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发现新史料:新出中国古文字文物的价值与意义(冯时)

 睫毛上的风尘 2019-09-05

中国上古史的重建始终面临着学残文阙、文献不足的困境, 这使得直出先民之手的古文字材料无论对于考古资料的诠释,抑或直接辅证历史, 都具有其无可替代的价值, 发挥着直接史料的重要作用。

我们所说的“古文字”是指先秦时代的古体汉字,这些资料既可依其时代分为新石器时代文 字、夏代文字、殷商文字、西周文字及春秋战国文字,也可据其书契材料别为甲骨文、金文、陶文、简牍、帛书、玺印、封泥、货币、石刻文字等,更可循其书体特点析为籀文、鸟虫书、蚊脚书等。古人或出于不同用途而将相应的书体施于各种不同的材料,从而使这种对不同材料辅以不同书体的划分在秦代形成所谓“八体六技”,至王莽居摄又提出“新莽六书”。这些书体在目前的考古遗存中多有发现,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先秦两汉时期的书契名物制度与文治历史。

从文字起源到王朝诞生

中国的原始文字出现于新石器时代已是不容怀疑的事实。文字源于人神沟通的需要,因此早期文字不仅具有宗教的性质,也必为巫史集团所垄断,这意味着对文字起源的研究其实就是文明起源研究的重要部分。事实上,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距今八千年的龟甲文字,已将中国文字起源的年代大为提前。而江苏吴县澄湖良渚文化陶罐外侧留存四字契刻,山东邹平丁公龙山文化遗址所出陶片留存十一字契刻,江苏高邮龙虬庄采集陶片留存八字契刻,皆已构成书面语的形式,具有了文字的特征︒近年,安徽蚌埠双墩遗址发现距今七千年的陶器刻符〔一〕,湖北天门石家河遗址出土距今四千五百年的陶器刻符〔二〕,其中一些资料可供探讨文字的起源,而另一些资料则是研究上古时空观与宗教观的珍贵史料〔三〕。当然,如何正确解读新石器时代的文字,一直是学术界的重要课题。安徽蒙城尉迟寺新石器时代陶文的发现〔四〕,良渚文化玉器契刻符号的揭橥〔五〕,都提供了对早期文字释读的新的类比材料〔六〕,促进了对文字起源研究新的思考。

图一 

带朱书“文邑”的背壶(残)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H3403区域出土 

公元前2000年,泥质灰陶

文明起源研究的关键问题就是在考古学上证实了有夏王朝存在的事实。由于考古学自身的局限,考古资料非得获得相应的文字佐证才具有意义,正像甲骨文的发现对于殷墟性质的证认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一样。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位于史料传说中的夏墟,其晚期遗存的陶背壶残器上发现朱书“文邑”二字〔图一〕,时代约属公元前两千年。“文邑”不仅与商代甲骨文的字形结构完全相同,可以明确指为汉字的祖先,而且相同的内容竟也见于殷墟出土的商代卜辞〔图二〕〔七〕,从而提供了识读陶寺文字最古老的书证〔八〕。由于禹名“文命”,有夏史称“文夏”,这意味着“文邑”作为有夏都邑的名称不仅体现了夏重文德教命的传统史观,而且正因这一名称于商代甲骨文中仍有存留,洵可见古人对这一古老事实的记忆与传承。很明显,“文邑”陶文的出土与释读不仅使我们找到了比殷商甲骨文更早的汉字,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印证了夏王朝存在的事实。这无论对于考古学还是历史学,都是极其重要的成果。

图二

带“文邑”的殷墟甲骨卜辞

河南安阳殷墟出土

商代

牛肩胛骨

中国文字的起源到底是一源还是多源,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并未引起学者的注意。然而随着早期文字资料的积累,不同于汉字体系的文字资料已愈来愈丰富,这使得简单地以甲骨文作为对比材料的释读方法显得似是而非。山东丁公龙山时代文字具有明显的夷文字特征,而陶寺朱书文字则明显可以确定为汉字的祖先。这意味着对中国文字起源的研究必须打破传统汉字大一统的观念,而宜将文字的起源研究与相关的考古学文化加以联系,这样才可能在正确区别不同文字体系的基础上进而研读文字。理由很简单,文字起源于象形的事实并不意味着相同的字形在不同的文字体系中具有相同的字义和读音。显然,文字的释读必须以相应的文字体系为基础,而文字体系的区隔又不可能不以使用这些文字的考古学文化为背景。与此同样重要的是,文字体系的判定对于考古学文化性质的论证也具有特殊的价值。丁公陶文与陶寺朱书文字的发现便具有上述两方面的意义。

至迟到新石器时代晚期或有夏时代,夷夏东西的政治格局仍然相当清楚〔九〕,而商王朝的建立则使以汉字为代表的华夏文明得到了强劲发展,致使夷夏对峙的局面彻底改观,早期文字的研究对说明这一史实非常有益。一百多年来,殷墟以大邑商为中心的地区及其周边广有刻辞甲骨及具铭铜器出土,而且洹北商城甲骨文的发现更可能将其时代提早到武丁以前〔一○〕。此外,郑州商城早年发现早于殷墟的刻辞卜骨〔一一〕,而小双桥则发现约公元前十五世纪的朱书文字〔一二〕,山东济南大辛庄出土晚商刻辞甲骨〔一三〕,与殷墟甲骨文皆一脉相承。至于商代中晚期具铭铜器的出土更遍及黄河与长江流域,足以见其文化的影响。

商周宗法与家族形态

人类以血缘结为宗族,以宗法别以亲疏,形成社会的基本组织。对三代社会结构的研究不仅必须广泛利用古文字资料,同样,对古文字资料的正确理解也需要以宗族形态与宗法制度为基础加以研考。

商周甲骨文、金文当然是解决这些问题的直接史料。一九九一年秋,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文的出土作为殷墟科学发掘史上发现的第三批甲骨文资料〔一四〕,其重要价值不仅在于六百余版龟甲的完整性,而且就甲骨文的内容而言,更提供给我们一批前所未见的崭新材料,极大地丰富了殷商原始文献,对学术界广为关注的诸如商代占卜制度、家族形态、王族与多子族的关系、宗法与祭祀制度、殷商礼制、官制、地理以及甲骨文分期断代标准的确定等问题的研究颇有帮助。花园庄东地甲骨文属“非王卜辞”,其占卜主体并非殷王,而为“子”,属王室小宗的宗子,但此子又与已有的子组卜辞的“子”并非一人,而是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宗氏。这类卜辞颇重祭祖,疏于祭祢,其见致祭祖乙六十四例,祖甲(沃甲)三十八例,但祭父之辞仅有一例,故学者主张占卜者“子”显即沃甲之后〔一五〕。事实上,卜辞反映的庙祭现象与宗法制度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礼记·丧服小记》有载:“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据此可以推测,“子”虽为沃甲之后,但并非直系,而应为沃甲之后的小宗。花园庄东地四百二十版卜辞有王、丁与子同版共见的现象,“王”为殷王武丁,“丁”应读为“嫡”,而“子”自为相对于以“丁”(嫡)为大宗的小宗。很明显︐花园庄东地甲骨文的发现明确证实了其与过去讨论的子组、午组、非王无名组等卜辞同属非王卜辞,直接关系到我们对非王卜辞性质的认识以及商代宗族的研究。

突破商周家族形态与宗法制度研究的藩篱无疑有赖于新史料的发现。商周金文与族氏徽号配合使用的“亚”字,其含义如何理解,久讼不决,学者或以官名论之,成为学术界的主流意见。殷墟西区墓葬M1713出土亚鱼器六件〔一六〕,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契机。六器中为兄所作之鼎自铭“亚鱼”,为父所作之簋则自铭“寝鱼”,“寝”为官名,则“亚”显然不能复为官名。传世亚鼎(《集成》2427)以“亚”与“册”共存,“册”为官名,则“亚”非官名也非常清楚。这些材料都明确显示出“亚”所具有的小宗内涵,其思想当然源出古人以“亚”字本为大地的象形,而大地相对于天,具有次、卑意义的宇宙观〔一七〕。显然,商周文字中的“亚”如与族氏合缀,其义即如《诗·周颂·载芟》“侯亚侯旅”之“亚”以及《左传·定公四年》之“类醜”,本指小宗;而与官名合缀则为副贰之称,如殷官“马亚”应即武官之副职,相当于《周礼》之小司马。《尚书·酒诰》:“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以此对读西周作册令方彝铭“舍三事命,眔卿事僚,眔诸尹,眔里君,眔百工”,便明卿事僚即《酒诰》之百僚,诸尹即庶尹,里君即百姓里居,百工即宗工,其中“尹”为官长,则“惟亚惟服”显即百僚庶尹之副贰及从事,“亚”具亚次之义极为明确〔一八〕。

“亚”的问题一旦解决,其所涉及的商周宗法与封建制度便获得了研究的途径。殷墟花园庄M54广见“亚长”铜器〔一九〕,地在大邑商,而河南鹿邑太清宫则发现周初长子口墓〔二○〕,乃商周长国遗迹︐其与殷墟所见“亚长”或为同宗出封者。 而见于大邑商的亚雀、亚址、亚巜、 亚戈、亚鱼、亚古、亚其、亚启等,皆可以与外服同氏之国对比研究,以见长子出封、次子留相王室的固有制度。

商周畿服及诸国铜器的普遍发现是近十余年来考古工作的重要收获,对金文及商周史研究极具意义。殷墟西区、小屯东北地、大司空村东南及南地、后岗、孝民屯南、武官村北、东八里庄东、苗圃南北地、戚家庄、高楼庄、梅园庄、刘家庄、薛家庄、梯家口村等地皆有彝铭出土,为研究殷代家族形态与畿内族氏布局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资料。而王裕口村南地墓地更发现属于殷墟第二、三期的氏家族墓地,不仅多件铜器铭有“”字铭文,而且还出有字印章〔二一〕。是见于武丁时期的贞人名氏,贞人过去虽有㱿(《三代》6.3)、暊(《美》69)等,但贞人家族墓地的科学发掘则为贞人身份问题的探索提供了可能。而西周畿内贵族墓及窖藏出土具铭铜器更为普遍,重要的有张家坡井叔墓〔二二〕、洛阳北窑西周墓〔二三〕、陕西周原地区及眉县杨家村铜器窖藏〔二四〕,为西周历史的研究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资料。

商周封建与政治制度

商周王室以封建诸侯树为藩屏,既有同姓诸侯,也有异姓侯甸及受褒封的前代“圣王”胤嗣,其事或见诸文献,或失于记载。近年的考古工作于这些史实颇有所识。

位于泗水流域的山东滕州前掌大村发现商代外服史氏家族墓地〔二五〕,其所出铜器不仅证明史氏实即后世之薛国,而且墓地同出的虺氏、仍氏诸器,充分反映了殷周族氏的古老渊源及其交流的广泛〔二六〕。明确属于姬周宗亲的封国则有重要发现。山西天马曲村北赵遗址西周晋侯墓地所出彝铭已见自叔夨(虞)至晋叔家父的九代晋君〔二七〕,至少可以重建晋国殇叔以前的完整世系,于晋史研究价值弥重。河南平顶山发现西周应国墓地〔二八〕,据其具铭铜器可以初构应国的早期历史〔二九〕。河南三门峡虢国墓地继早年发掘之后又有新得〔三○〕。陕西韩城梁带村两周之际芮国墓地出土铭文铜器〔三一〕,为芮国历史的考证提供了重要资料。

姜姓齐国的早期历史混沌不明,山东高青陈庄遗址西周墓出土丰器(字本作“”),铭文或述丰为其文祖齐公所作祭器〔三二〕,是为姜齐之后。学者或主其地殆齐始封地营丘,恐不合规制;或考丰即齐丁公伋之嫡子季子,其让国叔乙而食采于崔〔三三〕,适合此陈庄城址,且可与文献所记互为印证。

汾水流域及晋南地区古国云集,山西绛县横水应即文献所载之䣙国〔三五〕,其君与穆王西游之事有关〔三六〕,事见《穆天子传》。山西翼城大河口村发现西周霸国墓地,学者或以为史籍失载〔三七〕,实当文献所记之柏国〔三八〕,其本姞姓。山西黎城西关村发现西周楷国墓地,其中M8随葬青铜器铭有“楷侯”,学者以为即文献所见之黎侯〔三九〕。墓地附近也曾出有晚商铜器,或即西伯勘黎之地,至西周重封黎国于此。墓地破坏严重,致楷器多有传世,或流散于坊间。一九九九年香港曾见簋,铭文即提及楷与楷侯〔四○〕。

长江涢水流域作为周人的南土,其封建诸侯不仅具有政治的意义,更有维护金道锡行的经济目的。湖北随州安吉羊子山发现西周早期鄂国公族墓地,出土具铭铜器多铭“鄂侯”〔四一〕。随州叶家山则发掘西周早期曾国墓地〔四二〕,可以确认至少三世曾侯及其夫人的墓葬,其中M65墓主曾侯谏为第一代曾侯〔四三〕,其东侧的M2墓主为其夫人媿氏;M28墓主曾侯父为第二代曾侯,庙号可能为父乙,其东侧的M27墓主为其夫人;M111墓主曾侯为第三代曾侯,其东侧的M50墓主为其夫人。曾侯及其夫人的墓葬时代集中于西周成、康、昭三王时期,而作为始封君的师则并未称侯。这种情况与唐叔虞始封而并未称侯,其子燮父始称晋侯的现象颇为相似。同时,M2所出子夭鼎铭记子夭于成王时赴周合王大之祀的史实,可与周初保卣等器铭文对读。其自名为“夭”,作为邦伯,必为一代曾侯,所以夭与曾侯谏实系一人。这批丰富资料第一次使我们如此清晰地了解了西周早期的曾国历史,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曾、鄂国族墓地的发现为久讼不决的两国地望的解决提供了重要证据。北宋重和年间于今湖北孝感出土“安州六器”,其中之中甗即铭“王命中先省南国贯行,艺㡴在曾,……在鄂”,静方鼎铭也言王命静“在曾、鄂”,两器皆属昭王时期,可明周初之曾、鄂两国地相毗邻,这一情况与考古资料所反映的事实完全吻合。

据文献记载,随国是春秋战国时期汉东地区的重要姬姓古国,但长期以来,随州境内屡见曾国铜器,却并未见有随国铜器。故自曾侯乙墓被发现之后,学者逐渐认同曾、随实为一国而两名的看法。近期湖北随州文峰塔发现东周曾国墓地,出土铜器不仅时见“曾”、“曾子”、“曾公子”,同时首次出土了铭有“随大司马献有之行戈”的随国兵器。而近年坊间出现的两件春秋中期的随仲妳加鼎,一件已撰文介绍〔四四〕,一件入藏湖北省博物馆。这些新见随器无疑对于辨明曾、随究系一国抑或两国的争论大有推动。

嬴姓古国本出东方,然渭水上游的甘肃礼县大堡子山发现春秋早期秦公大墓及祭祀遗存,其中祭坎出土编镈铭曰:“秦子作宝龢钟以(与)其三镈,厥音肃肃雍雍,秦子㽙

在位,眉寿万年无疆”〔四五〕。墓葬同时出有多种秦公铜器,流散于海内外。此秦公或为秦文公,秦子则为未立而卒的文公太子竫公〔四六〕。据文献所载,秦之先世居于西陲,后特以一地名西犬丘,至汉为陇西郡西县,故城在今天水西南。而文公葬西山,即在陇西之西县。一九一九年,天水西南乡曾经出土大批铜器,旋即散佚。今见者如秦公簋,正款之外又于汉世补刻旁款,其中即有地名“西”字。这些集中于礼县、天水的秦器的发现,对于探讨秦国发祥地颇有帮助〔四七〕。此外,安徽蚌埠双墩发现春秋中晚期嬴姓锺离国君柏之墓〔四八〕,凤阳卞庄发现柏之季子康墓〔四九〕,补充了锺离国的历史资料。

古文字学自身的局限使其对于历史地理的考实必须借助考古学资料,对古代封国地理的研究而言,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上述考古资料对于古代封国制度研究的促进,无不显示出古文字学与考古学彼此结合的独特作用。

三代政治制度中的王都制度则是近年提出的关键问题,其涉及考古学及早期文明史的探索,关系重大。王廷以邑为制,为不具城垣的聚邑,是为内服;其外为封建诸侯所形成的“国”,国的中心或仍以邑为制,是为外服;外服之外则为与王廷关系疏远的“方”。这个制度从陶寺遗址所出夏代文字“文邑”,清华大学所藏战国竹书《尹诰》明载商汤伐灭有夏都于“亳中邑”,直至殷卜辞所记晚殷王廷名曰“大邑商”,西周早期王廷名曰“洛邑”,系统地以不具城垣的邑制建立了夏、商、西周的王廷制度〔五○〕。这一制度显然体现了三代都邑对新石器时代不具城垣的环壕邑制的继承,从而对考古学以寻找城池为目的的探索提出了反思。

商周制度与礼制

商周古文字材料对于商周制度与礼制研究的价值是不容忽视的。在西周年代和纪时制度方面,晋侯稣钟铭见“旁死霸”,荣仲方鼎铭有“生霸”(哉生霸),周公庙西周甲骨文则见“哉死霸”和“旁生霸”︐加之旧有铭文所见的“既死霸”“既生霸”“既望”,月相纪时语词已至七种,足破王国维提出的“四分月相说”〔五一〕。而眉县杨家村出土的四十二年与四十三年两虞鼎铭对传统认为的西周宣王纪年也形成了冲击。排历的结果显示,适合西周金文的宣王元年则较《史记》所载的宣王纪年后移一年〔五二〕。这无疑为西周年代的重构建立了根本的骨干。

古代谥法制度的形成远在殷商,殷卜辞及金文载殷王之号有“武丁”“康丁”“文武丁”“文武帝乙”等,已见谥法之滥觞。至周初改制,原始的谥号经过规范而完善,形成制度。恭王标准器墙盘述周先王自文、武、成、康、昭、穆,皆称谥号,仅于在世之恭王称为“天子”,已见谥称与生称的区别。杨家村出土盘乃宣王标准器,更述周先王自文、武、成、康、昭、穆、恭、懿、孝、夷、厉诸王,皆称谥号,而独于在世之宣王称为“天子”,进一步明确了谥法之制远在周初即已形成的事实。这一制度的澄清不仅对铜器断代有所帮助,为古书性质的分析也提供了新的思考途径。

商周礼制的异同始终是学术界的重要课题。王献唐曾经提出周人不用日名及族徽的观点〔五三〕,得到一些学者的赞同〔五四〕。然而这个标准一旦确立,那便意味着我们根本找不到先周时代的周人具铭铜器,这当然令人难以接受。事实上,所谓日名实为卜选而得的祖先受祭日干,西周史喜鼎铭“史喜作朕文考翟祭厥日唯乙”,已于这一制度阐释得相当明确,显然这是庙祭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正像我们不能设想周人不可能不行庙祭一样,因此以日干明确受祭日期的做法便不可能仅是殷人的作为。而族徽主要为族氏名号,其使用与否同样不能作为不同族氏的区分标准。平顶山应国墓地M8所出应公鼎铭“应公作尊彝禫鼎,珷帝日丁子子孙孙永宝”,应国为武王之子所封的姬姓正统,“珷”作为武王谥号的专字,故“珷帝”显指武王,从而为周之宗室使用日名提供了确证。事实上,周初的礼制改革,只是使谥号与庙号的使用更为普遍,日名仅在庙祭的特殊场合才适合使用,从而形成与商人看似多用日名的所谓区别。

周礼监于夏商二代,渊雅淹博,郁郁乎文哉。然因文献断烂阙如,故据金文重建西周礼制向为学者所重。新出彝铭于这方面自有不少重要资料,应公鼎自铭“禫鼎”,为除服之后所做祭器〔五五〕,金文首见。应国墓地M242所出柞伯簋,铭文关乎西周射礼〔五六〕,M450所出匍盉,铭文关乎西周婚礼〔五七〕;陕西扶风五郡西村出土五年琱生䖒,与早年所见五年、六年两琱生簋铭文联读,事涉西周乡饮酒礼〔五八〕;翼城大河口霸国墓地M1017所出霸伯尚,铭文详述西周聘礼〔五九〕。这些资料不仅时代明确,且于相关礼制之仪节仪注相对完整,价值弥珍。

商周思想史与古典哲学

对古代史观及商周思想史的研究,出土文献的价值尤其不可低估。西周公盨铭文首述夏禹事迹,与早期彝铭所反映的史观相合,继言益、契懿德,则为金文所未闻。禹为夏祖,契为商祖,益乃因德受禅,故祖述之,其史迹仍未及有夏以前,此为西周古史观的客观体现,至于三皇五帝,西周及其以前的古文字材料了无踪影。及至春秋中晚期以后,秦景公石磬、晋公、陈侯因敦、楚帛书、战国竹书《容成氏》《唐虞之道》等,五帝系统的帝王及其他古帝名号才逐渐增多,古代史观于这一时期发生了根本改变。

公盨铭文对西周社会以孝与信为基本内涵的道德观念的阐释相当清楚。这种思想上承有夏以来的文德观念,至西周时期则以“德”的概念加以概括,并以“文王正德”(大盂鼎)所体现的最高境界为追求,为后世儒家道德体系所继承。这些史料使春秋以前思想史的研究充实而具体。

战国竹书的出土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古代文字资料,而且提供给我们大量湮灭无闻的古书,尽管其中经有脱简,传或间编,但缝䘺漏阙,学术价值仍非浅鲜。其中重要者有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出土竹书〔六○〕,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一〕,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六二〕。此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虽年代稍晚,但内容同样极具特色〔六三〕。

郭店楚墓所出与上海博物馆所藏竹书存有大批儒家文献,其性质当为《汉书·艺文志》所录之先秦古文《记》,是为《大戴礼记》《小戴礼记》编选的基本素材〔六四〕。《汉志》载《记》两百一十五篇,存于二戴《记》者不过八十余篇,其他皆尽散佚。今据出土竹书得以重观七十子后学之所作,对于系统梳理儒家思想的发展与经学的形成具有极高的价值。上海博物馆所藏楚竹书中有关《诗》学、《春秋》学的著作也十分重要,其中《诗》学著作关乎孔子重建《诗》教及六经的整理,而《春秋》学著作或与久已失传的《铎氏微》等佚书有密切的关系〔六五〕。而清华大学所藏战国竹书则以经学史学著作为主,其中既有古文佚《书》、佚《诗》,又有基于《尚书》而作的史志类著作〔六六〕,更有目前所见年代最早的中算学文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这些材料提供了未经后人改篡的原始文本,使我们对先秦古书的体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已刊发西汉中期的《老子》写本。此本明确以今本《老子》第三十八章为上经,与马王堆汉墓所出西汉初年帛书《老子》甲、乙两写本相同,呈现了《老子》早期文本的基本面貌。事实上,《老子》第三十八章作为全篇的核心,这一点通过郭店楚竹书与《老子》丙本同册抄录的《太一生水》的研究已看得非常清楚〔六七〕。具体地说,老子思辨“道”的目的并非只为建立起以玄虚之“无”为内涵的宇宙生成观念,因此,“道”的思辨显然不是老子哲学的主旨,而其最终强调并阐释的哲学思想其实是以“道”所具有的“无”的态度从事,亦即无为而治所达到的“德”。这便是《老子》第三十八章所论的“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很明显,西汉《老子》写本将第三十八章列为上经之首章,准确地体现了老子哲学体系中以德统道、以道辅德的哲学精义。

古器物学研究的启示

古器物学的研究自北宋金石学创立后渐致系统,然器物定名的工作不易,宋儒虽颇称精审,但仍不免时有疏漏。如周世常见似盒之方器,宋人名“簠”,但其自名则曰“

”;又有如豆之圆器,自名曰“”。学者或据铜器自名用字的研究,以方器本名为“䀇”,即文献之“瑚”,圆器则名“簠”〔六八〕,始正宋人之失。


图三

肆壶

湖北随州叶家山M28出土

古代器物的定名当然应以器物自勒的名称作为主要依据,据器物的形制判断归纳虽为考古学家的一贯做法,但往往不免以今度古,以至掩盖古代器用的特点及相应的制度。湖北随州叶家山西周早期M28出土“肆壶”〔图三〕,为宗庙陈器,是为壶的标准形制;而出土似提梁卣器自名“田壶”〔图四〕,出土似盉器亦自名“田壶”〔图五〕,平顶山西周应国墓地M48出土似提梁卣器自名“用壶”,足见壶类器形的多变。田壶乃为田猎活动而作,当然应较宗庙肆壶更便于携带和使用,形制自应区别于肆壶。显然,器物的形制变化不能不考虑与其特殊的用途有关。而上海博物馆藏春秋早期㠱侯簋则浅盘高足,或以为簋盖,山西天马—曲村北赵晋侯墓地M113出土猪形尊却自名曰“”,反映了古代器物形制的复杂。这些现象无不说明古器物学研究以铭文作为认知基础的必要。

图四

田壶

湖北随州叶家山M65出土

对器物自名的研究不仅可以纠正我们对器物的误读,而且可以解决器物的定名。

图六-1

五年琱生器

西周

陕西扶风五郡西村西周铜器窖藏出土

陕西扶风五郡西村铜器窖藏出土五年琱生器〔六九〕〔图六1、六2〕,自名曰“䖒”,器形颇似商代陶器所谓之大口尊,斜沿外侈,束颈,斜直腹下收,凹底,故学者多称之为。《说文·䖒部》:“䖒,古陶器也”,以自名之器比观同类形制之器,知其于新石器时代即已出现,器用古老。此类器物皆应即古人所称之“䖒”,而并非所谓“尊”或“大口尊”。河南淅川和尚岭春秋墓M2出土青铜器座自名“祖槷”,为槷表之座,从而据铭文第一次识别出先秦时期的天文仪器〔七○〕,并由此端正了学术界以往对此类器物的误解。

    

图五

田壶

湖北随州叶家山M111出土

玺印的起源一直是学术界悬而未决的重要问题。上世纪三十年代,殷墟曾经出土三方铜玺,为黄濬所得,著录于《邺中片羽》,后归于省吾,录于《双剑誃古图物图录》。学者或疑三玺为赝品,然殷墟近年陆续经科学发掘出土三方铜玺,其中一方文字玺,一方肖形玺,一方文字与图像合璧玺〔七一〕。这些资料不仅证明早期所出的三玺不伪,而且将中国玺印出现的确切年代提早到殷商甚至其前,不啻如此,在玺印的形式方面,殷商古玺无论于文字玺抑或肖形玺,都已开晚世玺印之先河。

图六-2

五年琱生器铭文拓片

西周

陕西扶风五郡西村西周铜器窖藏出土

史学进步的关键乃在于史料的丰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新史学其实就是新的史料学。很明显,近十余年来考古学、历史学、古文字学、古史年代学、古器物学诸学科研究的深入,既体现了学科自身发展的结果,当然也离不开考古学的勃兴所带来的新的古文字材料的推动。

为尊重刊物版权,注释版请查阅《美成在久》杂志2015年第1期。

亚洲考古发布(Asian archaeology)

综合整理出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 丨《美成在久》杂志2015年

 以上图片版权均归作者所有

◆ ◆ ◆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