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业主获物业广告分红”点赞

 w我的工程 2019-09-04

近日,北京京师园小区的1288名业主,因为小区中广告位的收入,每个人都领到了500元分红。小区业委会主任表示,2007年小区成立业委会时,就通过与物业公司的协商,掌握了小区广告位的收益权。(8月30日 央视财经)

现在,许多商家把目光投向了小区,毕竟小区电梯及其他公共部位的广告价格收费较为低廉,广告效果也比较好。但广告的收益分配长期以来被物业独占,成了灰色地带。

北京京师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真心为业主说话,为业主利益考虑,像广告收益分成、小区公共管理这样的事项,业主委员会都会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议进行讨论。特别是在与物业洽谈有关管理事项时,就把小区广告位的收益权掌握在手中,让全体业主分享广告收益。现在,这个小区广告位的收入每年都可以达到六位数,每个人都领到了分红。此外,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这个小区的物业费从最初的每平方米每月2.4元降到了1.8元;而物业费的缴费率也从原来的70%提高到目前的98.15%,停车费的缴费率更是达到100%。

京师园小区“业主获物业广告分红”,为各地如何分配小区广告收入、维护业主权益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照以上法律条文的规定,小区内公共部位设立广告等,必须经得小区业主同意,至少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另外,小区公共部位的广告收益,必须归小区居民共同所有。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对小区内公共场地的广告进行管理和收费,但收取的广告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分配。

“业主获物业广告分红”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与业主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大事。如果在处理小区公共事务时都从业主的利益出发,并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会议协商决定,那就一定能激发业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热情,进而为建立和谐社区提供强大动力。

文/胡建兵

arrow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