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维修资金中心应当根据本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确定、公布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标准,并适时调整。 据了解,目前东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中住宅40元/平方米、非住宅50元/平方米。住宅包含别墅,非住宅包括住宅小区内的写字楼、商铺和拥有产权的车位等。 造价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评定 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提出,市维修资金中心应当根据本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确定、公布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标准,并适时调整。 这一交存标准是有据可依的。该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07年颁布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2007]第165号)明确,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而东莞,为了降低业主负担,交存标准取了最低值5%。 那么,东莞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标准如何界定?市住宅维修资金中心工作人员说,东莞的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评定,同时该中心参考其他城市的建筑工程造价成本。 以广州为例,目前广州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根据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确定,有电梯的高层住宅交存标准为105元/平方米。 珠海方面明确,业主应当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其中,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未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交存标准为70元/平方米;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交存标准为90元/平方米;非住宅物业交存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工作人员举例称,按照东莞现行标准,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市民需缴纳4000元维修资金。执行新规后,若按东莞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80元/平方米,这笔资金将涨至8000元。 (整理自东莞时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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