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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城市中的茶馆

 芸斋窗下 2019-08-25

王鸿泰(1960~ ,男,台南人,台湾暨南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从事明清文化史研究)


      城市除了作为定居之所外,同时也是许多流动人口暂时停驻的场域,城市中的茶馆可以提供这些流动人口一个休憩的场所,而满足他们暂停的需求。然而,茶馆在城市中存在的意义,却不仅止于供应流动人口的饮食之需,它的存在等于是在城市中创立了一个开放空间: 它提供居城者(无论长住或暂停)一个开放性的活动场所,容许任何具基本消费能力的人进出其间。

明代中后期以降,茶馆等公共空间在城市中相当普遍,这种空间的盛行与它们的饮食性质相关,但这类空间的存在可能也巩固了茶等饮食在庶民生活中的地位。本文要讨论的正是以开放空间的特性成为城市文化现象之一的茶馆。这种开放性使茶馆具有可开发性,它可以因应着消费者的需求而自我调整,如此,茶馆可能在性质上发生变化,它可以超越作为饮食场所的基本功能,因其空间消费而产生如社交活动等其他功能,以致发展出不同的营业形态。从这个角度来观察。茶馆可能成为城市中文化创造的空间,或者说它本身的形态发展就是一种城市文化的表现。

关于茶坊出现的时间,明人的记载颇有疑义。熟悉南京掌故,且热衷于探求金陵人事的周晖在《二续金陵琐事》中说:“万历癸丑年(四十一年,1613)新都人开一茶坊于钞库街,此从未有之事,今开者数处。”[ 1 ] ( P58上)就历史“事实”而言,这话是错的。事实上,茶坊早在宋代就有,且已相当流行。[ 2 ]与周晖同时的状元焦竑说他“胸饶韫蓄”,而钱谦益也认为他“博古洽闻, 多识往 事”, [ 3 ] ( P507)但他却在此作此错误的断语———其实《水浒传》中即多见茶坊之记录,而《水浒传》乃明末盛行之书,博洽之周晖应不致无所闻及。所以,与其就此指责周晖的孤陋,不如认为这是一种别具意义的“错误”;或许可以说周晖是在写南京的“近代史”,而非意在茶坊发展史之考查。在此脉络下,所谓“从未有之事”意指明代以来所未有之事。而将钞库街开茶坊视为破天荒之事,也是当时一般明人看法的反映。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说:“徐常侍铉无子,其弟锴有后,居金陵摄山前开茶肆,号徐十郎。⋯⋯人第知金陵近日始有茶坊,不知宋时已有之矣。”①这话也显示:在明人一般的认识中,都视茶坊为新出现的现象。唐宋时期流行的茶坊并未能延续下去,至少一度彻底地中断了,所以,在明人的闻见范围内,不知有茶坊之事,以致连熟知金陵近代史的周晖也认为万

历年间的这家茶坊的开张是创举。

茶馆“失传”又“重现”的历史现象,不独南京为然,杭州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西湖游览志余》中说:“杭州先年有酒馆而无茶坊,然富家燕会,犹有专供茶事之人,谓之'茶博士’。⋯⋯嘉靖二十六年(1547)三月,有李氏者,忽开茶坊,饮客云集,获利甚厚,远近仿之。旬日之间,开茶坊者五十余所,然特以茶为名耳。沉湎酣歌。无殊酒馆也。”[ 4 ] ( P369)

“茶博士”是宋代茶馆中对“专供茶事之人”的称呼,在明代这个称呼依然留存,其职务也不变,只是其职业活动范围已由对外开放的茶店转移到富人家庭之内,且只在临时性的宴会出现。从历史长期来看,这可以说是一个职业“退缩”的现象。由宋代以迄于明初,茶博士的服务工作由消费的社会退缩至富人家庭,原因不甚清楚,亦非本文所能论断。不过,从嘉靖年间茶坊的再度出现、盛行,显示出关键之一是城市社会中消费条件又臻成熟,茶坊业者得以寄生于社会大众的消费之故。始开茶坊之李氏,开张营业后“饮客云集,获利甚厚”,以致“远近仿之,旬日之间,开茶坊者五十余所”,显见消费条件之成熟。茶博士之自消费社会退缩至富人家庭,又自富人家庭伸展至消费社会,这种茶坊业的伸缩,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视为城市社会荣枯的反映。

明代茶馆大概是在明代中叶时才重新在城市社会中“复兴”,而在复兴的初期大概也还不是很普遍,可能只有像杭州或南京这种“户外”活动特别发达的城市才可能发现其踪迹。《金瓶梅》大致以明代中后期社会为背景,却只在第二回《西门庆帘下遇金莲,王婆贪贿说风情》中出现个“王婆茶坊”,而这个王婆茶坊的场景应是沿袭《水浒传》的情节而来的。除此之外,对市井生活多所描绘的《金瓶梅》中,茶坊已别无分号。至于明末时茶馆虽已逐渐普遍,但一般城市中的茶馆数目大概都还不及酒馆。如记载明末开封城街市各类店铺甚详的《如梦录》列举了十几家酒店,茶馆却只有四家左右:三皇庙附近有一茶庵,相国寺附近有茶店、茶馆、茶庵各一,看来酒馆还是较茶店更具普遍性。但是这种情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改变,入清后茶店的普遍大概便已渐过于酒店。如写作于明末的《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五《卫朝奉狠心盘贵产,陈秀才巧计赚原房》中,在描述南京秦淮河沿岸的繁华时说:“酒馆十三四处,茶坊六七八家”, [ 5 ] ( P292)而至清乾隆初期成书的《儒林外史》第24回中则说“大小酒楼有六七百座,茶社有一千余处”。[ 6 ] ( P232)这些数目大概都没有经过确实的统计,只是印象式的说法,而且两者指涉的范围也不完全一致,不过这种直觉性的反应,也正不自觉地反映出他们在观念上茶馆与酒馆比较上的多寡。道光《璜泾志稿》中说:“自嘉庆以来,酒肆有四五十家,茶肆倍之。”[ 7 ] (第9册, P130) 茶肆较酒肆多至上倍,是从明代嘉靖以来逐渐发展的结果。要之,自明中期以来,大体可说茶馆相对于酒馆呈现出后来居上的趋势,而这种趋势也正是茶馆所内含的平民性愈益发展的结果。下一小节便将继续分析这种茶馆性质的发展。

1、茶的属性与茶馆的类型

茶自唐代以来已被定义为一种“饮料”,但这种饮料在生活上还是兼具两种性格:一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茶,也就是日常生活中作为一般饮料的茶;另一种则是品“茶”的茶,也就是艺术生活中刻意讲究品赏的茶。这两种性格也反映在明清茶馆的形态上,一种是“饮客云集”的大众化茶馆,一种是“日不能数”的精致“茶艺”馆。品茶本来是种个人性的嗜好,这种嗜好由来甚久,而到明代中期时,更成为文人间相当普遍的雅致活动。[ 8 ]晚明时,城市成为士人集散的据点,城市中的社交活动极为频繁, ②尤其南京更是一个各方文人汇集的城市,在此基础上,构成了茶艺馆的出现。南京地区较早出现的茶馆就有以“茶艺”馆形态出现者。《留都见闻录》中说:“金陵栅口有五柳居,柳在水中,置笼轩楹,垂条可爱,万历戊午(四十六年, 1618 )一僧赁开茶舍,惠泉、松茗、宜壶、锡铛,时以极汤社之盛,然饮此者日不能数,客要皆胜士也,南中茶舍始此。”③“五柳居”这个茶馆在设备上极为讲究:地点的选择上,取水柳相映之环境,整体空间充满雅趣;而其内部设施上,“惠泉、松茗、宜壶、锡铛”皆为考究茶艺者上品之选。在这种考究下, 顾客数量也受到限制———陈眉公曾说:“品茶一人得神,二人得趣,三人得味,七八人是名施茶。”[ 9 ] (卷9, P3) 所以品茶本不宜人多,此茶馆既以茶艺取胜,不走大众化路线,因此将顾客限制在一定数量以下。而这些会讲究品茶的人则是具有相当文化水准的社会名流、文人雅士,即所谓“饮此者日不能数,客要皆胜士也”。这种以“品茶”为主之茶馆,可以称之为“茶艺馆”。这种茶艺馆可以说是文人饮茶嗜好商业化发展的结果———它让饮茶行为由家户内走向家户外。

南京地区像五柳居那样的茶艺馆在明后期时也不乏其他事例。张岱《陶庵梦忆》中曾记:“崇祯癸酉(六年, 1633 ) ,有好事者开茶馆,泉实玉带,茶实兰雪,汤以旋煮无老汤,器以时涤无秽器,其火候、汤候,亦时有天合之者。余喜之,名其馆曰'露兄’,取米颠'茶甘露有兄’句也。”[ 10 ] ( P76)这个“露兄”茶馆和前述“五柳居”一样,都是对饮茶条件极讲究的茶艺馆,也不难想像如此讲究的茶馆,无论在技术上、成本上都难以大众化,这种茶艺馆的营业对象大概局限于像张岱这类精于品味的文人雅士。

这种由私人雅兴到商业“茶艺”馆的转向,可以从张岱“闵老子茶”的记述中略窥一二:

周墨农向余道闵汶水茶不置口。戊寅九月至留都,抵岸,即访闵汶水于桃叶渡。日晡,汶水他出,迟其归,乃婆娑一老。方叙话, 遽起曰:“杖忘某所。”又去。余曰:“今日岂可空去?”迟之又久,汶水返, 更定矣, 睨余曰:“客尚在耶?客在奚为者?”余曰:“慕汶老久,今日不畅饮汶老茶,决不去。”汶水喜,自起当

炉,茶旋煮,速如风雨。导至一室,明窗净几,荆溪壶,成宣窑瓷瓯十余种皆精绝。灯下视茶色,与瓷瓯无别而香气逼人,余叫绝。[ 10 ] ( P24~25)

此处所载的这位闵汶水以创“闵老子茶”而闻名于当时,晚明江南地区知名文人多有与之交游而以诗文相酬者,董其昌且以“云脚间勋”之匾额相赠,在晚明的金陵地区,闵汶老几以“汤社”主风雅。[ 11 ]从张岱慕名来访的过程可以看出,一方面,闵汶水茶已从私人雅兴变成特出的“专业”能力,无论茶艺或茶具都特别讲究,这种“专业”性使茶艺性质的茶馆有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闵汶水对待客人的方式仍保有相当的私人性:张岱初访时闵汶水且故作踞傲之态;待张岱坚持饮茶之诚意时,汶水始乐为之当炉煮茶;而当张饮茶间展现过人之鉴赏力时,“汶水大笑曰:'予年七十,精赏鉴者无客比。’遂定交”。这个饮茶过程如此曲折,固然与汶水的个性与声望有关,不过也显示茶艺馆潜存的“小众”性质。张岱在另一段记载中提到南京地区的名妓王月生“好茶,善闵老子,虽大风雨、大宴会,必至老子家啜茶数壶始去。所交有当意者,亦期与老子家会”。[ 10 ] ( P72) 闵老子家从提供好茶的地方转变为文人雅士聚会的场所,也正透露茶艺馆出现的意义。茶艺店的出现,显示文人品味的“商品化”。而此文人品味之得以商品化则反映出品茶人口已达到相当程度,品茶已普遍地成为文人生活的一部分。事实上,可以说品茶已是文人文化的一种展现,而茶艺馆的出现实可视为文人文化更社会化的结果。

南京因为文人汇聚,高级的茶艺馆可以寄存于文人之社交活动上,以致文人色彩极重的茶艺馆乃应运而生。这种极为文人化的茶艺馆,可能是南京地区茶馆的早期形态,而在后来茶馆盛行时,这种形态的茶艺馆可能也都还有一定的存在空间,成为茶馆的一种类型。然而,这种茶艺馆之出现固有其历史意义,因而其存在有代表性,但在后来的茶馆发展史上它并非茶馆的主流,因为它的品茶性格注定它对消费者有极大的限制,使它无法彻底普遍化,以致只能在“小众”的范围内营业。

另一种类型是“饮客云集”的大众化茶馆。前引《西湖游览志余》谓:嘉靖年间,杭州李氏茶坊开张后“饮客云集,获利甚厚,远近仿之。旬日之间,开茶坊者五十余所”。可以想像这是一个相当大众化的茶馆———在“饮客云集”的情况下,想必其饮茶形式已经不可能“品茶”,而只能以“施茶”之方式进行了。杭州在明代中期以后,因其湖山之胜,已为游观之盛地。《广志绎》中说:“游观虽非朴俗,然西湖业已为游地,则细民所藉为利,日不止千金,有司时禁之,固以易俗,但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失其业,反不便于此辈

也。”[ 12 ] ( P326)一日之旅游性消费可达千金,以致城中小民多有藉此为生者,此种旅游盛况,应该是茶

馆发展的有利条件,而此地之茶馆业发展条件也有别于文化性城市南京。

张岱在《西湖梦寻》中说:“余尝谓住西湖之人,无人不带歌舞,无山不带歌舞,无水不带歌舞。脂粉纨绮,即村妇山僧,亦所不免。因忆眉公之言曰:'西湖有名山,无处士; 有古刹,无高僧;有红粉,无佳人;有花朝,无月夕。’”[ 13 ] ( P22~23) 张岱的叙述生动地描绘出杭州作为一座旅游性城市的娱乐性气氛,而陈眉公“无处士、无高僧、无佳人”之说,则多少透露杭州在文化上的不足,虽然杭州之文人活动不至贫乏———它的“读书社”是明末的重要社团之一,而“西泠十子”在清初文坛上也颇负盛名。但是,相较于南京的文人性,毋宁说它是个大众性格更为凸显的城市。它的茶馆一开始就走大众化的路线也正与此相呼应。

2、茶馆的盛行

茶馆的出现意义与酒店不同:酒店可以说是出于外食之需,以供应日常性饮食为其基本功能;茶馆则完全摆脱“日常性饮食”的基本性质,它一开始休闲的作用就居于首位。南京地区出现的品茶性茶艺馆,固然完全无关乎日常性饮食,而杭州地区出现的大众化茶馆,也是一开始就充满游乐性。田汝成所谓“以茶为名耳,沉湎酣歌,无殊酒馆也”意味着:酒馆本来以日常饮食的供应为基本目的,在后来的发展上才衍生出游乐性的功能,而茶馆则一开始就在酒馆游乐性功能的基础上出发。所以,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茶馆是酒馆的娱乐性延伸。不过,它是将此游乐性往另一个方向发展。酒馆的游乐性在发展上是往豪华“酒楼”的形态,即导向高消费取径,而茶馆则相反,它将此娱乐性往低消费方向发展,因而它成为一个具大众性格的休闲空间。大众化茶馆在明代的重新开始,杭州兴盛的旅游业应该发挥了促进的作用,但不能因此就说茶馆完全是旅游业的衍生物。事实上,它并不只是从属于旅游区,它的营业对象也不止于游客。大众化茶馆的存在乃是明中期以后城市的普遍现象,甚至入清后它更进一步地从城市传往乡村。

《儒林外史》第14回《蘧公孙书坊送良友,马秀才山洞遇神仙》中详细描述了马二在西湖附近闲逛的情境。[ 6 ] ( P137~140)其中不厌其烦地大段描述了马二在游赏过程中多次饮茶的场景,主要是希望透过这些描绘让读者真切地了解一个城市中大众性茶室的分布、营业与消费之实际情景为何。这段难得的细致描述在无意中显现了茶馆的众多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寻常”性。由此也可以发现:茶店在杭州西湖整个风景区及杭州城内分布甚多,特别是一些游客聚集的寺庙附近,茶店可以密集到数十处。这些茶馆以供应饮茶为主,没有酒饭供应,最多只是供应配茶的零食。不过,茶店也可能有流动小贩进入其中,贩售简单的食品。再者,一般茶店的消费大概都不太高,至少相较于酒店,茶店是一个较低廉的消费场所———马二在此过程中,虽想进酒店用餐,却因为身上没有什么钱而无法如愿,相形之下,茶店花费的低廉却使他能随时坐下来饮茶休憩,这种次数的频繁也构成茶室在庶民生活中的重要角色。

杭州地区在宋代茶馆业就极为兴盛,而后一度中断,迄于嘉靖年间茶馆才又重新出现,此后相随于西湖旅游业的兴盛,茶馆在杭州地区的存在大体上延续不断(仅明清易代期间,因动乱而经历了一段时期的萧条) 。如《儒林外史》所述是乾隆时期杭州的茶馆盛况,这种盛况应该是嘉靖以来,大众化茶馆持续发展的结果。其中所描述的茶馆经营实况,也可以视为大众化茶馆的一般状态。固然,这里是以杭州西湖旅游区为主要背景,

但是,茶馆的盛况绝不止于杭州,其他城市大众化茶馆的发展,在时间上可能晚于杭州,数量或许也不如西湖,但也相当普遍。《儒林外史》中另有言:南京地区“茶社有一千余处,不论你走到哪一个僻巷里面,总有一个地方悬着灯笼卖茶,插着时鲜花朵,烹着上好的雨水。茶社里坐满了吃茶的人”。[ 6 ] ( P232)由顾客满座的情境看来,这些茶社应非早期以品茶为主的茶艺馆。据此也可见,大众化茶馆的发展在后来还是在南京居于主流,而其盛况与杭州相较亦不遑多让。

除了杭州、南京这类大城市外,自明中叶开始,茶馆也逐渐蔓延于一般县城中,以致常与酒馆相提并论。如道光《博平县志》卷5《人道·民风解》中所谓:“由嘉靖中叶以抵于今,流风愈趋愈下⋯⋯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汩汩浸淫,靡焉弗振。”入清之后,茶店更形普遍,《锡金识小录》中说:“酒馆、茶坊昔多在县治左右,近则委巷皆有之⋯⋯至各乡村镇亦多开张,问乡之老成人云:由赌博者多。故乐其就食之便。⋯⋯端方拘谨之士,足不履茶酒之肆。康熙以上多有其人。近虽扌晋绅之贵,或有托言放达,置足此中者矣。康熙之末,邑有'遍地清茶室’之谣。昔卖清茶惟在泉上,后乃遍于城市。”[ 14 ] ( P35) 这段话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视为茶店在一般城市中的“发展史”。它指出茶坊发展的过程:它原本只是因利就便地在泉水之旁设卖,后来才流入城市,在城市中立足,发展成熟而成为一种流行风尚后,又进一步扩散于城市之外的乡村镇地区。茶坊由泉水旁进入城市,且是城市的中心地区,这需要投资比较高的资本额,可是一般而言,茶馆的消费额不高, ④这里的茶馆本为 绅所不屑涉足,显见并非高级茶艺馆形态。所以,茶坊大概就是以消费量大来获利,也就是说茶坊是以顾客的量来维持它的求存取利的。茶坊移至城中还能够维持下去,表示它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顾客群,可以在城市中立足。它已经成功地进入城市民众的生活领域;至少,它已经成为相当数量的人生活的一部分,而茶馆的普遍化更反映出它与一般市民生活关系的日趋密切。

茶馆的普遍化与它的经营形态颇具弹性有关,一般而言,茶馆的成立条件较简单,规模比较小的可能只是有个空间摆上几张桌子就开张了。《内阁大库刑案档案》有一涉及茶馆资本的刑案,涉案人刘玉成供称:“乾隆三年八月里,杨元臣约小的与钱国兴租穆朝先家房子开茶馆卖糕,议定共出二两银子本钱,赚钱均分。八月十九日,钱国兴先拿出四钱五分银子来,央陈彩公们作中,租了穆朝先家一间房子,付了三钱租银,与了中人一钱五分中银。”[ 15 ]在这个例子中,开一间茶馆只要二两银子的本钱,这么低的成本,应与茶馆经营、设

备都相当简单有关。《儒林外史》第55回中提到一个开茶馆的盖宽,“带着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在一个僻净巷内,寻了两间房子开茶馆。把那房子里面一间与儿子、女儿住;外一间摆了几张茶桌子,后檐支了一个茶炉子,右边安了一副柜台;后面放了两口水缸,满贮了雨水。他老人家清早起来,自己生了火。扇着了,把水倒在炉子里放着,依旧坐在柜台里看诗画画。⋯⋯人来坐着吃茶,他丢了书就来拿茶壶、茶杯。茶馆的利钱有限,一

壶茶只赚得一个钱,每日卖五六十壶茶,只赚得五六十个钱。除去柴米,还做得甚么事! ”[ 6 ] ( P508~509)这个例子显示茶馆可以在很简单的条件下成立。

这种条件的简单也正反映出茶馆功能的单纯。前述马二先生在西湖地区游玩时经过的茶馆,虽然未必皆如此简陋,但大概也都设备简单,甚至有些在大庙口摆着“茶桌子”就开张营业,与有“羊肉、蹄子、海参、糟鸭、鲜鱼”的酒店相较,茶馆的素朴更偏向对空间的消费。这种素朴、低廉的“平民性”也是茶馆愈益普遍的重要因素。大体而言,大众化的茶馆无论成本或消费额都比较低廉。所以,一般它也被视为一个比较不登大雅之堂的社交场所。在《儒林外史》第20回中贫苦出身的匡超人在逐步涉入官场世界后,淳朴之性随之扭曲,虚矫之态逐渐萌生。当他考取教习之职后,回本省取结时,故人“景兰江同着刑房的蒋书办找了来说话,见郑家房子浅,要邀到茶室里去坐。匡超人近日口气不同,虽不说,意思不肯到茶室。景兰江揣知其意,说道:'匡先生在此取结赴任,恐不便到茶室里去坐。小弟而今正要替先生接风,我们而今竟到酒楼上去坐罢,还冠冕些。’”[ 6 ] ( P190)匡超人由于自觉身份已不同于往日,所以要求社交场合与其新社会身份相配,他并

没有直说,景兰江却也揣摩得出来,可见这种相配的问题———即认为酒楼是一种比茶馆更为“冠冕”的社交场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常识”,为一般人所认知,故可不言而喻。而最初是由于“郑家房子浅”,不便谈话,因此想到茶室,这也显示茶室这类场所提供家居之外一个社交空间的作用。

不过,虽然一般而言茶店是较酒店为低廉的消费场所,但也不是说茶店就一定得维持在小规模的形态下。事实上茶馆也可能发展出不同的形态。《扬州画舫录》卷7 中曾介绍一个生意兴隆的茶馆:“明月楼茶肆在二钓桥南。南岸外为二道沟。中皆淮水。逢潮汐则江水问之,肆中茶取于是,饮者往来不绝,人声喧阗,杂以笼养鸟声,隔席相语,恒以眼为耳。”[ 16 ] ( P165) 此处未详细叙及这茶店的空间形式,其规模究竟如何难以确定,不过,既然以楼相称,规模应该不会太小。而这种场所的嘈杂在某种角度下可以说是经济上的结构性

因素造成的:因为茶馆消费额低,故需靠消费量的庞大来增加它的营业额,因而它在发展上很容易往顾客“量”大的方向发展。这大概可以说是茶馆在“大众化”的层次上发展出庞大规模的结果。除了在“量”上扩张外,茶馆也可以发展至颇为豪华的程度。《扬州画舫录》卷1中说:“吾乡茶肆,甲于天下,多有以此为业者,出金建造花园,或鬻故家大宅园为之,楼台亭舍,花木竹石,杯盘匙箸,无不精美。⋯⋯”[ 16 ] ( P26~27) 扬州地区因为盐商的聚集,消费力特别强,在此种强大消费力的支持下,茶馆的发展不止是在量上扩张,同时也在形态上发生变化,以致出现“园林式”的茶馆。这种庭园式的茶馆大概以扬州地区为最盛,不过,也并非扬州所独有,事实上,明末时南京地区可能就已有此种形式的茶馆出现了。《留都见闻录》中曾言:“国子监一带绝无园可游,小有园在石桥者教某令所为也。余亲见主人凿池种梅,梅开甚盛,未几,过其处,则主人死,而其孙列为茶肆矣。”

前文观察明代中后期以降城市中茶馆的各种表现形式,可以看出,茶馆本来是提供一个消费饮食的空间,但除了饮食之外,这个空间本身也开始成为被消费的对象,“饮食”与“空间”因而形成更错综复杂的相辅相成的关系。除了直接的饮食目的外,一个人也可能因需要休憩或社交的场所而进入茶馆,但在选择茶馆这个“空间”作为休憩或社交的场所时,也伴随茶馆提供“饮食”内容的预期。在这种情况下,饮食与空间本来可以是各自独立的,但茶馆发展成为一种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同时消费饮食与空间,也显示出饮食与社交结合的文化表现形式。由于空间的被消费,扩展了城市民众的生活领域,也发展出特定的文化表现模式,城市中的茶馆才具有比饮食供应更丰富的文化意涵。下文将进一步观察这种对空间的消费在城市生活中发展出什么样的意义。

1、社交

由于饮食与社交结合的模式,茶馆的空间成为有社交需求时的消费对象,茶馆也因此成为一个人际互动的重要场域。相随于此空间的消费过程,人与人的互动关系也随之频繁、复杂。茶馆的普遍存在与社交活动的发展可以说是互为因果的,城市中的社交活动推动了茶馆的发展,而茶馆的发展又推动了社交活动的进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个空间是城市的一个重要的社交中心。茶馆因为消费额较低,可以低到被视为是种“日常性”的消费,这让它成为一个更具日常性的社交场所。一般人可以没有太大经济压力地、常态性地进入这个场所,在其间进行社交活动。甚至因而凝结具地缘性的社交圈。《儒林外史》第24回中写道:戏子鲍文卿回到故乡南京后,意图重回戏行,于是他重新整顿好自己的行头后,就“到(戏行)总寓傍边茶馆内去会会同行。才走进茶馆。只见一个人⋯⋯独自坐在那里吃茶。鲍文卿近前一看,原是他同班唱老生的钱麻子。⋯⋯茶馆里拿上点心来吃。吃着,只见外面又走进一个人来⋯⋯钱麻子道:'黄老爹,到这里来吃茶。’⋯⋯黄老爹摇手道:'我久已不做戏子了。’”[ 6 ] ( P232~234)显然戏行总寓旁的这座茶馆是这些戏行中人一个很重要的聚 会场所:一时无戏的钱麻子和退休后闲来无事的黄老爹可能都习惯到此闲坐交谈,所以离乡良久,返乡后意图重操旧业却不知现今行情如何的鲍文卿想要“会会同行”打探消息时,自然地就会到此茶馆中来。茶馆在此成了戏行的一个聚会社交的中心。这种情况并非仅见于戏班。它甚至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常态性的聚会,《吴门表隐》中说:“米业晨集茶肆,通交易,名'茶会’。娄齐各行在迎春坊,葑门行在望汛桥,阊门行在白姆桥及铁铃关。”[ 18 ] ( P347)《吴门表隐》成书的时间较晚,这条资料未指出明确的时间,可能是比较靠后的发展,不过也多少看出,由于茶馆在性质上是城市中最简便普及的聚会社交场所,所以也容易发展成为常态性的集会中心。

2、资讯

当城市中的茶馆成为社交中心的同时,相随于人与人的集散。信息也在此空间中流传,因而这个空间也往往成为城市中的信息传播中心。

茶馆本来就是一个开放的空间,只要有基本的消费能力就得以消费这里的饮食和空间。这种空间的消费造成一个各方人马自由集散的场域,由人的集散进而提供消息流动的机会。并且茶馆本来就具有社交功能,而信息的交换本来就是社交活动的一环,甚至有时社交的目的就在于信息的交换,而这一切就透过对茶馆之类空间的消费来进行。所以,茶馆在城市中作为一个被消费的空间,其消费过程也正是社交活动与信息流通的过程。《丹午笔记》中曾记道:“于清端公成龙喜微行。察疑,求民隐。⋯⋯陈恪勤公鹏年守吴,亦喜微行。时有金狮巷富室汪姓,两子以暧昧事,杀其师,不惜挥金贿通上下衙门,以疑案结局。惟公不可以利诱。主谋者命重贿左近茶坊、酒肆、脚夫、渡船诸人,嘱其咸称冤枉。公察之,众口如一,遂不深究。”[ 19 ] ( P136)在此事件中,一方是欲图深入了解民情的有为官员,另一方则是想要制造民情的狡猾富人,双方就在茶坊、酒肆中交会,结果是官员不自觉地得到了富人所制造出来的“民情”。这个富人的成功在于他能有效地掌握此官员的习性,以及城市中主要的消息流通场所。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茶坊、酒肆已经成为一个主要的信息传播据点,在这些空间中,可以有效地打探相关消息,相对地,也可以散播消息,甚至制造舆论。

3、娱乐

茶馆空间上的开放性及其蕴含的休闲、娱乐性功能,本来就容易吸引各种闲杂人等进入其间,因此,在许多时候,茶馆容易成为一个是非之地,许多违法犯纪的人特别容易在这个地方出没。《郎潜纪闻二笔》中说:“李敏达卫长于治盗,所辖地方,不逐娼妓,不禁樗蒲,不扰茶坊、酒肆,曰:'此盗线也,绝之,则盗难踪迹矣。’”⑤从地方官的角度来看,茶坊、酒肆确实容易成为地方治安的死角,但它同时也是踪迹盗贼的线索。这可能因为盗贼之流者,在冒险获取金钱后,容易到这种地方来纵情消费。但除了盗贼的生活态度或消费特

性,使之容易与这种娱乐场所发生亲近性关系外,茶坊、酒肆这种场所的空间开放特性本来就容易成为盗贼出没之处。《福惠全书》卷23中说:“娼妓者亦盗贼之窝家也。夫盖贼未行劫之先,纠党领线,民家耳不便,莫若狎邪之地,原无出入之妨,盗贼既行之后,匿迹避锋,本境嫌疑可畏,何似平康之馆,聊为快活之场。故欲觅盗踪,多从柳陌;欲追赃,半费花街。”[ 20 ] ( P270) 虽然这里讲的是妓院,但它们的空间意义是一样的:它们都是社会上的开放性空间———“无出入之妨”,在此聚合党羽筹划非法活动,或在非法活动后藏匿于此,都甚为方便。如此,酒店、茶馆的开放性,造成它容易成为是非之地,这可能是这些场所被视为“不正当”

的场所的原因之一。

茶馆之类场所在城市中,刚开始可能只有部分特殊的人群会进出其间,诸如勾结谋利的书办胥吏、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社交频繁的大小商贾,比较可能是茶肆的常客;茶肆之常披上背德色彩,与它这个基本消费群有互为因果的关系。不过,茶肆的顾客群也不断地扩大,如《锡金识小录》所言:“端方拘谨之士,足不履茶酒之肆,康熙以上多有其人。近虽 绅之贵,或有托言放达,置足此中者矣。”事实上,不止是无锡地区如此,明

末以来知识分子渐成茶馆常客的现象早为有心人作为论断学风的事实。《临晋县志》卷4《风俗》中说:“王恭先曰:汉晋以下,学校盛于京师,而县无定设;唐宋以来,学校遍天下,而官无常铨;今则县无不学,学无不官,而广厉学官,选择师儒之意,或几乎熄也。敷陈王道无人,而建言利病者有人;斋房号舍无士,而茶馆、酒肆中有士。士既不知所以自重,而人顾益轻焉。”[ 21 ] ( P1017) 这段话显然将茶馆等当作一个不适合知识分子流连的地方,而“斋房号舍无士,而茶馆、酒肆中有士”的批评,一方面显示茶馆已成一般知识分子聚集的重要场所,另一方面由茶馆与斋房号舍的对比,也显示茶馆的意象是作为一个嬉游场域的表征。

在城市的商业化过程中,茶馆等往往随之越来越普遍,因而进行此类空间消费的人,也越来越普及化、一般化。如此,在实际的消费过程中,茶馆逐渐由“特殊场所”转变为“一般场所”。可是,在观念上,这种场所的一般化过程中并未同时得到“正当化”,反而因其嬉游性质,造成有心人士的不安。他们在严格的道德要求下,将此空间视为偏离传统道德常轨的活动领域,而将此空间的消费视为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如此,进入茶肆等于背离了淳朴实在的道德生活区域,而将生活导向奢靡的境地,于是,茶馆也成为社会道德(背德)的指针。

明末以来,茶馆已成了城市中重要的社交娱乐中心,然而随着这些“户外”活动空间的开展及其间活动的热络,士大夫们的忧虑日益加深,他们从茶馆中的喧哗声浪中,听到社会奢靡颓败的讯息,道德感较强的士人普遍觉得茶馆是城市中败德之所在。乾隆《新城县志》卷7中说:“国初俗鄙逐末。戒嬉游,近则见少趋利,长幼皆事刀锥博奕之戏,丝竹之声间作而不知止,浮荡之民闲游街市、茶肆、酒楼。常联袂接踵矣。⋯⋯按:邑俗自

前明中叶以至末造,浇漓日甚,民用不古,迄昭代与之更始,俗虽渐变。然余波未竭。”[ 22 ] ( P838)一个社会风气的变化,由淳朴到奢靡,直接反映在街道上的诸种活动中。当街上的乐曲声不断回绕,离开工作状态的人们成群地嬉游其间时,这个社会就差不多可以被归类为奢靡了。简单地讲,社会上的户外活动———即“嬉游”的频率,正可作为奢靡程度的指数。而城市中的“嬉游”主要以茶肆等为据点,所以嬉游频率的高低,正反映在茶肆等数量的多寡。是故,城市街道上茶肆等正是社会风气的测候站。如前所言,茶馆等常成为士人们观察社会风气的指针,而且它们指向社会的颓靡,它们的存在与兴盛就是社会腐败的标志,甚至它们本身就是社会颓废的引领者。但这些陈述方式,不仅是在“事实”上说明茶馆等的普遍及其对社会风气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在“观念”上,茶馆等的空间性质并未得到认可,因而成为奢靡、嬉游、背德等意象的具体呈现。

从社会文化的发展角度来看,茶馆的盛行之所以一再被视为社会风气败坏的表征,这除了表示这个问题的严重化外,更显示这个社会空间的开启,以及由此空间的消费所衍生出来的文化,基本上是相异于传统的另一文化形态。就此可以说,茶馆是个新的社会文化的创造空间,而由此空间所衍生出来的诸种活动也是一种新的文化活动。

茶馆的出现及普遍化,可以说是非日常性生活范畴更进一步发展而“日常化”的结果。茶馆在明代的“复兴”,一开始就越过日常性的生活范畴,它可以说是在酒楼的非日常性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所以,它主要也是作为一个“非日常性”的活动空间供人消费。不过,它的“非日常性”并非在空间内容的丰富为主。相反地,它是以更简单、更纯粹的空间作为消费对象。虽然茶馆也发展出具文人性的茶艺馆或高级豪华的茶楼形式,不过,大体而言,茶馆是以低消费为主流,它是以一般大众为其主要营业对象。茶馆空间消费的大众化走

向,显示“非日常性”的生活空间已经普遍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也就是说它已经日常化了。只是这种“日常化”不能视为家庭生活的延伸,相反地,它是一个家庭之外的日常性活动空间。简单地讲,它是一个普遍化的“户外”活动空间。茶馆的大量出现显示城市“户外”活动的普遍化。就整体社会生活的发展而言,茶馆之类空间消费的日渐频繁,也可以说是城市中公共空间日渐扩张的过程。这样一个社会性范畴的确立,本身就可以说是一种城市文化的创造,而由此空间的开启而衍生出来的种种相关活动,又可说是城市文化发展的基础。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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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顾起元:《客座赘语》,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3页。真要挑剔的话,顾起元这话也不完全正确。事实上,茶肆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至唐代———刘 等《旧唐书》卷169《王涯傅》载:“(大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训事败⋯⋯涯等苍惶步出,至永昌里茶肆,为禁兵所擒,并其家属奴婢,皆系于狱。”台北洪氏出版社1977年版,第4404页。)

②关于明清士人在城市中的社交情形可参考王鸿泰:《流动与互动———由明清城市生活的特性探测公众场域的开展》第2 章《社交生活与社会身份》,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98年。

③吴应箕:《留都见闻录》下《河房》,收入《贵池先哲遗书》第十五。吴应箕此处所谓:“南中茶舍始此”与周晖所谓“万历癸丑(1613)年新都人开一茶坊于钞库街”相矛盾,若两人所载成立时间都对,那么就是吴应箕的判断有误———吴所记五柳居成立于万历戊午(1618)年,事实上晚于周所记钞库街之茶坊。其实,南京第一座茶馆出现于钞库街可能也非偶然。因为钞库街在高级妓院区旧院附近,是南京城最繁华的游乐区。这个地区的消费条件相当成熟,茶馆在此出现也可说是顺理成章。

④《明清档案》, (登录号) 074334,乾隆四年六月十八日,南昌府新建县,有一涉及茶资的命案,其中有供词道:“小的是新建县人,在族兄熊邦恺茶店做糕饼,六月二十九日早,萧文童同他哥子萧书同来店吃茶,吃了两壶茶,该还小钱五文,萧文童说走堂的杨景寅多报了账,杨景宾与他争论⋯⋯”

⑤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一《李卫不禁娼赌之用意》,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38页。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下《治浙各异》中亦言:“迨锡山李敏达公(卫)治浙,不禁妓,不擒樗蒲,不扰茶坊、酒肆,曰:'此盗线也,绝之则盗难踪迹矣。’公虽知于文端,而为政不相师,一切听从民便,歌舞太平。愈卑贱者愈颂

祷焉。君子韪之。”收入《涵芬楼秘籍》第九册,台湾商务印书馆,第23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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