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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道德经》第五十六章:知者弗言,言者弗知。

 壹芯 2019-08-10

第五十六章

       知者弗言,言者弗知。塞其闷,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锉其锐而解其纷,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道德经》

上一篇解读了:

浅谈《道德经》第五十五章:物壮即老。

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

大道之真,总是虚静,总是柔和,所以常存而不改。

人若能依而行之,道未有不成,德未有不厚,性命未有不常。

身中之和气自然运化,性体之真常自然固存,何用妄“益生”?何须强“使气”!

接上一篇,本篇解读第五十六章。

  知者弗言,言者弗知。

:明白大道,认识到事物的本质。

不言:无法用语言文字等表达。

真正明白大道的人,不会执着于语言文字等外在的表达方式;偏执于语言文字等外在表达方式的人,不是真正明白大道的人。

如果结合下文,这句话的扩展解读就是:知者,明白大道,心中无分别之心,万事万物都无大小、好坏、明暗、对错等相对属性之分。

塞其闷,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锉其锐而解其纷,是谓玄同。

塞其闷,闭其门

闷:门+心

门:心门

第五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闷,闭其门,终身不堇。启其闷,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

直译意思就是:把心塞进门里,然后把门关闭,心神不外漏,反求于身。

和其光,同其尘,锉其锐而解其纷

第四章

道冲而用之,又弗盈也,渊呵,似万物之宗。锉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呵,似或存,吾不知谁子也,象帝之先。

道法自然,道之用为德,最终都要回归于道,以达到自然平衡。

调和光芒,再无明暗两性;

混同尘埃,再无大小两性;

锉钝锐利,再无锐钝两性;

消除纷争,再无对错两性。

如果延深解读,可以这样说:

消除掉一切事物的突显特征,分解一切事物的内部结构,均衡一切能量差异,达到自然平衡。

去除事物的相对属性,达到无相对性的自然平衡状态。就像开篇所说的“言”,真正明白大道的人,不会纠结于事物的相对属性,而是和光同尘。

是谓玄同。

:无始无终的变化,周而复始。

:共同的属性,无相对性。

“玄同”如果用另一个词表示,那就是“抱一”。

万事万物本无相对属性,都是人为加之,我们只有去掉事物的相对属性,使之变成共同的“无相对性”,才能看到事物的本质,才能得道。这种方式就是玄同。

塞进门里,并把门关闭,然后,搓掉它的锋锐,解决它的纷争,调和它的明暗,同化它的大小,这种方式也叫:“玄同”。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

不可:不能,无法。

:获取,得到。

知者弗言,言者弗知。塞其闷,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锉其锐而解其纷,是谓玄同。

已修到与道玄同的境地,修道之人与道相合,了知天下万象,行不言之教,居无为之事,故此他懂得一个做人的道理:既不需要因得知他人的状况而亲近他、增益他、尊贵他,也不能因得知他人的状况而疏远他、伤害他、轻贱他。

道法自然,不能人为的对事物加入相对属性,所以“言”所呈现出来的大小、左右、好坏、明暗、对错等属性都是人为的强加上去的,这不是事物的本质。

故为天下贵。

天下最至贵者,即是“道德”。

世间万事万物,都是一个整体的两面,无一可加,无一可减。若能明此理,守中对待,便是天下之至贵者。

执其亲而远其疏,得其利而忘其害,以其贵而贱于人,以及攀高厌下等等,皆是非“道”。

修道之人行不言之教,同时也必居无为之事,因此他们不会因人们的境遇不同而进行区别对待。

大凡倡导众生平等之人都将被天下人所尊崇,

修心养性之道,必当和光同尘。

以亲为远,以疏为近;见利而不喜,见害而不惧;得贵不为高,贱而不为低。无出无入,无内无外,无我无物,心地空明,与道合同,是谓“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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