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征点、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演变 销售额(不含税)未达到起增值税征点的,免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征税。 但是,近年由于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介入,原始的增值税起征点的临界点已经改变了,我们用数学公式能明显看出其差异。 1、增值税起征点:按次销售额<500,免税;按次销售额≥500,全额征税。按月销售额<20000,免税;按月销售额≥20000,全额征税。 2、小微企业免税政策“起征点”:按月销售额≤100000,免税;按月销售额>100000,全额征税。按季销售额≤300000,免税;按季销售额>300000,全额征税。 3、最新综合起征点 按次销售额<500,免税;按次销售额≥500,全额征税。 按月销售额≤100000,免税;按月销售额>100000,全额征税。 按季销售额≤300000,免税;按季销售额>300000,全额征税。 请注意“<”、“≤”的差异 二、适用对象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的超标纳税人均不适用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未办证的自然人适用按次起征点,500元/次。 个体工商户、办证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按期起征点和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三、按次、按月、按季的起征点 按次起征点,500元/次。 选择按月申报的,起征点为10万元/月。 选择按季申报的,起征点为30万元/季,季度中月销售额可以超过1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按季申报增值税,一经选择,本公历年度(会计年度)不得变化。 四、按次、按期的划分标准 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即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税。 五、四类自然人可以适用按期起征点和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 (二)保险、证券、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三)一次性预收、收取不动产租金的自然人 (四)已经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 六、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季中开业、注销、升级、降小,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按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税。 七、不具有享受资格的纳税人 (一)境外单位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适用税率扣缴,不享受小规模免税政策。 (二)超标小规模纳税人超期仍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小规模免税政策。 拥有税务进阶利器《税务通》、《增值税电子书》,学习税收政策不再难! 八、具体咨询问答 1.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选择纳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问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以选择纳税期限?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年度内任意时间选择调整纳税期限。一经选择,本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程序是纳税人自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还是在申报表中选择变更?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3.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4.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答:需要在4月份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5.自然人与保险公司签订长期代理合同,且不属于一次性取得收入的,是否可视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6.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7.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月份有销售,二月三月办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按照政策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标准是适用月度销售额还是季度销售额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第一条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中的“下同”是指整个文件还是仅指第一条按照此规定执行?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中“下同”表示该文件中所有规定,既适用于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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