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总会以为做过的事情没多少人知道,其实都是有迹可循。 比如投保时,不如实告知。 正确的健康告知,是投保中最重要的环节。 但要承认的是,很多人是因为身体有些小毛病,所以才想买保险。 非常想要获得保障,但又怕买不上。 所以,“如果不告知,万一能赔呢?” 牛先森能理解这种忐忑,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告知越来越得不偿失。 而且,在我见过的保险理赔纠纷中,绝大多数都和健康告知有关。 至少占90%以上。 X安之前发过一个关于健康告知的案例。 T先生、Z先生同样都是乙肝携带者。 其中T先生做了如实告知。 虽然做了除外责任,但是不影响其他疾病的理赔。 不到一年后,T先生确诊了白血病,得到了保险责任内的所有理赔。 而且还能重新投保,享受相应的保障。 而Z先生选择不告知。 在投保的几个月后确诊了肝癌,申请理赔。 但是因为没有如实告知,保单被拒赔,还解除了保险合同。 如果Z先生选择了告知,一切会变得不一样。 那怎样才算是做到了如实告知呢? 很多朋友问我,自己曾经有XXX病,但是健康告知上面好像没写,要和保险公司说吗? 对于如实告知,其实有一个最基本的准则: 如实告知不是无限告知。 问到的,如实回答。 没问到的,不用回答。 这条准则的依据是《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最关键的几个字:提出询问的,应当如实告知。 健康告知采用的是询问告知的原则。 所有的风险因素,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进去了。 毕竟保险公司做的是风险生意。 所以。有问就答,没问到,就放心买。 比如,健告提到高血压二级以上不能买,那一级高血压是可以投保的。 一年内有住院记录不能买,那一年前住院,也可以投保。 意外险的健康告知相对比较简单,一般只要满足职业要求就可以投保。 医疗险、重疾险、定期寿险的健康告知就比较复杂了。 像是高血压、乳腺增生、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乙肝病毒携带等,各个产品的要求都不同。 还有一点,你的身体健康情况,相关数据在医院或体检中心是有记录的。 保险公司有权到医院调取我们的病案资料。 有没有住过院、有没有患过某种疾病都可以查到。 而且不要以为10多年前住过院,保险公司就不会查到了。 按照我国的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不少于30年。 实施电子病历之后,资料保存起来更方便了。 病历材料存个几十年都没问题。 所以,在出险理赔的时候,如果保险公司觉得可疑,会通过一些渠道调查被保险人的情况。 比如查询你的社保卡,查看就诊记录。 开过什么药,做过什么手术。 还会去体检中心调出体检结果,从各大医院调取病历记录。 如果发现投保时没有告知重要事实或者告知不实,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的。 很多人问牛先森,不知道有没有健告上的病,投保前要去做个体检吗? 牛先森只想说:千万别。 如果没有任何医疗或体检记录,保险公司会默认是健康体。 直接买就可以了。无需画蛇添足。 如果出于各种原因导致没有如实告知,要怎么补救? 可以通过补充告知来拯救为如实告知。 就投保时问询的问题,进一步补充说明。 补充告知后,原保险合同会重新由核保员审核。 一般有三种可能: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原保险合同附加条件继续有效(加费、除外)、原保险合同终止。 虽然能在体检出毛病前投保更好,但要知道,身体有小毛病的人才是大多数。 所以,不要害怕,如实告知就可以了。 当然,虽然说起来很简单,对于刚接触保险的朋友而言,这个真的很难。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通过健康告知,智能核保也是一头雾水,或者没有如实告知,担心会影响到理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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