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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365》--013.五行相生与相克

 保和堂 2019-08-29

·黄帝内经365· 

·第一章  生气通天·

·第三节  五行·

三、五行相生与相克(013

五行之间的相互关系有相生、相克、相乘、相侮、胜复、制化等。

(一)五行相生。

生即产生、资生。五行相生指的是五行间相互资生、促进的关系。五行相生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如图013-1所示。

  

图013-1五行生克图

作为材质的五行我们并不陌生,触目可见。五行相生可以做这样直观的理解:古人从钻木取火的实践中得出木生火的结论,而且也只有木是五类物质中可以被燃烧的,所以木生火。有形物质经燃烧后皆归尘土,所以火生土。聚土成山,炼石成金,所以土生金。金性坚固而寒凉,大气遇金而凝,为水;古人还观察到一个现象,凡是金属矿藏丰富的地方雨水特别多,故有“金生丽水”的成语;还有一种直观理解是金属熔化后变为液态(水),所以金生水。植物必须经过水的浇灌才能发芽生长,木是五行中唯一有生命的物质,所以水生木。

后人论五行相生,一般都引用《白虎通义》的解释。如隋·萧吉《五行大义》引《白虎通》云:

    木生火者,木性温暖,火伏其中,钻灼而出,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热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润而生,聚土成山,山必长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阴之气润燥流津,销金亦为水,所以山石从而润,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润而能生,故水生木也。

五行相生的概念,来源于对事物的取类比象,直观的理解大多是比较机械的,我们更多地要从事物运动变化的角度理解五行相生,才能发现事物在一定范围内向着一定的方向演变,表现出五行间相互促进的关系。

如果我们从五行的时间和方位层面加以考察,那么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春夏秋冬的依序递嬗,视太阳东升西落的循环转运(地球自转与公转)也是五行相生的结果。不是吗?

(二)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又称“五行相胜”,是指五行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克胜的关系。五行相克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相克的直观理解是:种子的发芽,树木的生长,都有一个“破土”的过程,而根须的盘结,也要深入土壤四周,所以木克土。土能筑堤拦水,中断水的流湿作用,又燥土能吸水,所以土克水。水能扑灭火,所以水克火。火能熔化金石,所以火克金。刀剑斧钺可以砍伐刻削树木,所以金克木。

《白虎通义·五行》的解释是:

    五行所以相害(克)者,天地之性,众胜寡,故土胜火也;精胜坚,故火胜金;刚胜柔,故金胜木;专胜散,故木胜土,实胜虚,故土胜水也。

此处“众胜寡”句,《白虎通义》提出了一个量变与质变的问题。我们说,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是五行相克的常态,但当五行间力量对比发生变化,这种相互关系也会发生异常。有一句成语叫做“杯水车薪”,一杯水无法扑灭一车柴燃烧引起的火,本来是水克火,但因为水太少,火太大,火反能使水归于无形。上文提出的“众胜寡”,“精胜坚”,“刚胜柔”,“专胜散”,“实胜虚”,是事物的自然之理,从一个侧面告诫我们不能机械地理解五行相克。

与五行相生一样,五行相克同样来自于对事物的取类比象。我们主要应该从事物运动变化的角度去理解五行相克。五行相克关系是事物在运动变化中保持相对平衡的内生联系。

《素问·宝命全形论》云:“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这一段话读来朗朗上口,分别用伐、灭、达、缺、绝来形容五行相克后产生的抑制效果。但其中“土得木而达”的“达”字颇觉费解,似乎与其它四个字的词性有别。土在五行中有特殊的地位,它是其它四行运动变化的枢机,居中而统四行。土的功能,首先是受纳,有受纳才能吐哺精华、孕育万物。土是故国家园,是生存之母,不可毁坏。土贵在通达疏阔而不板滞,而木就具有使土通达的作用,所以叫做“土得木而达”。由此可见《内经》用词之严谨。也有注家认为达通“挞”,可参。

五行生克还有一种特别的解读,叫做“隔代相克,逢三必复”。原意出自《易源》:“五行相生,遇三致克。”我们看上面的“五行生克图”,从五行中的某一行开始,经过三次“生”的过程,变了,变成克,克谁,克到自己头上来了。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遇三致克,金反手克木。人们把这种生克循环用在人事上,就是所谓的“恩生害,害又生恩”。这种现象可谓比比皆是。最常见的例子是父母对子女的过度溺爱。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过度溺爱(一而再,再而三的“生”),到头来既害子女,又连累自己。又如身边人的背叛等忘恩负义现象,也可以用“遇三致克”来解释。

(三)生中有克,克中有用。

明代著名医家张介宾在《类经图翼·五行统论》有一段精辟的论述:

    第人知夫生之为生,而不知生中有克;知克之为克,而不知克中有

用。……所谓生中有克者,如木以生火,火胜木乃灰烬;火以生土,土胜则

火为扑灭;土以生金,金胜则土无发生;金以生水,水胜则金为沉溺;水以

生木,木胜则水为壅滞。此其所以相生者,实亦有所相残也。所谓克中之用

者,如火之炎炽,得水克而成既济之功;金之顽钝,得火克而成锻炼之器;

木之曲直,得金克而成芟(shān一声)削之材;土之旷墁,得木克而见发

生之化;水之泛滥,得土克而成堤障之用。此其所以相克者,实又所以相成

也。

古代名医,文字功夫均极了得,此处可见一斑。五行生克,既有数量的因素,又有力量强弱的对比。生中有克提示相生不可太过,相生太过则可能导致相残。克中有用则揭示了五行生克的真正意义,在于使事物的运动处在一个良性发展变化的状态,即保持一定程度的相对均衡,用张介宾的话叫做“相克所以相成”。人事中“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大约也是这个意思。

(四)五行互藏。

关于五行互藏,我们依然引用张介宾《五行统论》中的论述:

    所谓五者之中有互藏者,如木中有津,木中水也;土中有泉,土中水也;

金之有液,金中水也;火之熔物,火中有水也。夫水为造化之源,万物至生,

其初皆水,而五行之中,一无水之不可也。

    火之互藏,木钻之而见,金击之而见,石凿之而见;惟是水中之火,人

多不知。而油能生火,酒能生火,雨大生雷,湿多成热者是也。且火为阳生

之本,虽若无形,而实无往不在。凡属气化之物,非火不足以生。故五行之

中,一无火之不可也。

    土之互藏,木非土不长,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生,水非土不蓄。万物

生成,无不赖土。而五行之中,一无土之不可也。

    木之互藏,生于水,植于土,荣于火,成于金。凡发生之气,其化在木。

即以人生而言,所衣所食皆木也,得木则生,失木则死。故曰人生于寅,寅

者阳木之位也。由人而推,则凡动植之类,何非阳气,而又何非木化。此五

行之中,一无木之不可也。

    金之互藏,产于山石,生诸土也;淘于河沙,隐诸水也;草有汞,木有

镴,藏于木也;散可结,柔可刚,化于火也。然金之为用,坚而不毁,故《易》

曰:“乾为金。”夫乾象正圆,形如瓜卵,柔居于中,刚包于外,是以天愈高

而愈刚,地愈下而愈刚。故始皇起坟骊山,深入黄泉三百丈,凿之不入,烧

之不毁。使非至刚之气、真金之体,乃能若是其健而运行不息乎?故凡气化

之物,不得金气,无以坚强,所以皮壳在外而为捍卫者,皆得乾金之气以固

其形。此五行万物之中,一无金之不可也。

张介宾先生关于“五行互藏”的论述,用我们今天的眼光去分析,难免牵强附会,但若是站在当时的立场看问题,却是难能可贵的。先生要告诉我们的是,世上万事万物,虽然可以归结为五类,但归根结底,依然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事实上也难以将五类事物截然割裂,不管用什么方法施加作用于某一行,都会对其它各行产生影响。

历代医家对五行大义多有阐释发挥,许多医家对五行有所偏好,各执己见,形成诸多流派,如补阳(火)派,滋阴(水)派,培土派,涵木派等,出现了世界医学史上独具一格的各家争鸣的生动局面,而论述较多的当数水与火。明白了五行互藏的道理,我们就知道,五行分而为五,归而为一,五行虽各有侧重,又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于五行生克,清代著名医家黄元御提出“生克以气不以质论”,近代医家恽树珏提出“阴阳四时五脏五行论”,二论深刻而独特,我们将在后面的相关章节中进行讨论。

(五)五行关系的称谓。

    在《黄帝内经》中,经常会出现五行关系的特定称谓,须要记住。

在五行相生关系中,生的一行称为“父母”行,通常以“母”代表,被生的一行为“子”行。如木生火,则木为母,火为木之子。

还有四种称谓就是“生我者”,“我生者”,“克我者”,“我克者”。如确定某一行为主行“我”,则资生我的那一行叫“生我者”,如木生火,我为火,则木为“生我者”,即“母”;我所资生的那一行叫“我生者”,如火生土,我为火,则土为“我生者”,即“子”;克制我的那一行叫“克我者”,如水克火,我为火,则水为“克我者”,又称“所不胜”,如前面提到的“五德终始,从所不胜”;我所克制的那一行叫“我克者”,如火克金,我为火,则金为“我克者”,又称“所克”,“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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