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9婚姻法: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下落不明,还能办离婚吗

 pengshiwen 2019-09-28

在现代社会,夫妻分分合合都是常有的事情,感情好能够白头偕老当然好,如果感情破裂请求离婚那也无可厚非,谁也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了了,要分就干脆利落的分,婆婆妈妈就是浪费双方的时间,而且现在离婚手续也办得很快,只要两人材料齐全,在民政局签完离婚协议,再领个离婚证,双方就又恢复单身了。协议离婚当然是最快的离婚方式,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得不走起诉离婚的流程,比如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却下落不明,不知道下落的原因有可能是对方离家出走多年,音信全无,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的路走不成,只有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虽然只需要原告起诉,但是法院的传票却是要发给被告的,有些法庭在接到此类案件的时候,会以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不明确而不受理此类离婚案件,就算受理了案件吗,也会要求原告先去宣布被告死亡或者失踪。这种做法无疑是把离婚这件事情的战线拉长,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有花费了一笔不小的费用,对于法院和当事人都比较麻烦,那在2019年婚姻法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下落不明,还能办离婚吗?

结婚是每个公民的权利,离婚当然也是,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一个公告送达制度都能够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当夫妻中有一方起诉离婚后,原告应该给法院提供一个被告的明确地址,如果法院的传票依照这个地址无法直接送达,那么会要求原告在此补充被告的相关详细材料,如果原告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补充,或者补充的材料仍然不能确定被告地址,那么法院就可以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所以就算在夫妻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原告不知道被告的具体地址,也只需要提供自己知道的被告户籍所在地地址,法院是不能以此为理由驳回离婚诉讼的。

每个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在宪法的保护范围内,如果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遇到了前面所说的问题,首先可以积极跟法院方面沟通,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适合公告制度,这样才能在离婚案件中节省时间和金钱。大家一定不要因为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无法向被告送达传票而选择撤诉,因为选择撤诉之后,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六个月之后,所以为了离婚效率,也应该积极协商沟通,不要盲目撤诉。

大家对于起诉离婚还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