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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故事告诉你,如何用制度制约人性

 yt老人图书馆 2019-09-09

      趋利避害、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是人的通性,为了防止损人利己、恶性竞争导致弱肉强食的极端情况发生,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发明了社会规则,进而上升到了法律的地步。不过,至今有人还在秉承相信人性、依赖道德的思想,真的让人匪夷所思。看看下面这几个据说是真实的故事吧。(故事来自网络)

     1、一位美国律师买了盒极为稀有、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

  律师把这盒顶级雪茄抽完后,以“一连串的小火”受损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当然拒赔,律师遂将其告到法院,官司居然胜诉了。

  法官在判决中认为,“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后索赔实属荒谬,但保险公司出具的火险保单并没有明确抽雪茄形成的“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保险公司接受了这项判决,在向律师支付了一万五千元雪茄“火险”理赔款后,立马报警,指控罪名是该律师涉嫌24起“纵火案”!

  根据律师先前民事诉讼中的诉状及法庭言辞证据,其被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罪定罪,需入狱服刑二十四个月,并罚二万四千元。

  2、二战期间,美国空军曾因降落伞合格率达不到100%,伞兵在非战争伤亡中排在第一位。军方一再要求厂家必须让降落伞的合格率达到100%,厂家总是称99%的合格率是他们竭尽全力后的极限。这意味着还没打仗,1万名士兵先要有100人先送命。

  此事到了“二战名将”巴顿将军那里,一向雷厉风行的巴顿亲自来到降落伞厂协商,但依然没有进展。巴顿走进车间,随机从成品中拿出一个降落伞,命令厂长等机亲自试跳。军方随后发布命令,派出一个军方监督小组,每批次成品降落伞随机抽取若干,由厂长本人亲自登机试跳测试后再发往军方。

       奇迹真的出现了,该厂生产的降落伞全部达到100%合格。

  3、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科技进步导致大量人员失业,诱发了高犯罪率,一度导致监狱人满为患,经过多方协商讨论,决定将那些轻罪人犯流放到本土之外万里之遥的孤岛澳大利亚。

  从英国到澳大利亚,相距两万公里,为了节省费用,英国政府将运送这些犯人的工作“外包”给了私人商船。

  起初,政府按照登船人犯数量支付船主运送费用,慢慢的,船主了为了降低费用,追逐暴利,尽选一些破旧货船运输,尽可能多地装人,千方百计克扣伙食、虐待犯人,致使很多人犯死在运送途中。几年后的统计显示,运输的人犯在运送途中平均死亡率高达12%。

  英府决定:每艘运送船只派出一个武装政府官员,监督运送;犯人生活标准做硬性规定,不得克扣;配备专职医生及救护设备,对生病的人犯进行及时救治。

  政策没有对策来的有效。利益驱使下,船主开始铤而走险,用金钱贿赂随行官员,不愿同流合污的则进行诬告暗害,有的干脆扔到大海里。不少随行官员选择同流合污发了大财,此项监督措施宣告失败。

  期间,英府不断的采取道德教育方式,将私人船主召集起来,提高他们认识运输犯人、开发澳大利亚的重要性,教育他们要珍惜同胞的生命,生命比金钱重要,并间或抓出几个船主以儆效尤,但人犯的死亡率仍居高不下。

  一项制度的出台,彻底改变了局面:人犯的付费方式由“离岸付费”改为“到岸计数付费”,政府不再排除监督官员和医护人员,船到澳大利亚后检查每个犯人的体重和身体状况,死人或者犯人的体重减轻超过要求,政府都会减少一定运费。从此,再无犯人被虐待或大规模死亡事件发生,人犯的死亡率降到了1%以下,甚至有的创造了零死亡记录。

  4、在德国有个现象,每到门口,前面的人总是帮后来者扶门,等一行人都离开了,扶门者最后才走。有人称这是因为德国人素质高。要知道,纳粹时期,德国人追随着希特勒,是将战火烧遍欧亚非的呀。可见,德国人并不是天生的素质就高。

  使德国人变得有素质的真正原因则是,二战结束后,联邦德国相继制定了一整套法律规则,用来约束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比如德国有法律规定,谁关门时不小心把别人撞伤了,谁就要无条件地帮人医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人性也犹如花瓶,经不起利益的考验和试探。道德只是一种伤害自己不深的思行习惯,在利益面前,尤其是在资源匮乏或利益巨大的抉择之下,任何道德的呼唤都会苍白而无力。

实践证明,规避美国律师的恶意钻法律空子、降落伞厂主的自我监督、私营船主的见利忘义,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严格完备的制度,减少人性和道德的发挥空间,德国人的乐于助人习惯的养成,也是来源于法律规则对个人行为法律责任的强制制约。

公正的规则,能引导和鼓励人们行善;不公正的规则,会放大人性的恶。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好制度能让坏人不敢作恶,坏制度能让圣人冠冕堂皇地作恶。

将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上升为规则,将少数人基于个人利益的好恶予以排斥和淘汰,争论之中貌似混乱,但最终形成的规则或决议,肯定会避免少数人随心所欲的干坏事,对于以后社会的长久发展,免受翻来覆去的朝令夕改,绝对利大于弊。

在一套公正的规则下,权利和权力都会受到来自他方的制约和监督,法官就不能干律师的活,官员就不能干企业家的活,就同监考老师不能干考生的活,裁判不能干运动员的活一样。

大家都在透明的规则下行事,违反了规则就会受到投诉和处罚,人人不会存有侥幸心理,不需要相信什么潜规则可以保护自己。管理者需要做的是引导大家制定出反映大多数人意愿的规则,对违规者一视同仁的制裁,而管理者自己也受到规则的制约,这样,社会上遵章守治、道德盛行的风气自然就会形成。

在规则不公,执行不力的社会里,人人只能不断的追求掌握着更多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各种资源支配权的权力,灵光一现的美好人性和高尚道德品行,只能是昙花一现后就泯灭在行为人关系自身利益,不得不屈就的抉择之中。

用利益的眼光去分析就会发现,人性和道德经不起考验。不要苛求和奢求别人永远人性闪光,道德无限高尚,没有规则的保护那不现实。只有公开公平、执行起来一视同仁的规则,才能保持道德和人性的灵光一现,否则的话,只是“灵光一现”,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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