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性观念主要受着中国封建思想、宗教(主要是道教)和中医性医学的影响,三者之间既相互对立斗争,又相互影响、渗透,因而形成独特的发展形式。了解这一点,对于认识现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着的种种性观念有着重要的意义。 生殖观念 生殖观念的产生,可以追溯于原始时代,当人类开始发现性与生殖的关系时,就有意识地通过性交来繁衍后代,以维系人类的生存;增加以人力为主的生产力,扩大生产,改善物质生活。这一时期的性心理可以通过残存的远古时代的岩壁画上清楚地看出。如新疆呼图壁县的岩壁画,在一对裸体男女的性交图下,两长队小人翩翩起舞。这揭示了人类对性交繁衍功能的肯定、歌颂和崇拜心理。 当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为了维护权力和财产的维护继承,子嗣就必然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存在,并非只在于享受男女之间的性欢乐和情爱,而是承担和完成着生儿育女的天职,继而出现了有关生育的社会和医学研究。 1 自然生育 中国古代的第一部哲学著作《易经》首先肯定了性——生殖是人类生存、繁衍的需要,是符合大自然的运动规律的一种行为,指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性——生殖一样有着共同或类似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如(《周易·系辞下》):“天地氤蕴,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就是把自然界事物的阴阳交感生化和人类的性——生殖进行类比,对其变化规律的认同与肯定。 先秦诸子如老、孔、孟、墨、苟等承袭了《易经》的这种思辨方式,肯定了性生殖的自然属性。诸子百家这种朴素的唯物观,对中国几千年的性文化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后几千年的历史中,无论是禁欲的佛教乃至后期传人中国的基督教、天主教的禁欲思想都未能使中国人的性观念产生根本的改变。 《易经》和儒学的创始人从哲学和社会伦理学的角度都把性看成是生殖的工具。把婚姻看成是维护生殖的形式和手段,性和生殖都要在婚姻的范围内进行,即所谓“人伦”。实际上是把性的自然属性和性的生殖功能混淆为一体,这为宋代理学否定性的本身价值和意义,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奠定了理论基础。 2 生育性别 生育性别本是自然生殖现象,由于阶级社会财产和权力的继承以及落后的农业生产力的需要,子嗣成为社会和家庭对生育性别关注的焦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不仅是儒家的生殖观念,实际上也是那个时代的社会心理的反映。对家庭来讲,无后,就对不起祖宗,就意味着失去财产和权力,失去生产力,失去家庭赖以生存的基础。为保障子嗣,制定了许多有关措施:如一个男人可以有几个女人。随着财产的增多和权力的增大,所占有的女人数就可以随之而增长;对那些不生育的女子可以“出妻”,以便再娶。 3 医学研究 社会的需要,促使医学对生育及生殖性别进行理论和临床研究。 3.1 不育:不育本恳一个生理病理问题。医学家们一般将不育症的原因从男女两方面进行讨论,如(《石室秘录》)指出“男子不能生子有六病,女子不能生子有十病”。但也有一些医生或不明医理趋附男权的人,把不育的责任完全推诿给女子,因而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影响,这种影响至今在中国的一些落后地区和农村仍然存在。 3.2 生育性别科学水平的局限及封建迷信思想 的影响,一些医家存在许多模糊的认识,如隋·巢元方等著(《诸病源候论》)中认为:“夫妇人无子者,盖有三焉:一者坟墓不嗣;二者夫妇年命相克;三者夫疹妇病,皆令无子。”[21前二者是纯属迷信,却长期地影响着中国古代社会,成为一种社会心理。“夫疹妇病”才是医学问题。但这一医学问题也不免地受封建男权思想的影响,连著名明代医学家张介宾也认为:“求子者,必先求母,薄福之妇,安望熊罴?”似乎生育性别主要是妇女的责任。但有个别医学家也认识到生男生女主要决定于男精(精子),如明代医学家岳甫嘉提出了“夫知地之生物,不过顺承乎天,则知母之生子,不过顺承乎父而已。知母之顺承乎父,则种子者,果以妇人为主乎?”这种比较科学的认识,开始打破把生育性别的责任完全推给妇女的错误观念,其影响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是极为有限的。 生育性别,至今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从历史发展规律看,这一社会心理的继续存在,除男权社会的影响外,农村落后的生产力是其存在的社会和经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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