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被广泛赋予的权益,如果想要撤销或消减都必将遭遇极大的阻力。而美国人拥有枪支则是宪法修正案第二条赋予公民的权利,其初衷也是为了限制强势政府,防止政府权力膨胀进而侵犯公民权力,维护自由并赋予公民反抗的武器,也是这条法案重要内在精神,俗谓“天授枪权”。从这个初衷来看,它是有着其进步意义的。 但事物都有两面,枪支作为武器且大范围的存在于民众之中,即使出现少数的滥用或暴力使用事件,其影响和危害都是巨大的。同时伴随着一些枪击事件的发生,支持拥枪的民众更觉得手中有了武器,才能更好的维护其安全。这也造成了一种现象,在一些重大枪击案之后,部分地区购买枪支的数量或民众增加了。 此项权利已经存在两百多年,且枪支在美国非常普及,从普通民众到黑帮,完全的控枪先不论从法理是否可行,单从现实操作都已经绝无可能。 所谓坏事传千里,恶性枪击案很快就传遍世界,但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民众持枪吓退或击退歹徒,维护了自身安全的事件。从这个角度,当坏蛋有枪了,好人有枪来保护自己,算是错误吗? 愿世界和平,可世界从没和平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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