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中有两个周代最重要的政治神学概念,一个是“天”,上天,主宰神。一个是“德”,人获天命选择所需之德性。周朝政治-神学认为,君权天授,天命随德转移。人以德配天,天命降临,大任在身,拥有天下。人君失德,天命转移,君权更替,天下易主。君主“德”性好坏,决定国家兴衰。必须以德治己,以德待人,以德治国,以人德从天德,以德性去获取上天护佑。执政治国,以德为中心。孔子从周,以继承周文王、周公之道己任。“德”是周制精神核心。不懂“德”,就不懂中国先秦思想。中国自有文字以来三千多年历史中,似乎只有先秦周制氛围中,才涌现出了原创思想。中国诸子百家,皆出现在先秦,皆为周制思想家。秦制以后,思想力节节衰败。研究“德”字含义演变史,我发现一个轨迹,“德”字涵义之流水,先秦时期是清澈的,秦制以后逐渐混浊,到今天已经模糊不清,成了专家们争论的学术问题。“德”的涵义之流水,如同黄河之水,青海源头清澈,山西中段混浊,山东下段已近枯竭。“德”的内涵演化到今天,成了学术界缺少共识的问题,还可能在大众中有什么共识吗?“德”字内涵在今天的模糊性,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些解释中看出来。《古汉语字典》解释为:“道德、品德。”《新华字典》解释为:“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品行,品质:美德。品德。公德。德行。道德。德性。”这样的权威辞典解释,属于同义重复,等于没有什么解释。从这些解释中,我们能够准确理解“德”的内涵吗?我们能看到清晰的行为标准吗?似乎不能。在这个意义上,由于“德”字含义的模糊性,“德”这个概念几乎已经成了一个河水枯干、濒临死亡的概念。“德”字的意思演化,为什么会经历这么一个由清晰到模糊的过程?为什么会经历一个由活生生的概念变成一个濒死概念的过程?我们一会分析。那些创造出“德”字的祖先,他们当时书写出“德”字的时候,想传达出什么样的概念? 为探寻“德”字的造字本义,我们得先进入“德”字的甲骨文或金文,看看“德”字象的是什么形?《象形字典》中这样写“德”字: “德”字是几个偏旁形态的组合,第一个是“彳”。这个偏旁出现在“得”、“行”等字中。第二个是,这个偏旁专家解释为“直”。但因为直字下面与“目”字形状一样,所以有专家解释为“直视”。第四个德字下有形,这是心字形。《象形字典》这样解释:“德,表示得之正直,获之坦荡。”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德”指眼睛看直路,双脚走正道。 《侯马盟书》(约公元前550年)中的“德”字,写为 “惪”,有学者解释为“直心为德”。 所有这些解释,都受现代汉语对“直”的理解的影响,所以都往走直路、得正直这些方面去理解,这种理解造成了“德”字涵义的模糊。什么是“走直路”?什么是“得正直”。这些所讲的都是人际关系,什么是人际关系的“正道”呢? 从下面《字源》更完整的对“德”字金文的整理中,我们看不出什么“目直视,走正道”的样子。象形文字的造字,往往是形象质朴的,不会太抽象。在借助专家分析之前,大家用自己的直观感受看看,你们看下面的象形,会看出“目直视,走正道”的样子吗?估计不会。对“德”字字形“目直视,走正道”的解释,既偏离了我们的直观图形感觉,也偏离了先秦思想家们对“德”字的基本解释。先秦思想家对“德”的基本解释,意思是“生”,有益于“生”。例如《周易·系辞》中说:先秦儒家、道家、法家对“德”的理解,多为“生”,指创生、生育、畜养、生命。把“德”定义为“生”,这样的理解非常具体,衡量标准清楚。判断是否有“德”,就看是否能生产、是否有益于生命。“以德治国”就是以生产财富和保育生命为中心治国。 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走正路”,这是抽象的、主观的,难有客观衡量标准。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有益于生命,这是具象的、客观的、可衡量的。我们可以理解为,走正道,是引申义,指有益于生命,才是走正道。先秦文献中,把“德”解释为“生”的证据众多,解释为“正直”则无。“恤民为德 ,正直为正 ,正曲为直 ,参和为仁。”能体恤民众为德,能正直为正,能使扭曲归正为直,能使大家参与并和谐一体为仁。显然,德、正、直、仁是不同的概念。如果我们按照先秦思想家们对“德”字的解释,我们重新来看一下甲骨文和金文的“德”字形,就可能会有更准确的理解。我把《字源》中“德”字右上角的两种代表性的“直”字形取下六个如下。这么一对比,大家可能会想,像!除上面“德”字的第五个第六个字形外,德字右上角这个偏旁的下部,的确很像眼睛。不同的地方在于,德字右上角的偏旁上,还长出一条线或一个小十字。现代汉语的“德”字右上角偏旁,用的是小“十字”。值得注意的是,金文“德”字右上角偏旁上的一竖,多数情况下并不是直线,而是故意弯写的,不能解释为眼睛看直路。如果“德”字造字本义不是睛睛看直路,而是与先秦思想家理解的“生”有关,还有什么样可能的解释呢?与“直”字有关的字很多,其中有几个重要的字如下。现代汉语中种植的“植”、养殖的“殖”、价值的“值”,都有“直”字旁。种植、养殖可是极为重要的生产活动,可惜专家们认为目前甲骨文和金文中没有找到“植”“殖”这两个字。我猜想应该不是没有这两个字,而是没认出来,我以后去找出来。《说文解字》的篆字中的“植”、“殖”如下,分别指禾苗和骨肉的生长。右边的偏旁即“直”字形。看来这个“直”字形与生长可能有关。看着“直”字的系列象形,我直观上觉得很像种子发芽的样子。《六书通》中关于价值的“值”的字形,左旁为人,右旁为禾苗生长结实。什么是有价值?能生产出粮食。“直”为种子发芽,在《字源》中也能得到某种印证。《字源》中的“发”字,有两种形状如下:两个字的右旁皆为种子发芽,第二个“发”字与“德”字常见的右上方偏旁是一个字形。再请大家看看《象形字典》中所引四个“直”,请注意第三个“直”字字形,下为禾苗的“禾”字形,上为“直”字形,此“直”字显然是禾苗生长的意思。 下面“德“字中的第五、第六个形状的“直”字偏旁,是典型的种子发芽长茎的样子。“直”字象形的一个重要意思,即为种子发芽向上、禾苗生长。关于“德=生产”这样的关系,《道德经》五十九章已有清晰说明:“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以早服。早服是谓重积德。”治理人民,事奉上天,没有比稼穑更重要的。唯有稼穑重要,所以及早耕田种地。及早耕田种地,可称为重视积“德”。《说文解字》中也说:“德,升也。”这个“升”字,本指新谷生长成熟之义,与粮食生产有关。把“德”理解为粮种发芽、从事生产以养育生命,这与先秦思想家对“德”字的“生”的理解,是统一的。将“目”视为种子之形,“直”视为种子发芽,先秦史学家斯维至先生在1983年《关于德字的形义问题》一文中已有过解释。他说:“目不是象目(眼睛)之形,而是象种子之形。上面一直,则象种子冒出土面之茎。”“德”字右上方偏旁的“直”字是种子生长,“德”字右下方的“心”字形即用心于生产、用心于生长、用心于养育生命。“德”字左边偏旁,有行走、行动之义,也有收获之义。我们对“德”字各偏旁组合出来的意思,可理解为用心于耕种、用心于生长、用心于生命,为生产而行动,为生长而行动,为生命而行动。“德”为“生”,生产、生长,这就是《周易·系辞》“大德曰生”、《道德经》“德畜之”、《庄子》“化生”、《韩非子》“建生”的意思。“德”就是用心生产,用心耕种,粮种发芽,有所收获,有能力养育生命。简化一点,“德”字造字本义,就是种出粮食以供养生命。“德”字大量出现在周代金文中,这与周人自我形象定位有关。周人始祖后稷是农业开创者,周人之“德”的概念,首先就起于后稷的“农德”。周人从来以自己在农业生产上的贡献为荣。《逸周书·商誓解》是西周初年文献,记载了周武王对商遗民的第一次讲话(大约在公元前1046年)如下:过去我们周人始祖后稷,唯上帝之言是从,能够播种百谷,功绩可比大禹。凡天下之百姓,无不是用后稷所育之谷向神献祭。在昔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绩。凡在天下之庶民,罔不惟后稷之元谷用蒸享。以德治国是周人国家哲学,“德”的概念从后稷农德开始。周代文献,反复强调周人的农业贡献,讲周人有农德,周人有德于天下人,这是周人被上天选择的原因。我在《诗经》十讲中,对周人歌颂后稷农德的诗篇有专门分析。“德”字本义与“生产、生长、生命”有关,所以“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指皇天不偏爱谁,但辅助能生产财富和保育生命之人。“以德治国”的本义,即以生产和保育生命为治国根本,用今天的语言则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古人想问题实在。什么是美德?“美德”这两个字,“美”字指羊大而肥壮,“德”指粮食生长。能生产财富,能保育生命,即为美德。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上天不言,运行四时,创生百物。宇宙中神迹,莫过于无中生有的创生,莫过于维系创生的秩序。茫茫宇宙 ,造物力量使万物和生命诞生、存续和发展,这就是宇宙中最大的神迹,最大的德。《唐律疏义》约完成于公元651年,这是中国唐朝刑律及其注疏的合编,是中国及东亚地区最早和最完整的刑事法典,为以后历代王朝所模仿,对东亚各国刑律深有影响。《唐律疏议》中明确的立法原则如下:(公元651年)(公元651年)“礼”指激励“德”的规范,“罚”指惩罚犯罪的规定。现在官方文件仍然喜欢用“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相结合”的提法。如果我们能立足于“德”的造字原义、立足于原教旨中华思想中“德”的意思,去重新思考国家制度,我们会知道国家新制度和新文化的建立,应基于以下的原则:以鼓励生产、激励创生、服务生命为国家制度之本。以惩罚破坏生产、伤害生命的行为作为国家制度之用。 德为制度之本,法为制度之用。德为制度方向,法为德之保卫。对国家如此,对个人也如此,国家精神应与个人德性统一。法为生命之卫,坚决以法自卫,清除侵犯生命和破坏生产的行为。 分析至此,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秦制以后对“德”字的解释愈来愈偏离“生产性”的原因了。我们从今天权威的《古汉语字典》和《新华字典》中,已完全看不到“德”的生产的原义。为什么?因为“德”字造字的原义,把至高的道德赋予了生产者。秦制以刑起家,以战争和杀戮起家,本质上也是以刑治国,以杀治国。秦制的精神不是奉献而是杀戮,不是服务而是惩罚,不是讲德政而是讲严刑。以强权占有财富和分配财富的人,不会关注生产与服务。秦制关注的是江山永固,秦制之下的士子们对“德”的论述,就悄悄的从“生产”转向了“关系”。我们再看一下今天《新华字典》对“德”的解释就明白了:“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品行,品质:美德。品德。公德。德行。道德。德性。”大家看清楚了没有?“德”只是共同体内的人际关系。“德”如果只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试问一下,维护社会共同准则和规范的人是谁?当然是朝廷中人,立法者和执法者。所以,谁应是“德”的人格代表?朝廷中人。生产者与“德”有关吗? 无关。“德”属于朝廷人,非朝廷中人不是“德”的代表。士子们在精神深处,把道德力量与生产者剥离,把道德力量与朝廷权力合一,这是秦制下的朝廷中人对广大生产者的统治秘术之一。历朝历代,以出仕为目标的士子们承前启后,不断对“德”的概念重新定义,不断把“德”本有的生产性清除,不断把人对人的统治关系强化。在这个过程中,士子们终于在思想上把生产者踩在了道德的脚下,而把朝廷中人抬上了道德的神坛。朝廷士大夫们二千多年的努力,终于粉碎了生产者的道德尊严,而把道德尊严留给了朝廷中人,他们把“德”归于朝廷权力之手来垄断。他们就这样逐渐清除了“德”的造字原义,对“德”字的原初灵魂进行了悄悄的谋杀,对先秦思想家们心中“德”字的“生”的本义进行了消尸灭迹的处理。他们塑造出了一种朝廷-社会的取向,不是重生产而是搞关系。关系的核心,就是权力,强制分配财富的权力。唯有从“德”字含义的历史变迁中,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古往今来,不从事生产的朝廷中人会有道德信心指责供养朝廷的生产者们:你们流着的,不是道德的血。 从中国思想史来看,似乎愈是古老的,愈有未来的力量。思想上看,返回先秦,走出秦制精神,才有未来。“德”字的造字原义告诉我们,以生产为中心展开的社会关系,才是有道德的社会关系。以生产为中心展开的社会制度,才是有道德的社会制度。 天命生产,生产为德,无论权位高低,破坏生产者为罪人。 天命生产,生产为德,无论地位高低,努力生产者为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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