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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怎么解读老子哲学?

 九州君子好人 2019-08-28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十二个字,是老子《道德经》九九八十一章的第一章的开头句,也是道经的总纲。它的意思是可以用语言表述的“道”,它不是永恒的道;可以用语言说出的“名”,它就不是永恒的名。人生之道无非是追求自由、幸福、健康、长寿之道,同一条人生道路,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走法,一是走圣人之道,也就是顺其自然,返朴归真之道。一是走常人之道,也就是追求外在的名利之道。不同的道路,必然造就不同的人生和社会。“道”,是老子首创的含有深刻哲理意义的概念。道的本意是“道路”的意思,引申为万物运动变化所依循的秩序、方法和规则。除此以外,老子“道”的哲学概念还有以下内容:一、道体,即“道之为物”,是只有心灵才可以认识的客观实在,标志着宇宙万物的本原。道体的本质是“小”,是可以为心灵所认识的,其前提条件是修德,即必须使自我意识合乎自然法则。二、道性,即由道体所体现出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标志着世界万物之所以发生、发展、转化、灭亡的根本法则。道性是客观的,其客观性是由道体的物质性所决定的。对道性的把握,决定于修道者的悟性也即理性思维。道的境界越深,悟性越高;悟性越高,识道的能力越强。所谓修德悟道,就是强调“修”、“悟”二字,修是修正,是要不断地扬弃自我不符合客观规律的思想意识;悟是体悟,是要把直觉思维寓于理性思维之中,只有理性思维或者只有直觉思维都不可能获得真理。宗教源于直觉思维,唯物论源于理性思维,而老子的道德论是直觉思维与理性思维相结合的产物——识道是直觉思维,修德是理性思维。三、道境,即识道者通过反思默修所进入的忘却自我、没有烦恼、逍遥无碍的灵明境界。

这道理不是用语言文字所能说得明白的。用老子的话说,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因为你称它白,它就不是黑;你称它有,它就不是无了。其实,“道”是“无”和“有”的对立统一,只能靠心灵去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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