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1.1执行,凡是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包括公立学校和公立医院都要执行。 政府会计制度继承了多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有益经验,反映了当前政府会计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发展方向,体现了双分录与双报告,相对于原制度有以下八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与创新: 1.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 2.统一了现行除企业外的几乎各项单位会计制度:有机整合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科学事业等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的内容。 3.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引入了权责发生制。 4.扩大了政府资产负债核算范围:除了增加往来账,资产方面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内容,负债方面增加了预计负债。 5.改进了预算会计的内容:对预算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6.整合了基建会计核算: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 7.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将报表分为预算会计报表与财务报表两大类,即所谓双报表。 8.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通过对经济业务与事项举例说明,能够充分反映该制度所要求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平行记账”的核算要求,便于会计人员学习和理解政府会计八要素的记账规则,也有利于单位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过升级改造。 青岛红叶财经学校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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