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跟我签合同怎么办? 公司老是安排我加班还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工资总是一拖再拖怎么办? 碰到这些情况,你都知道该怎么办吗? 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劳动保障的问题,如遇到权益受侵害,都是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哦!快来看看有哪些事项劳动监察机构会受理呢? 劳动者可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违法行为 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低于诸暨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 5、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的未成年人或者违反女职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的; 6、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不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事项 1、违反劳动保障行为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被投诉的; 2、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3、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 4、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5、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因承包、租赁、提供劳务等发生劳务纠纷的; 6、家庭保姆、钟点工与雇主。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务纠纷。 投诉应做好的准备材料 1、应由本人亲自投诉,非本人投诉应有相应的委托文书; 2、对应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应当推选代表,推选的代表最多不超过5人; 3、投诉人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材料; 4、投诉反映应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写明: (1)投诉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2)被投诉单位全称、地址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5、投诉人书写投诉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进行笔录,由投诉人在笔录上签字; 6、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提出,鼓励举报人署名举报。 来源:人力社保局 |
|
来自: 知识传承永恒 > 《法律知识,法律维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