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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职能及机构设置

 思树怀源 2019-09-08

一、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学校机关部门职责的通知》(校党发〔2014〕68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的调整和工作实际,发展规划处是校党委、行政负责学校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负责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和督促各级规划的实施。

3.组织有关部门拟订学校专项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和评估各类专项规划的落实。

4.论证并提出学校重大资源配置方案。

5.论证并提出学校综合改革、内部体制改革和学院、学科专业调整方案。

6.负责组织开展学院中长期评估工作。

7.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修订和监督执行工作。

8.负责省部共建工作。

9.负责校地合作办学工作。

10.编印《高等教育规划与发展》《高教信息参考》《河南大学年鉴》。

11.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

二、发展规划处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1.办公室职责

① 协调各科室工作。

② 制度建设。

③ 日常公文的起草、收发、登记、报批、存档。

④ 外联接待、活动组织、会议安排。

⑤ 内部事务管理。

⑥ 发展规划处门户网站、“问道大学”微信公众号管理。

⑦ 编印《河南大学年鉴》。

2.政策法规科职责

① 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② 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③ 贯彻落实《河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④ 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和修改,提出管理体制改革与调整方案。

⑤ 起草学校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⑥ 负责省部共建工作。

⑦ 负责校地合作工作。

⑧ 重大改革项目进展每季度上报教育厅工作。

⑨ 研究型学院建设与评估工作。

⑩ 编印《高等教育规划与发展》。

3.规划管理科职责

① 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协调和督促规划的实施。

② 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人才培养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评估各类分项规划的落实。

③ 对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进行整体设计,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并提出学校基本建设布局、资源配置、学院及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

④ 推进学部制改革。

⑤ 主持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大项目的论证、规划制定、督促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4.统计信息科职责

① 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编制学校事业发展年度报告;综合分析数据信息,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② 收集、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信息。

③ 汇总、整理学校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上报学校综合统计报表。

④ 开展教育部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⑤ 组织开展学院中长期评估和事业发展年度评估工作。

⑥ 负责国家经济普查工作。

⑦ 编印《高教信息参考》。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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