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声明,本文无关于律所模式“谁牛掰、谁low逼”。本人尽可能以第三视角,客观陈述、探查律所模式的真实面貌。 因为面试的原因,需要不断向律师小白(刚毕业的大学生、从体制辞职的前司法人员)解释律所模式。为了一劳永逸,写就此文。 一、律师=法律人+商人的综合体 百度云,律师,乃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不知道为什么百度没有强调,律师是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大概是因为地球人都知道,律师也是要穿衣吃饭的,所以没必要特别强调找律师是要花钱的。 今天的主题是律所模式,为什么要扯律师=法律人+商人的综合体?因为律所是由律师组成的。而律师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律所的发展模式。 二、律所设立模式 按照律所管理层的人数,律所模式基本上分为以下几种 1、个人所 一个律师,组成一家律所。因为中国人比较相信“亲兄弟难算帐”的古训,一个人,干多干少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和他人纠缠。个人所曾经如雨后春笋般大量设立,但是因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所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各地逐渐开始收紧个人所的审批。 2、合伙所 普通合伙要有三人以上合伙律师,特殊合伙要有二十人以上。秉持“三个臭皮匠 顶个诸葛亮”的理念,往往是或同学、或朋友、或夫妻,基于某种感情基础或理想信念,搭伙组成一家所。 3、公司制 法律层面,并没有公司制律所。公司是商事主体,但是律所不能注册为公司。一些律所自称公司制律所,其实基本面只可能是个人所或合伙所,只是在管理模式上,采用公司管理体制而已。 三、律所分配模式 1、提成制 合伙所,一般使用提成制。因为律所是合伙人律师出资设立的,办公场地、装修、水电费、财务行政人员工资、税费,这些固定成本都是合伙人律师出的。聘用律师与律所约定好,聘用律师收进来的律师费,律师提成多少,律所提成多少。一般来说,装修高大上的律所,成本必然高,那么律所为了收回成本,提成的比例相对较低一点。律所核算成本后,会确定一个基本提成比例,如果你是资历、业绩一般的律师,你与律所协商提成比例的议价能力也较差。那些优秀团队、大咖律师加盟律所,可以获得更优惠的提成比例。 2、授薪制 公司制律所,往往使用授薪制。根据岗位、阅历、能力,确定不同的工资档次。 四、律所发展模式 这部分内容,是本文的核心。一个律所,确定了设立模式和分配模式后,就可以开张接案了。但是,一个律所要发展壮大,要有特色,或者说有别于其他律所,就需要明确发展模式了。 1、综合所 社会分工,三百六十行,是按照行业、领域划分的。为了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很多律所、律师提供综合法律服务,民事、商事、行政、刑事、法律顾问,样样都能做。 但是,为了迎合市场对专业化的需求,综合所内部也会形成专业部门或专业团队。 合伙所的基本发展路径:三个合伙人,设立一家所,慢慢做大后,所内一些业绩较好的律师,或者所外一些业绩较好律师加盟进来,他们有参与律所管理的诉求。律所就会吸纳他们成为新的合伙人(有些所合伙人多达上百人)。每个合伙人下面会有一个或若干个团队。合伙人的创收业绩,决定了他在律所管理上的话语权。一个没有案源的律师,即使他人品很好,专业能力也很优秀,但是他在律所管理上不可能有话语权,财大气粗,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因为是以创收为导向,重点发掘律师双重属性中的商业属性,核心在于控制成本与扩大收益,所以律所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相对“单纯”一些,责权利边界明晰。 为了扩大业绩创收,团队在承接业务时基本不挑食,婚姻团队并不排斥刑事案件的辩护,刑事团队对于合同纠纷诉讼也不会拒绝,所以一些综合所的专业团队,往往只能做到相对专门化。因为服务领域的多元化、多样化,律师需要关注业务广度的同时,还要兼顾专业深度,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广度和深度往往也很难两全,导致律所、团队在组织业务培训时,选题是个难题,往往众口难调。因为众口难调,导致一些律所业务培训很难长期坚持下去。 2、专门所 专门从事某一领域业务的律所。我尽可能回避“专业所”的称谓,因为如此自诩,好像别人在这个领域都不专业似得。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成立了一些专门所。既然号称专门所,这些律所一般不承接专业领域以外的案件。专门所,深耕于法律服务市场专业某一细分领域,往往更容易获得市场(当事人)的青睐,但同时也丧失了拓展其他领域专业知识、承接其他领域业务的机会。专门所,可谓是深谙“舍与得”之道。 由于业务领域、氛围明确,刑事所,业务氛围就是刑法469个罪名。婚姻家事,主要处理结婚、婚前财产、离婚、婚后财产分割等专业问题。专门所因为业务范围限制,只需要关注自己专业领域的深度,而不需要过多考虑知识的面面俱到。在业务培训方面,专门所具有先天优势,因为受众明确,选题围绕专业领域即可,不存在众口难调的问题。 为了保持律师专业能力的不断精进,满足市场对专业律师专业能力更高层次的要求,组织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提升律师的专业深度、精度,成为专业所的必然选择,也是专门所的生命线。虽然律师个人可以自学,但是可持续较差。律所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培训,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培训行为的可持续性。 专门所一旦建立稳定的培训体系,并获得律师的认可和维护,培训制度能够长期运转,所内学习氛围浓厚,律师专业能力不断强化,律师之间以培训为纽带,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更容易形成合力,最终获得市场的青睐。 因为是以培训为导向,核心在于强化律师的专业程度,创收并不是律所考核的唯一指标,所以律所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相对“复杂”一些,可能在某些权利义务方面不是很明晰。毕竟长期、不间断的参加专业培训,对于律师个人来说,付出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并不是人人都愿意百炼成钢,最终能否成钢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律所发展模式,各有千秋,没有优劣之分。完全是市场、客户、律师、律所、司法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权衡后,自然的选择,也是大浪淘沙后市场的必然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相对来说,有强烈专业化倾向的年轻律师、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储备的司法人员,比较适合专门所。 作为一个专门所的从业人员,最后补充一句:痴迷、情怀,你才会选择专业化;并非进入专门律所,你就专业了;保持谦虚谨慎,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增加专业知识、锤炼专业见识,你才能真正的专业;不是为了专业而专业,专业是为了更好对接市场需要,把专业能力转化为“车厘子自由”的能力;我们所谓的专业,包括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如果最终你不能有效对接市场,即使你学富五车,那也是白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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