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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租房?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郭氏养生2013 2019-08-22

郑州从2013年起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这让公租房一时间成为议论焦点,那么什么是公租房?郑州公租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公租房?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一、郑州3种人可申请公租房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

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来郑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市区居住证明。

二、申请手续

申请公租房除填写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外,不同的申请人群需要携带不同材料。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印证收入的相关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职工个人需提供:本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本人和配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印证收入的相关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来郑务工人员个人需提供:申请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居住证;申请人和配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及印证收入的相关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依法批准成立的文件;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情况表。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

三种申请表格均可在市房管局网站上下载,也可直接到社区居委会、区房管部门填写。房管部门咨询电话:965559。单位对其出具的证明负法律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单位申请认定程序

单位提出申请→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受理(5日)→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核准(10日)→公示(10日)→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核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按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轮候。

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应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名义提出申请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以个人名义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的,应提供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对其出具的证明负法律责任。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可在用人单位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四、轮候方式

按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依次排序轮候选房。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配租,各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可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的配租对象和数量;房源公布后,各辖区的住房保障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房源所在辖区的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次轮候配租。第三次轮候到位仍选择放弃的,原轮候顺序号失效,其轮候顺序号在现有轮候家庭之后重新排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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