作临床试验备案都适用于临床试验,差别在于:备案的适用范围要求以上市为目的、在临床机构开展、无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其中“在临床机构开展”是指试验涉及遗传资源的采集、检测、分析和剩余样本处理均在临床机构内完成,或临床机构与其委托的检测分析单位签署正式协议并对活动负责。由于此次申报的项目并不符合条件,因此确定了在“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一栏中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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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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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新建项目”,输入项目名称。此处注意选择以上市/非以上市为目的,及是否有遗传资源材料出境,类型不同系统要求的内容会有差别。

我根据项目情况做了以上勾选,建好之后的界面是这样的:


总体框架还是跟以前相似,以下总结了主要变化:

  • 项目申请信息表国际合作事项基本信息表系统要求都比较明确,合作单位列表已从旧系统全部导入,填报之前可查询确认自己的单位是否在列表中,确认可查到才能填写:


  • 工作方案中,添加样本时,检测单位由原来的手动填写变成了下拉框选择。对于单中心项目并无影响,但如果是多中心临床,就需要自己预估每家中心的受试者例数,把在每家中心采集的样本分别填写。对应的剩余遗传资源处置方案也是如此,跟老系统相比工作量确实增大不少。

  • 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安排是表格的形式,比以往要求更加清晰明确,需要申办方仔细确认。

  • 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出境计划汇总表无需填写,系统会根据前面的内容自动导入。

  • 团队基本情况填写每家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者信息。

  • 合作单位签章在形审时不可提交,需要等待形审通过才能下载模板进行准备。这样就将之前可以同步进行的工作在程序上拆分开,延长了准备的时间。

  • 附件清单,新增法人资格材料,即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企业)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长单位)。最大的改变是网申时即要求上传组长单位的伦理批件,成了提交的另一个限速步骤。另外国际合作协议文本并未要求签字盖章版,上传草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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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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