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名医开讲|并非所有甲状腺癌患者都需要手术,这部分患者就不需要

 我爱你文摘 2019-09-23

本期嘉宾:刘绍严

2012年,全球甲状腺癌新发病数约为298 000例,死亡数40 000例,虽有37%的新发病例来自欧美地区,但死亡主要发生在亚洲。2013中国肿瘤登记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甲状腺癌发病率为4.12/10 万,男性1.93/10万,女性6.42/10万;同期全国甲状腺癌死亡率为0.34/10万,男性0.23/10万, 女性0.46/10万。而采取正确的治疗方式能够极大地降低甲状腺癌的死亡率。

名医开讲|并非所有甲状腺癌患者都需要手术,这部分患者就不需要

甲状腺癌的治疗方法

如果通过超声或者病理学检查后确诊为甲状腺癌,那么下一步就需要进行治疗了。

对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来说,常用的治疗是手术、碘131治疗和TSH抑制治疗。这也是平常所说的“三驾马车”。当然,还有一些放疗、靶向治疗等等其他的疗法。就治疗来说,对于可疑的病例,可以采用两种办法,一种是观察,一种是明确诊断后手术,或者是明确诊断后也是观察或者手术。手术对于甲状腺癌来说分两种,如果明确是分化型甲状腺癌,这种癌症影响范围比较小,并且也处于癌症的早期,这时就可以进行甲状腺的腺叶+峡部的切除,然后进行中央区的清扫。另外一类手术是甲状腺的全切+中央区的清扫。当然,如果有淋巴结的转移,还要根据手术前的检查结果进行彻底的淋巴结清扫。

恶性潜能未变化都是微小癌,这种癌症一般是诊断后进行观察。但是现在对观察也有一定的要求,不是说所有的甲状腺癌都可以观察。对于那些没有辐射暴露史,没有家族史,肿瘤在一公分以内,在腺体中间的这部分患者是可以进行观察的。如果癌症的位置不好,即使很小,也不会只观察。因为甲状腺的后面就是气管和食管,就是喉返神经,如果肿瘤稍微长出去一点,就有可能就侵犯到神经,或者侵犯到气管。这样,本来是一个很早的病变,如果不处理,就有可能做出来变成局部晚期的癌症。

这些情况下可以只进行观察,不进行治疗

1.没有家族病史,即,家里的一级亲属或二级亲属没有患过甲状腺癌;

2.没有辐射暴露史,即,未曾暴露在辐射环境下;

3.肿瘤的位置在甲状腺的中间;

4.属于微小癌;

5.未发生淋巴结转移

满足以上条件的甲状腺癌患者就可以暂时不进行手术,但是并不是一辈子都可以不做。这类患者需要每六个月、半年、或者几个月到医院复查一次。通过B超结果,判断结节的大小有没有变化。如果结节变大很快,那么可能就需要进行手术而不再适合继续观察了。

甲状腺癌全切和侧切的优缺点

对于手术到底切多大,可以根据病人随诊的情况,进行选择。不管只切除腺叶也好,全切也好,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但是甲状腺癌一般都不会再复发了。但是如果两边甲状腺全切以后,必须要一辈子服用优甲乐或甲状腺素片,因为甲状腺没有了。尽管这个药成分简单,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会产生副作用,特别是心脏不好的患者。

如果选择一侧腺叶+峡部切除,这样的半切手术,切得越小,创伤也越小。它最大的优点是手术以后,补充优甲乐的量也小,吃一片就可以了。但是侧切也有缺点,万一患者需要做碘131,那么,医生可能会把患者的对侧切掉。因为有时候为了碘131必须要把两边的甲状腺切掉,并不是对侧的甲状腺有问题,而是因为碘131治疗,需要切除对侧的甲状腺。

甲状腺全切术后短暂性甲状旁腺功能较差的表现

因为甲状腺不是一个独立的腺体,它两边还有两个甲状旁腺,而且甲状旁腺跟甲状腺的关系十分密切,要是肿瘤远离甲状腺,那么甲状旁腺保留起来方便,有一部分旁腺是进入到甲状腺腺体里面的。如果把甲状腺切掉,同时就会把旁腺切掉,而且找起来也十分困难。甲状腺全切后一般以上的患者会出现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症状。比如:有的患者做完手术后会出现手麻,手抽筋,脸麻等症状。这时,患者需要每天补钙。

淋巴结清扫的适用情况

一定要B超、CT或者是穿刺证实了颈部发生了淋巴结转移的时候才做淋巴结清扫。有很多人会担心自己需不需要做淋巴结清扫,因为在手术前做B超的时候,很多B超医生都会写一个颈部可见淋巴结,但是可见淋巴结是很正常的,我们脖子上左右两边加起来淋巴结有300多,所以是否有可见淋巴结和是否发生淋巴结转移是两回事。对于侧颈部,一定明确了有转移才进行做清扫,而且做清扫一定要彻底,并且做的范围一定要广。否则,可能还要做第二次,第三次。一旦需要反复进行淋巴结清扫,那么对治疗效果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刘绍严: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头颈外科主任

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擅长:甲状腺、腮腺、口腔、喉、下咽、食道、气管、颅底及上纵隔肿瘤的外科治疗,以及头颈部晚期肿瘤的挽救手术。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