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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究竟是明君还是昏君,看他断案子,真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历史解密坊 2019-08-28

大明王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向来是争议性颇高的人物,他靠着自己的能力,从一个乞丐变成皇帝,他在皇位坐稳之后大杀功臣,他究竟是明君还是昏君?看看他亲自经手的几宗案件就知道了。您想知道的话,小编这就给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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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两位雄才大略的开国皇帝被黑得最惨,一个是流氓皇帝刘邦,另外一个是乞丐皇帝朱元璋。刘邦在起事前,好歹也算一个亭长,而朱元璋却只是一个四处要饭的乞丐,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

朱元璋的崛起,虽然有很多幸运的成分,但也跟他自身的能力有关。朱元璋原名朱重八,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其出身寒微,父母在早年间因饥饿而死,致使朱元璋只能去寺庙中做和尚,最后沦为街头乞丐。

这段经历在朱元璋的心里被牢牢铭记,同时也造就了他日后多疑的性格,这也是后世多对其诟病的最大原因。有人骂他是昏君,有人说他是明主,下面的几宗案件,都是由朱元璋亲自审理的,而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让您看到朱元璋内心的真实想法。

1、继子割股案

洪武年间时,有一人名叫李子财,由于父亲去世,其母亲只好改嫁他人。没想到,继父居然也是一个病秧子,整日卧床不起。不知从哪里听来的秘方,认为儿子的肉炖汤可以治病,李子财情急之下,一狠心用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块肉,将其放入锅中煮好端给继父吃。

也不知是不是肉汤的功效,继父居然真的痊愈了。当地官员听说此事后,觉得李子财是个大孝子,便对其予以褒奖。此事越传越远,直传到朱元璋耳朵中后,朱元璋竟勃然大怒,并派人将李子财捉拿下狱。他的理由很充分,继父是亲生父亲的仇人(夺妻之恨),割肉为继父治病,是对亲生父亲的大不敬,因此必须对其治罪。

2、复仇杀子案

洪武年间,京城的史二,是一个生意人,时常与朋友张四外出做生意。史二的老婆很漂亮,张四对其垂涎不已,为了能够霸占史二的妻子,张四趁着史二与自己外出经商之际,将其推入河中淹死。

自此之后,史二的老婆就嫁给了张四,二人后来还生有一双儿女。说来也巧,有一次下大暴雨,雨水把张四家的庭院都湮没了。水中有一只虾蛄为了躲避洪水,偷偷爬上台阶,张四小儿子觉得有趣,就用棍子将其捅进水里。此时张四看得高兴,顺口就说了一句:这与我将史二推下水淹死时一模一样。史二妻子听完后才明白真相,一怒之下将两个孩子杀死,并将张四告到衙门。

朱元璋亲自审理了此案,判定杀死孩子的妇女无罪,并将张四捉住问斩。

3、拜神杀子案

洪武年间,日照县有一人名叫刘三德,是远近闻名的大孝子,其母亲病重后,他也曾割下自己的肉给母亲吃,结果母亲的病还是没有痊愈。

无奈之下只能求神拜佛,并发下重誓,如果神灵能让母亲痊愈,他愿意杀死自己的儿子以作为祭奠。结果没过几天,母亲的病果然好了,刘三德二话没说就把儿子杀了。

朱元璋听说此事后,立马派人逮捕了刘三德,将其狠狠地打了一顿,并发配海南之地充军。在此之后,朱元璋还立下规矩,凡是卧冰割肉(二十四孝中的事迹)者,一律不在朝廷表彰之内。

朱元璋对于三种案件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在第一宗案件中,朱元璋认为女人要懂得守妇道,因此改嫁是不对的,儿子割肉给继父更是对亲生父亲的大不敬,这才气急败坏的将张三判为有罪。

第二宗案件中,我们能够看到朱元璋对于男权社会的维护,认为夫权最重,女子不甘心做仇人的枕边人是对的,即使她残忍地杀害自己两个无辜的孩儿。

第三宗案件中,朱元璋对于父杀子的行为十分痛恨,在父子纲常的伦理问题上,朱元璋不想让其被人为的破坏。

综上所述,朱元璋的伦理思维逻辑也变得清晰了起来,他要维护的秩序,是儒家思想中三纲五常,令所有的人都要严格遵守这样的规则,否则便是违法悖逆之人。换句话说,朱元璋在极力的维护着封建统治,以极端腐朽的思想禁锢世人,最终目的还是要保证自己的高度统治性。说到这里,朱元璋究竟是昏君还是明主,睿智的读者肯定也领悟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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