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一千万,你会把你老婆卖掉吗?这个问题看似荒诞,可如果放到英国的近代社会,估计会有不少英国男人会屁颠屁颠地双手奉上他的妻子,还可能会收到丈夫的祝福。 什么?很狗血对不对,但是,这就是英国近代社会真实存在的卖妻现象,这在当时可是时尚时尚最时尚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英国近代社会这个时(qi)尚(pa)的潮流到底咋回事儿。 1733年,英国的天气还是一如既往地糟糕,伯明翰一个名叫塞缪尔·怀特豪斯的人正在和妻子决定要做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那就是把妻子带到公共市场上,明码标价,然后,卖掉。 对于丈夫的提议,妻子举双手双脚表示同意 而丈夫这边也是为自己的发明高兴不已 于是两个人一拍即合,妻子玛丽·怀特豪斯最终以一畿尼(约一英镑)的价格被卖给了一个名叫托马斯格里菲斯的单身汉,为了防止对方反悔,丈夫还特别在交易的文书里加了一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格里菲斯得接受玛丽的一切缺点。” 估计成交之后丈夫的心情是这样的 这就是最早的被记录在历史上的卖妻交易,皆大欢喜的结局。三个当事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一不小心就走在了时代的最前沿,从此英国的卖妻风潮便一发不可收拾。 卖妻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是钱,没错,就是万恶的金钱势力。近代英国社会离婚特别昂贵手续又异常麻烦。200-300英镑(换算成今天的价格大约是20000美元)的离婚手续费对于当时的英国普通人来说 申请个离婚到底有多麻烦呢,首先,要在宗教法庭上取得夫妻分居的判决,而宗教法庭在原则上是反对离婚的;然后丈夫在普通法院进行通奸起诉,状告妻子通奸者并获得赔偿损害的判决;最后才是丈夫向议会提交要求离婚的申请。庭审中,法庭会要求原告多次重申诉讼请求,若重申的内容与原起诉状有所不同,被告必须重新答辩。对于以上三个步骤,很多英国普通人表示太麻烦了,还是凑活着过吧。 从案件起诉到结案,每一个环节都要收费,“收费多少全凭法庭职员的良心决定”。如果你非常不幸地遇到了一个良心大大滴坏掉了的法庭职员,那么恭喜你,离婚的同时,你也破产了,依然是……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知道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把妻子带到市场上,象征性地出一个价格,面向大众出售。于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出现了,既可以把婚离了,又能省去一大笔离婚费,还大大地节约了时间,一石三鸟地解决了离婚难题。至于政府嘛,深知自己制定的政策很混蛋,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喽。 有趣的是,拍卖的过程中,妻子有权利拒绝买家,并且选择自己心仪的购买对象。 正是因为这个价钱低廉的变相离婚方式的出现,卖妻现象才会逐渐成为一种风潮,一言不合就把妻子拉到市场上拍卖。被公开出售的是妻子而非丈夫,也和当时英国女性的社会地位有很大关系,说白了,妻子是丈夫的一个附属品。所以,当时也会出现丈夫缺钱用就把妻子带到市场上卖了换钱的情况。 卖妻市场 爱搞仪式感的英国人也把这一传统贯彻到了卖妻过程中去,英国历史学家汤姆逊在《买卖妻子》中,研究了1760年至1890年间300多个英国卖妻案例。他说,英国习俗对妻子买卖的“仪式”特别看重, “买卖一个妻子……是高度仪式化的,它必须公开并用公众认可的礼节来操作”。甚至有人雇佣来职业拍卖师来让妻子卖个好价钱。 1857年,议会通过了《婚姻诉讼法》,离婚的费用降到了40-50英镑,但是这个价格仍然不便宜,所以卖妻的现象仍然存在,直到20世纪,法庭打压卖妻行为,这个奇葩的现象才逐渐消失。 所以回到开头的问题,你会怎么做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