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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丨马路杀手出没!

 ndkdkd 2019-08-21

导读

昨天小编又亲眼目睹的汽车和电瓶车相撞的事故,所以不禁想要发发这篇内容,提醒一下各位车主,愿你们出行平安。

骑电动车的人爱说:开车的都没长眼。开车的人爱说:骑电动的都以为马路是他们家的。

开汽车的车主和骑电动车的车主在马路上好似一对儿冤家,为什么司机都很讨厌电动车呢?

闯红灯

电动车闯红灯的现象是非常严重的,而且大多数的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的车祸是因为电动车闯红灯引起的。

逆行


如今电动车已经霸道到真以为路是自己家的了,总是抱着没有危险的侥幸心理逆行,而逆行导致的事故伤亡几率又是非常高的。

抢车道


电动车总仗着自己的灵活性,抢道,别车主,这是经常发生的,每次都还弄的司机慌张的不知所措。

灵魂车主

有的电瓶车主把公路当做自己的舞台了,在马路上尽情的“舞蹈”,这个也是让各位司机都非常“怕”的啊~



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交通法如何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应当相应减轻责任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至二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2.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赔偿责任;

  3.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4.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七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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