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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 | 文学创作中如何用好方言?

 清风剑舞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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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言与写作的对话

范墩子:野水老师,我们直接开门见山吧。一直想和您探讨文学中方言运用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您是怎么看的?在您的写作中,方言用得多吗?


野  水:墩子好!我估计你真正想问的是:怎么看在文学创作中的方言运用度、多与少的问题,或者说是应该用、还是不用这些方言的问题。要说这个问题的话,我们先得理清方言与文学语言的关系。方言肯定是产生于文学语言之前,文学语言是我们出于书面表达的需要而记录、描摹生活状态的一种方式、一个载体,自然,文学创作也肯定会运用方言。方言和书面的文学语言比较来说,更为生动,更接地气,更有地域特色,这也是方言的一个优势。

但是另一方面,方言的运用如果太多的话,可能会影响到作品的传播范围或者读者覆盖面。方言的范围有大有小,大范围的就是说在很大的范围内,比如秦淮以北的北方,大家应该都知道方言的字、词,或者句子的意思,也就是说作家不用在页面底下注释,大家也能从上下文,或者说即使不用看上下文也能猜到或明白,能理解这个方言的意思。

小范围的方言,它可能局限于一个省、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县。这样的方言如果不加注释,远离作品描写地区的读者理解起来可能有点困难。人在阅读过程当中,如果频繁去看注释的话,又会打断阅读的连续性。

总之,我个人是不太喜欢过多使用方言的写作。我很少大量使用方言。确实现在也出现了一些大量使用——几乎从头到尾使用方言的小说,貌似也赢得了作品故事发生地以外的,不懂当地方言的读者的喜爱。但我仍然对这种方法持保留意见。具体在我的写作当中,我用方言不多,或者说尽量避免用方言,我觉得这个会影响传播,也影响地区以外的读者的阅读快感。实在特别需要用方言的地方,基本上就限于几个名词或者大家都知道的动词、形容词。比如对一些当地生活用品的称呼,这个东西可能就在我写故乡的这一块,除了这个地方,就没有这个东西,那么它只能用一个方言来表达,也就是说它是特殊的一个名称。还有一些情形,使用方言可能语气更为强烈、形象,而大多数地方的读者可能也会懂,我就用。比如“毕”这个词,其实在很久的年代之前它是文言中的雅言。所谓“六王毕,四海一”,毕就是完结的意思。我们那儿说一个人没救了,就说“唉,我看你是毕了!”我想有一定语文基础的读者,他即使不是秦人,也会懂得这个词,我就用。


范墩子:我想到了曹乃谦的作品,在我看来,他是方言大师。评论家说曹乃谦的写作,属于原生态写作。但曹乃谦却说他就是个乡巴佬,他只用农民口语和雁北的地方方言写作。我认为,他采用的这种口吻,解放了他的小说,使他在小说中自由了,可以通过最为民间的方式去窥视人性了。我认为这是高级的小说,但这样的作家,或许几十年只能出现一两个。因为像这般纯粹的方言写作,非常难以持续,一旦被其他的文学思潮影响,就难以再次获得这种“乡巴佬”式的语气了。很多人说,方言写作,令人费解。但曹乃谦还说过一句话:谁能看懂我的小说,谁就是我的知音。

野  水:你说的这个例子非常典型,还有金宇澄《繁花》的上海方言。每一个作家都有他自己的坚持,或者说他自己的一个追求。我觉得要看作家怎么样去认识这个问题。这种大量的方言使用,我觉得一开始就是作者自己的一个预设。但他是不是有持续性,我也在怀疑。从广泛的层面来讲,我觉得方言在小说当中的运用,当然是最多最典型的,因为方言最能原生态地反映一个地域的生活面貌和人文世俗。而且往往是描写性写作或对话中,运用起来可能更加自如一些,也就更多一些。但是在叙述性的写法里,它的转述比较多,方言的量就会显得少。比如说曹乃谦说,谁能看懂我的小说谁就是我的知音,那么就是说在他的原乡这一块的读者,可能看起来就觉得很亲切,觉得非常舒服,也就非常喜欢。大量的方言出现在他的作品里,是作者将活生生的当地生活原貌展示在读者面前了,也就促成了原生态或者说粗砺的风格,更加切近了当地的原生态生活,也就有了独特性。我们常常说到“回归”,什么都讲回归,我觉得其实是读者对各种探索各种文本的一个厌倦或不满,总想回到从前。

范墩子:是不是我们的生活正在逐渐瓦解方言?中国古代小说,多是些民间传说,方言不可或缺。白话文运动后,文言文退出了生活的舞台,但方言并没有。一直以来,方言在民间都充满着活力,可是现在我发现,已经很少有作家愿意将方言带入在小说当中了。比如余华就曾说过,他放弃了南方语言,希望能够在小说当中建立起一种大众化的语言体系。也就是说,一方面,我们在生活中被方言捆绑,我们没有办法去舍弃方言,因为它是我们真正的母语;另一方面,我们的文学正在冷落方言。这是文学自身的规律,还是我们在有意放弃方言表达?

野  水:我非常同意你的说法:我们的生活正在逐渐瓦解方言,不仅仅是逐渐,我觉得甚至是在快速地瓦解方言。我这一辈人的孩子,即使在农村长大,他们也很少去参与农村土地上的生产劳动,因为农耕生产减少,农业文明逐渐消失。村里面这些孩子,大部分都在乡镇和城里上学或者就业,回家乡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仅仅局限于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对话,那么他接触方言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另外一个就是普通话的交流推广原因。普通话是为了交流的方便,它的推广也是逐渐瓦解方言的推手。我们现在的流动跟古代比起来,非常方便,人的移动也非常快速,这样会不利于方言的留存,这是很大的一个原因。有一些作家非常希望在他的文学作品里面把这些方言拾起来(当然也可能是地域描写的文本需要),我觉得是个好事情。

我前边说到过,古代官方的一些雅言,现在变成了方言。更多的情况是你很难把这些方言捡拾起来,除非你经常和原乡人在一起生活交流。另外我们还有传播的需要,方言确实是不利于大范围传播的。如果你确实是为了挖掘一个地方的文化的话,继承的方式就不仅仅是文学创作了。地方戏曲、快板,地域特色的小品、民歌等,都在传承方言,因为只有方言才更有味道。文学当然是一种很重要的艺术形式,甚至是所有艺术的母体,自然,它来承继方言也就顺理成章了,但使用太多又会使作品的传播受到局限,这是个矛盾。作家们都希望自己的文学作品被更多的人接受,更多的人看懂,有太多方言的话,它的传播就受限。

我觉得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一方面是文学作品当中大量的方言逐渐被放弃,但是另一方面,现实生活当中说方言的人却越来越多,特别是在一些作家聚集的公众场合。所有的——我所接触到的很多文化人,都希望说他的本地话,也就是方言。他觉得这是一种传承和延续,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在一些很正式的场合,能不说普通话,我尽量不说普通话,除非有人说我说的方言他确实听不懂,我才去勉强说普通话。我很希望把这个方言传承下来,即使我没有在文学作品当中更多地运用,但是在我的生活当中,我不希望丢掉这些方言。我希望能够看到我的下一代——我的小孩跟着我,跟着我回到故乡的时候能说一口流利的方言。但很难实现,他们不听我的,觉得太难听。

范墩子:也可以说,方言就是一种语言,它自身就携带着很多的地域文化,是语言中的活化石。但它究竟能否与文学建立起一种相互对照的关系呢?我们的文学究竟是在表达生活,还是在表达语言本身?说到底,所有的作家写作,只是在建立起一种表达。为什么很多读者无法接受一些方言写作?我想是因为真正的民间方言,是粗砺的,甚至带着一些恶俗的东西,但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大多数读者认为,文学语言应该是美的语言,是纯洁的语言,但生活只有美吗?或许我们只能透过粗砺,才能发现美的本身。杨争光曾谈过这个问题,他说:在小说中使用粗话和所谓的脏字,而不显其俗其脏,反而能读出一种趣味,甚至诗意。这需要写作者拥有干净的心、干净的精神和灵魂。他所指的粗话和脏字,其实大多都来源于方言当中。这就涉及如何表达生活的问题,是按照一种大众化的语言去写,还是按照现实中的口语去叙述?

野  水:方言肯定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甚至已经形成了一定体系,这是毋庸置疑的。方言自身确定地携带着大量的地域文化特色,确实是语言中的活化石,它应该能够和地域生活场景、内容建立起一种相互对照的关系。为什么这么说呢?生活离不开语言,方言就是对当地特色生活的一种表达,或者说表现方式。我们通过这些方言能够非常清晰,甚至说逼真地还原一个地域的生态文化,生活习性、民俗等。读者无法接受太多的方言写作,我个人觉得还是打断阅读连续性的问题,他需要去费力地猜想,甚至通过注解去弄懂这些问题。作品描写地域之外的读者,如果不通过注解都能去理解这个方言的话,那么我觉得方言的“方”的特性肯定就会降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可能不能称为方言。

一个地方的语言,首先是来自民间,来自于底层。来自底层的话,就牵涉到一个美与粗俗的问题,甚至粗俗的成分要多一些。我们举个例子:陕北的信天游,原始的流传在民间的信天游,很多其实是非常直白的,甚至说赤裸裸的一种心情或者欲望宣泄,我们能够在文学出版物上所看到的,都是经过编辑“净化”了的。真正原生态的,你写出来的话,读者可能就会觉得这个太赤裸裸了,但是它确实非常逼真地反映了当地的民间文化,反映了人们的生活追求。粗粝大胆,开放炽烈。

文学写作从大的方面来说,我们总是要放大美的一些东西,减少一些丑恶的东西,运用方言也是这样。我们可能会尽量去过滤掉一些给人带来不适的方言,也就是说把粗俗缩小,缩小到一个最小化,而放大能够展示美好的方言。

方言里边有很多不仅仅是一种名、动或者形容词语的称呼,它还有强大的修辞成分在里面。举一个印象深刻的例子:我记得在好几年以前,跟我们省的作家方英文吃饭的时候,他讲了一个故事,说他们陕南以前计划生育,有一个妇女已经生了二胎,被乡镇计生干部动员去医院做绝育手术,这个女的迟迟不想上手术台做。年轻医生问她为啥不想做,她就很羞涩地问了一句话:“做了手术以后还能不能热闹?”当时这个年轻的医生不懂热闹是啥意思,就问旁边年龄比较大的医生,大龄医生是当地人,他就明白了,说没问题,没问题!做了以后一定能热闹,很热闹!不影响!然后这个女的才羞涩地上了手术台。这个“热闹”就是一个方言的借喻,指代男女性事,“热闹”这个词语就非常的唯美。老百姓非常巧妙地把一个难以说出口的私密的事情,用“热闹”来代替。

总体来讲,我觉得在方言的运用上是要掌握一个度。个人觉得,如果要想让这个作品传播得更广泛,那就不要大量使用方言,而是在一些地方巧妙地、少量地运用。另外在使用方言的时候,更多的是要摒弃一些过于粗俗的词语和句子,多使用美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方言词汇,自己应该有意识地去过滤。

范墩子:对这些方言作家,喜欢的读者喜欢得要命,不喜欢的读者觉得如同嚼蜡。可能大家的目的不同,有些人希望在小说中逃避现实,有些人却希望能够在小说中寻找已被遗失的生活。令我感到失望的是,方言作家越来越稀缺了,很多作家都在想着去表达什么,很少在意该如何表达的问题。方言被冷落就意味着最鲜活的语言、带着民间特性的智慧,就这样白白被挥发掉了。但并非所有作家都能够将方言用好,我在编杂志的时候,总会读到一些写乡村生活的小说,有些作家刻意在小说里去使用一些生僻的方言,但这样用方言非常突兀。因为通读全文,你根本感受不到语言自身的魅力,或者说一种整体上的混沌感、流畅感。零星的方言点缀,只会破坏文本。

野  水:我觉得喜欢与不喜欢方言在文学当中的表达,是两个不同的人群,不可单一地去评论。另外,你说得有些人希望在小说中逃避,有些人却希望能够在小说中寻找被遗失的生活,这个我觉得与方言的关系不是那么紧密,不能包含在方言使用问题里面。而方言作家越来越稀缺的原因,还是一个主动或者被动使用方言的初始预设问题,也是一个大环境的问题。我们在讨论文学创作中的方言运用的时候,其实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说对于方言的继承或者使用,只是文学写作当中的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而不是唯一的继承方式。据我的观察,可能在文学创作里喜欢用方言的作家越来越少,至少不是很多,但是在生活当中说方言的人却是越来越多。

方言的继承有多种方式,不一定说非得在文学写作里去刻意使用方言,除非作者可能感觉,除去一个非常妙的方言,不可能找到一个很合适的词语来表达当时当地的情景或者意象,此处使用方言便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和表现方式。至少我碰到过这种情况——这里必须用方言。

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是整部作品,比如小说如果营造了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地域文化氛围,整体上多用方言更为合适,而且尽量在美的地方多用,而不是零星地在某些地方冒出来几个生僻方言,那样的话确实不是很好。

文学语言是在现实语言的基础上创造的,它也就必须克服现实语言的一些问题(我这里特别是指方言)。对地域之外的读者来说,方言有一定的现实性和鲜活性,但也有很强烈的抽象感,作品在与不熟悉作品故事发生地的读者之间存在一个疏离地带,这是要警惕的。

范墩子,1992年生于陕西永寿。已出版短篇小说集《我从未见过麻雀》。

野水,本名王茂林,陕西富平人,编辑、作家。系陕西省作协会员,陕西省散文学会乡土文学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文化厅首届“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作家。

编辑 | 邰苏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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