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诉宝——中国诉讼金融领跑者! 编者按 对于金钱债务而言,诉讼是一场零和博弈,如果通过债务重组,利用金融的杠杆,提升诉讼底层资产的价值,就可以让这场博弈之和不要为零。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债务重组具有盘活资产、解套债务的明显优势,而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并不会有针锋相对的矛盾,有利于纠纷的和谐解决,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果从债务主体分类,债务重组分为企业债务重组和个人债务重组,本文主要针对个人债务重组,论述在以重组的思路、用金融的方法圆满解决诉讼问题的过程中,如何对其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及化解。 1 债务清偿; 2 双方和解; 3 无理由申请(申请人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4 诉前保全的情况下,保全申请人未在30天内起诉或申请仲裁(此时,保全申请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5 起诉或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保全申请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6 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保全申请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7 撤回执行申请。 1 债务清偿; 2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另行提供担保(如果查封物是争议标的的,须经申请人同意); 3 诉前保全的情况下,保全申请人未在30天内起诉或申请仲裁(此时被申请人亦可主动申请); 4 保全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驳回,或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此时被申请人亦可主动申请)。 1 履行完毕结案; 2 诉前保全的情况下,保全申请人未在30天内起诉或申请仲裁; 3 判决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前的保全,保全申请人未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5日内申请执行; 4 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另行提供担保(如果查封物是争议标的的,须经保全申请人同意); 5 保全错误; 6 保全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 7 保全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8 法院裁定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保全申请人未及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 9 可以解除:法院责令保全申请人追加保全担保,而保全申请人拒不追加的。 在个人债务重组的实践中,解封方式一般有三种: (二) 在债权转让、存入保证金(后文详述)等交易模式下,由于原有的债务关系并未清偿,此时由债权受让人(以自己名义或以原债权人名义)申请解封,自愿承担解封后的不利后果(例如财产被转移等),此时解封,但不结案; (三) 撤回执行申请。对于上述第2种情形,即仅解封,但不结案,实践中部分法院并不准许。理由是,一旦解封,财产将被转移,本可执行完毕的案件最后可能变成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为了保障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重组方只得以原债权人的名义,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从而解封。一旦重组失败,重组方可在两年前重新申请执行。 1、代偿 具体又分三种:①直接代偿;②减债+代偿;③分期+代偿。这种方式对重组方而言安全性最低,但由于其周期短的特点,最为符合个人债务重组求快的需求,在实践中成为了最常用的债务处理方式。 2、保证金 能用这种方式处理的,债权人通常是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重组方先存一笔款项(一般是债务总额)到债权人指定专用账户作为保证金,并且授权债权人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可以扣划保证金: ❶ 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完成,产权人变更; 这一方式适用于房管局可以“二合一”或“三合一”操作的情形,所谓“三合一”,是指涂销抵押、过户、新抵押三个流程在房管局同时申请、一步完成,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两种资产变现模式,即房产买卖+按揭支付房款,以及代持过户+重新抵押贷款。“二合一”比“三合一”少一个再抵押的环节,指涂销抵押、过户两个环节在房管局同时申请、一步完成,适用于房产买卖+买家自有资金支付房款的情形。 如果在同时递交两份申请后出现查封,意味着房管局会直接将两份申请同时退件,那么原抵押权则恢复不变。 这一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防止“借款空放”,风险最低。但弊端在于,一旦债权人申请解封后出现新增查封,那么意味着原来的债权人可能因此丧失了首封的地位。尽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16〕6号),抵押权法院有权要求首封法院将查封财产移送执行,但是对于很多债权人,特别是银行来说,都仍然难以接受。 3、债权转让 个人债务重组过程中,最大的风险来源于解除查封之后,出现新增的查封。因此,识别并防范债务人的“或有债务”,是个人债务重组风险控制的关键一环。 债务重组业务除了来自债权人、债务人的风险,重组方内部也存在风险,主要集中在法律关系、收费方式及经营主体问题上。 1、个人债务重组业务的定性(法律关系) 2、个人债务重组业务的收费方式 3、个人债务重组业务的经营主体 结 语 个人债务重组的法律风险,从流程上看涉及前期的重组可行性分析和重组方案制定,中期的重组流程控制及新增查封应对,以及后期的回款控制;从风险来源上看包括外部风险即来自债务人、债权人的风险,以及内部风险即重组业务本身的法律关系、收费方式以及经营主体选择。对这些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有赖于详尽准确的资债分析,严密紧凑的重组方案制定,各方、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及同业者的联合互助,促进房管部门、法院等各部门的程序便利化发展,推动更多的金融机构(甚至法院)都能接受保证金的债务处理形式,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行业生态。 作者简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