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治第三 第10条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甘草泻心汤主之。 第11条 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 第12条 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导读:《金匮要略》编辑按照刘渡舟编著《金匮要略诠解》中分类方法,按照第几章第几条标注。注释多选清代、近现代医家著作,受个人认知所限,不免有所偏颇,读者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临床,注重自我理解。欢迎大家留言补充名家论述或者发表自己的注解! 子恒试注 狐惑病的病机是湿热内蕴化毒,出现身体多个部位的蚀疮。咽喉部出现蚀疮称为惑,下阴部出现蚀疮称为狐。初起症状类似太阳伤寒,有恶寒发热等症。不同之处在于病人情绪低落,想睡却睡不安稳,眼不能闭,起卧不安。厌食,闻到食物味道会恶心。面部及眼目时而发红,时而发黑,时而又发白。蚀疮出现在上部咽喉,会声音嘶哑,此时治疗因清热利湿解毒,可用甘草泻心汤。 蚀疮出现在下阴部,咽喉不哑却有咽干,治疗可用苦参汤外洗。 蚀疮出现在后阴肛门部位,可用雄黄熏治。 清·尤怡《金匮要略心典》 狐惑、虫病,即巢氏所谓䘌病也。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其躁扰之象,有似伤寒少阴热证,而实为䘌之乱其心也。不欲饮食,恶闻食臭,有似伤寒阳明实证,而实为虫之扰其胃也,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者,虫之上下聚散无时,故其色变更不一,甚者脉亦大小无定也。盖虽虫病,而能使人惑乱而狐疑,故名曰狐惑。徐氏曰,蚀于喉为惑,谓热淫于上,如惑乱之气感而生惑。蚀于阴为狐,谓热淫于下,柔害而幽隐,如狐性之阴也,亦通。蚀于上部,即蚀于喉之谓,故声嗄。蚀于下部,即蚀于阴之谓,阴内属于肝,而咽门为肝胆之候,病自下而冲上,则咽干也。至生虫之由,则赵氏所谓湿热停久,蒸腐气血而成瘀浊,于是风化所腐而成虫者当矣。甘草泻心,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其苦参、雄黄,则皆清燥杀虫之品,洗之熏之,就其近而治之耳。 清·吴谦《医宗金鉴》 【注】 狐惑,牙疳、下疳等疮之古名也,近时惟以疳呼之,下疳即狐也,蚀烂肛阴;牙疳即惑也,蚀咽腐龈,脱牙穿腮破唇。每因伤寒病后,余毒与湿之为害也,或生斑疹之后,或生癖疾下利之后,其为患亦同也。状如伤寒,谓发热憎寒也。默默欲眠,目不得闭,谓其病或在阴,亦或在阳,故卧起俱不安也。此病有虫,虫闻食臭而动,动则令人烦心,故不欲饮食,恶闻食也。面目乍赤、乍黑、乍白,亦由虫动交乱胃中,胃主面,故色无定也。惑蚀于上部之喉,故先声嗄,毒在喉也。狐蚀于下部之阴,故先咽干,毒在阴也。外治之法,苦参汤、雄黄散解毒杀虫,尚属有理。内用甘草泻心汤,必传写之误也,姑存之。 ![]() 清·黄元御《金匮悬解》 狐惑者,狐疑惶惑,绵昧不明,状如伤寒。而病实在里,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饮食皆废.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而无定色。此盖湿气遏郁,精神昏愦之病也。 湿邪淫泆,上下熏蒸,浸渍糜烂,肌肉剥蚀。蚀于喉咙,其名为惑,以心主藏神,阳分受伤,清风燔蒸,则神思惶惑而不灵也。蚀于二阴,其名为狐,以肾主藏志,阴分受伤,浊气熏烁,则志意狐惑而不清也。蚀子上部,其病在心,心火刑金,是以声嘎。心火升炎,下寒上热,甘草泻心汤,参、甘、姜、枣,温补中脘之虚寒,芩、连、半夏,清降上焦之郁热也。蚀于下部,其病在肾,肾脉上循喉咙,是以咽干。其前在阴器,则以苦参汤洗之,后在肛门,则以雄黄散熏之。盖土湿木陷,郁而生热,化生虫簸,前后侵蚀,苦参、雄黄,清热而去湿,疗疮而杀虫也。 土湿则脾陷而不消,胃逆而不纳,故不能饮食。君火不降,则见赤色。辛金不降,则见白色。壬水不降,则见黑色。病见上下,而根在中焦,总由太阴湿土之旺。甘草泻心,温中清上,培土降逆,狐惑之的方也。 ![]() ![]() 清·曹颖甫《金匮发微》 狐,淫兽也,《诗》有「狐绥绥」,为寡妇欲嫁鳏夫而作。《左氏春秋》秦人卜与晋战,其繇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占之曰:「夫狐蛊,必其君也。」盖晋惠公蒸于贾君,有人欲而无天理,故秦人以狐名之,此可证狐为淫病矣。又晋候有疾篇,有「晦淫惑疾」之文。下文申之曰:「夫女,阳物而晦时,淫则有内热惑蛊之疾。」内热为女劳瘅,惑、蛊为二证。惑即本篇虫蚀之证,蛊则聚毒虫于瓮,令自相食。或用虾蟆,或用蜈蚣,最后存其一,即为蛊。相传南方有此术,妇人于其所爱者将行,以蛊灰暗投饮食中,约期不至,即毒发而死。《左氏传》以三证并称,又可证惑为淫病矣。以理断之,直今之梅毒耳。盖阴阳二电,以磨擦生火,重之以秽浊虫生,遂成腐烂。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过强分病名,而其实则一。按此证先蚀于阴,阴蚀已,则余毒上攻而蚀于喉,并有蚀于鼻者,俗谓之开天窗。譬之郁伏之火,冒屋而出也。鼻烂尽,其人可以不死。蚀于上部则声嗄,会厌穿也。蚀于下部则咽乾,火炎上也。惟蚀于肛者甚少,或者其娈童欤?世所称龙阳毒,盖即指此。所以状如伤寒者,以头痛言也。毒发于宗筋,则其热上冲于脑而头痛,俗谓之杨梅风,宜水磨羚羊角以抑之。所以默默欲眠,起则颠眩者,小便数而痛剧也(或用车前草汁饮之,间亦有小效)。所以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者,昼夜剧痛,欲卧而不得也。所以不欲饮食,恶闻食臭者,小便结于前,故不欲饮,大便闭于后,故不欲食。浊阴不降,中气顿滞,故恶闻食臭。热毒攻于上,故面目乍赤。脓血成于下,故面目乍黑。营气既脱,加以剧痛,故面目乍白。以仲师方治考之,狐惑之为虫病,灼然无可疑者。苦参汤洗阴蚀,则以苦参味性寒,兼有杀虫功用也。雄黄末薰肛蚀,亦以雄黄功用,去毒而兼能杀虫也。然则蚀于上者,何不用杀虫之品?曰:「病起于下,虫即在下,蚀于喉,不过毒热上攻耳。」(此与厥阴证之口伤烂赤同)故重用解毒之甘草为君,半夏、黄连以降之,黄芩以清之,恐其败胃也,乾姜以温之,人参、大枣以补之。其不用杀虫之药者,口中固无虫也。陈修园不知此证之为梅毒,乃至欲借用乌梅丸。夫谁见乌梅丸能愈梅毒者乎!亦可笑已。 ![]() ![]() 清·沈明宗《张仲景金匮要略》 此湿热致病也。狐惑者,外感风邪,而挟木火相合脾胃之间,风湿相抟,郁蒸为毒,充斥流溢脏腑喉肛,随处郁结,腐化气血为虫,故曰蚀于喉阴上下等处。然风湿相蒸,身表发热,状如伤寒。邪入肝肾则默默欲眠,而肝窍开于目,肝热上壅,目不得闭。邪乘于胃,卧起不安。蚀于喉者,连及心肺,所以为盛,谓热淫如惑乱之气,感而生惑也。蚀于阴者,连于肝肾及肛,所以为狐,谓柔害幽隐,如狐性之阴也。邪气流溢,壅郁于胃不欲饮食,恶闻食臭。盖阳明经脉循面入目,而肝主色,肝风以挟心火,乘入胃间,循经上逆于面,气血不利,或疏或滞,则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喉间,连及肺气闭而不通,则声嗄。故用泻心汤之芩、连、半夏,专泻风湿痰热。干姜苦温,散除脾阴之湿而为向导。以参、术、甘、枣,健脾养胃,使元气不衰,升降之机得转,则邪气得泻。若蚀肾间,阴水不能上供而咽干者,用苦参煎水,外洗里服,以燥阴分之湿,即杀虫去风之义也。或蚀大肠肛门,而用雄黄熏之,亦取驱风燥湿,杀虫解毒之意耳。 ![]() ![]() 清·陈修园《金匮要略浅注》 狐惑之为病,虫病也。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何其如此之躁,实因虫扰之为害也。虫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而且不欲饮食,恶闻食臭,虫闻食臭而动,动则令烦心有如此者,而且虫大动则交乱于胃中,胃主面目,其面目之乍赤、乍黑、乍白。亦随虫之聚散而变易,蚀于上部则喉伤而声自嗄,以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邪伤厥阴,厥阴为阴之尽,其病自下而冲上,故咽干,以苦参汤主之。蚀于肛者,以雄黄熏之。熏洗二法,皆就其近治之也。 此言狐惑之病证治法也,《伤寒论》乌梅丸,亦可消息用之。 ![]() ![]() 刘渡舟《金匮要略诠解》 第10条是论述狐惑病的症状及治疗。本病是因湿热久蕴而生虫,且蒸腐气血,内损心肺,外伤咽喉,咽喉腐蚀糜烂,则声音嘶哑,名叫“惑”病;若内损肝肾,虫蚀前后二阴,阴部腐蚀溃烂,而叫“狐”病。若内伤脾胃,运化失常,故不欲饮食,恶闻食臭。湿热内困心神,故默默欲眠,目不得闭,而卧起不安。湿热为病,热上蒸,故其面目乍赤;湿上遏,故其面目乍黑;湿热下行,则面目乍白。 治疗之法,上蚀于喉的,应宜清热解毒,泻心扶正,治用甘草泻心汤。方以甘草扶正解毒;配以黄芩、黄连清热而燥湿;干姜、半夏辛燥行气以化湿;人参、大枣补中健运,以运湿邪。诸药相合,乃调中焦阴阳,而使脾气健运,湿毒自化则其证可解。 第11条是论述狐惑病蚀于前阴的外治法。湿热腐蚀于下,则前阴苦痒,甚或溃烂;湿热循经上熏咽喉,故咽干。治以苦参汤,熏洗患处。苦参清热燥湿,解毒杀虫,更治前阴虫痒溃烂之疾。 第12条是论狐病蚀于肛门的治法。由于湿热生虫,蚀于后阴,作痒作痛,肛门溃烂。此证包括近世的“白塞综合征”。如前阴破损者,可用珍珠粉敷之。治以雄黄熏法,雄黄有解毒除湿杀虫的功效。此方亦治寸白虫(蛲虫),在临床上用之有效。 ![]() ![]() 胡希恕《胡希恕金匮要略讲座》 嘎就是嗓音变了,声音沙哑,什么叫狐惑病呢?古人有多种说法:一般都说是疳,就是病字头里搁一个甘字,就是小孩子最好得的,烧牙花子,小儿的牙疳,甚至于穿腮。古人认为这是虫子,疳嘛。为什么叫狐惑呢?古人也有他的道理,这个病发热无常,又没有一定的地位,而且反复发作,好了再犯,犯了再好,也就是如神灵似的,就是狐惑。 这个病的初起,也是恶寒发热,像太阳伤寒,所以它说: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但是这个病已经形成后,就没有这个症状了,就不发热恶寒了。默默欲眠,默默就是没有精神。目不得闭,睡觉还不能睡实。卧起不安,烦躁。蚀于喉为惑,它主要讲是有蚀疮,蚀疮要是在喉,古人取名为惑。蚀于阴为狐,阴指的是下阴,指的前阴说的。 不欲饮食,在这个病这是固定的症候,说明这个病还是跟肠胃有关系。恶闻食臭,就是闻着食臭就恶心。面目呢,由于蚀疮的进退的过程中,常有不同的颜色,有时候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为惑,口腔这一带,声音沙哑,声音有变化。当然的,尤其是喉,这一带有变化的时候更是声沙哑。狐惑病蚀于上的这一部分,用甘草泻心汤主之。这个方子很好使,我有试验过。 这个病初得也是状如伤寒,默默不欲饮食,恶心等类乎小柴胡汤证,这个方子也借过小柴胡汤,可是它没有柴胡,没有那么大的热。我遇到一个女病人,上面一点儿不错,开始的时候像重感,在我来前门外住的时候,我就给它吃甘草泻心汤,吃完就好了。我们现在临床遇到的口腔溃疡,用这个方子也好使。有时候偏于有热的,口咽较干,可以加石膏;有时候烦得厉害,可以加生地。大概我用这种方法治这种病,还没遇见过不好的。 甘草泻心汤,在《伤寒论》里头是胃生疾患,《伤寒论》里是这样说的,主要病因是胃虚,看这个方子的用药也是的,它用人参,有甘草干姜汤,这些都是治胃的,加人参、甘草、大枣这些甘温的药物。在《伤寒论》里说是胃虚,客气邪热都往胃里来,所以胃呀心下痞、痞硬。邪气都往这里来,有水气,再有热,它就要呕吐,同时,经过胃肠,它有肠鸣。《伤寒论》里头说,心下痞硬,偶尔肠鸣下利,用甘草泻心汤。可见它是胃肠里面的一个问题。就算属于神经系统,它也是由于抑制神经的关系,看这个条文病人也有精神因素方面的关系,它搁到狐惑里头,也有精神方面不很正常。它起烦,会卧起不安,所以用黄芩、黄连的作用来除烦。他烦是因为热都跑到胃里头了,所以烦,在这是说惑,口腔的溃疡,我们一般用这个方子加减都可以好的。 蚀于下部不影响声音,但总而言之它是热,有炎症,炎症有热就上炎,嗓子要较干的,这个病用苦参汤洗之。这个我也试验过,尤其女同志好发这个病,苦参汤确是个好使。苦参有杀菌的作用,消炎杀茵,也能够治虫子,所以拿它熏洗挺好使。要是再内服药,还是好的。如果阴部溃疡,像底下的赤小豆当归散都可以用,我们说到那儿时再说。 这个蚀疮也能够在下部,随便举哪一个阴,都在下部。这个病发于关口、都在关口,像前后阴、口腔、眼睛都有,这个病现在看来,就是白塞氏综合症,现在说的白塞氏综合症,一点儿都不错,都是孔窍粘膜上发炎。咱们这里也说的很清楚,蚀于上,口腔;蚀于下,前阴、后阴。雄黄这个药治溃疡,治脓肿,所以用雄黄来熏,这也是最好不过。这个不是痔疮,治痔疮不行,但是关于这种溃疡,这个法子挺好使。熏的法子,他说用的雄黄,一味为末,多点少点没关系,适量吧,筒子瓦,两个合起来,雄黄放里头一烧,它不就冒烟了吗,稍向肛熏之,人蹲在那儿,底下架上火,烟就冒出来了,人蹲在那儿,就可以熏。 ![]() 其他医家 清·徐彬《金匮要略论注》:“狐惑虫也,虫非狐惑而因病以名之,欲人因名思义也。大抵皆湿热毒所为之病,毒盛在上,侵蚀于喉为惑,谓热淫如惑乱之气感为生蜮也,毒偏在下,侵蚀于阴为狐,谓柔害而幽隐如狐性之阴也。蚀者若有食之而不见其形,如日月之蚀也。” 下部毒盛,所伤在血而咽干,喉属阳,咽属阴也,并用苦参熏洗,以去风清热杀虫也。 ![]() 继承和发扬中医,是我们的责任! 版权说明 版权说明:本文部分内容摘自《金匮要略诠解》,作者/刘渡舟;《胡希恕金匮要略讲座》,讲述/胡希恕。转载旨在传播中医文化知识,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协商。文中《子恒试注》部分为原创内容,转载请说明出处。 ![]() 全章内容 第1条: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治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尿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尿时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尿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 第2条: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第3条: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第4条: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汤主之。 第5条: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第6条: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第7条:百合病渴不差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第8条: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第9条: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第10条: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甘草泻心汤主之。 第11条: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 第12条: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第13条: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眦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豆当归散主之。 第14条: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第15条: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 熟读成诵 ![]() 第10条: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甘草泻心汤主之。 第11条: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 第12条: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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