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365· ·第二章 五运六气· ·第八节 六十年运气同化·
三、六十年运气同化(中)(088)
甲戌(岁会,同天符)、甲辰(岁会,同天符)。 上太阳水,中太宫土运,下太阴土。寒化六,湿化五,正化日也。其化 上苦热,中苦温,下苦温,药食宜也。
甲年化土运,辰戌之年太阳寒水司天,所以甲戌、甲辰之年太阳寒水司天,中运太宫(土运太过)。岁运之气与岁支之气五行属性相同为岁会之年,岁运太过之气与客气在泉之气相合而同化,叫做同天符,所以这二年既是岁会之年,又是同天符之年。 “寒化六”:“寒化,太阳水气化寒。六: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故六为常数。常数六在时位上对应于戌亥(九、十月)、西北方、乾(头、小肠)。水盛大在六月,初生在一月。 “湿化五”:湿化,太阴土气化雨湿。这二年中运和在泉都是湿化。五:天五生土,故五为常数。常数五在时位上对应于丑辰未戌(四季月)、中央(脾胃)。土初生于五月。以上三化都是正化(本气正常气化)。 药食调治:司天寒化致病,宜用苦热之品;中运和在泉都是湿化,宜用苦温之品。
乙亥、乙巳岁。 上厥阴木,中少商金运,下少阳相火。热化寒化胜复同,邪气化日也。 灾七宫,风化八,清化四,火化二,正化度也。其化上辛凉,中酸和,下咸 寒,药食宜也。
乙年化金运,巳亥之年厥阴风木司天,所以乙亥、乙巳之年厥阴风木司天,中运少商(金运不及),少阳相火在泉。 金运不及,则火气为胜气(热化),寒水为复气(寒化),出现胜复之气为“邪化”。灾害多发生在第七宫,第七宫在西方酉位,应兑(金),病变内舍于肺,外在皮肤。 “风化八”:风化,厥阴风木化风。八:天三生木,地八成之,故八为常数。常数八在时位上对应于丑寅(十二月、一月之间)、东北、艮(手、大肠)。风盛大在八月,初生在三月。
“清化四”:清化,中运金气化生清凉之气。四,地四生金,故四为常数。常数四在时位上对应于辰巳(三、四月)、东南方、巽(股、胃)。金初生于四月,成于九月。 “火化二”:火化,少阳相火化热。二:地二生火,故二为常数。常数二在时位上对应于未申(夏历六、七月)、西南方、坤(腹、脾)。火初生于夏历二月,旺盛于六月。 “正化度”:即“正化日”。度,天运一日一度。 药食调治:司天风化致病,宜用辛凉之品;中运清化致病,宜用酸味调和;在泉火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
丙子(岁会)、丙午岁。 上少阴火,中太羽水运,下阳明金。热化二,寒化六,清化四,正化度 也。其化上咸寒,中咸温,下酸温,药食宜也。
丙年化水运,子午之年少阴君火司天,所以丙子、丙午之年少阴君火司天,中运太羽(水运太过),阳明燥金在泉。 “热化二,寒化六,清化四”之义同前。 药食调治:司天热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中运寒化致病,宜用咸温之品;在泉清化致病,宜用酸温之品。
丁丑、丁未岁。 上太阴土,中少角木运,下太阳水。清化热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灾 三宫,雨化五,风化三,寒化一,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温,中辛温,下甘热, 药食宜也。
丁年化木运,丑未之年太阴湿土司天,所以丁丑、丁未之年太阴湿土司天,中运少角(木运不及),太阳寒水在泉。 木运不及,则燥金为胜气(清化),火气为复气(热化),出现胜复之气为“邪化”。灾害多发生在第三宫。第三宫在东方卯位,应震(木),病变内舍于肝,外在筋纽。 “雨化五”:即湿化五,义如前。“风化三”之义如前。 “寒化一”:寒化,水气化寒。一:天一生水,故一为常数。常数一在时位上对应于子(十一月)、北方、坎(耳、肾)。水初生于一月,盛大在六月。 药食调治:司天雨化致病,宜用苦温之品;中运风化致病,宜用辛温之品;在泉寒化致病,宜用甘热之品。
戊寅(天符)、戊申(天符)。 上少阳相火,中太徵火运,下厥阴木。火化七,风化三,正化度也。其 化上咸寒,中甘和,下辛凉,药食宜也。
戊年化火运,寅申之年少阳相火司天,所以戊寅、戊申之年少阳相火司天,中运太徵(火运太过),厥阴风木在泉。岁运之气与司天之气五行属性相符为天符。所以这二年都是天符之年。 “火化七”:火化,火气化热。七:地二生火,天七成之,故七为常数。常数七在时位上对应于酉(八月)、西方、兑(口、肺)。火旺盛于七月,初生于二月。者二年司天和中运都是火化。“风化三”之义如前。 药食调治:司天火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中运寒化致病,宜用甘味调和;在泉风化致病,宜用辛凉之品。
己卯、己酉岁。 上阳明金,中少宫土运,下少阴火。风化清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灾 五宫,清化九,雨化五,热化七,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温,中甘和,下咸 寒,药食宜也。
己年化土运,卯酉之年阳明燥金司天,所以己卯、己酉之年阳明燥金司天,中运少宫(土运不及),少阴君火在泉。 土运不及。则风木为胜气(风化),燥金为复气(清化),出现胜复为邪化。灾害多发生在第五宫,病变多在脾胃。“清化九,雨化五,热化七”之义如前。 药食调治:司天清化致病,宜用苦味小温之品;中运雨化致病,宜用甘味调和;在泉热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
庚辰、庚戌岁。 上太阳水,中太商金运,下太阴土。寒化一,清化九,雨化五,正化度 也。其化上苦热,中辛温,下甘热,药食宜也。
庚年化金运,辰戌之年太阳寒水司天,所以庚辰、庚戌之年太阳寒水司天,中运太商(金运太过),太阴湿土在泉。“寒化一,清化九,雨化五”之义如前。 药食调治:司天寒化致病,宜用苦热之品;中运清化致病,宜用辛温之品;在泉雨化致病,宜用甘热之品。
辛巳、辛亥岁。 上厥阴木,中少羽水运,下少阳相火。雨化风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一宫,风化三,寒化一,火化七,正化度也。其化上辛凉,中苦和,下咸 寒,药食宜也。
辛年化水运,巳亥之年厥阴风木司天,所以辛巳、辛亥之年厥阴风木司天,中运少羽(水运不及),少阳相火在泉。 水运不及,则太阴湿土为胜气(雨化),厥阴风木为复气(风化),出现胜复为邪化。“灾一宫,风化三,寒化一,火化七”之义如前。 药食调治:司天风化致病,宜用辛凉之品;中运寒化致病,宜用苦味调和;在泉火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
壬午、壬子岁。 上少阴火,中太角木运,下阳明金。热化二,风化八,清化四,正化度 也。其化上咸寒,中酸凉,下酸温,药食宜也。
壬年化木运,子午之年少阴君火司天,所以壬午、壬子之年少阴君火司天,中运太角(木运太过),阳明燥金在泉。“热化二,风化八,清化四”之义如前。 药食调治:司天热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中运风化致病,宜用酸凉之品;在泉清化致病,宜用酸温之品。
癸未、癸丑岁。 上太阴土,中少徵火运,下太阳水,寒化雨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灾 九宫,雨化五,火化二,寒化一,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温,中咸温,下甘热, 药食宜也。 (以上《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一》12/20) 癸年化火运,丑未之年太阴湿土司天,所以癸未、癸丑之年太阴湿土司天,中运少徵(火运不及),太阳寒水在泉。 火运不及,则水气为胜气(寒化),土气为复气(雨化),出现胜复为邪化。“灾九宫,雨化五,火化二,寒化一”之义如前。 药食调治:司天雨化致病,宜用苦温之品;中运火化致病,宜用咸温之品;在泉寒化致病,宜用甘热之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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