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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诉讼时效”问题

 神州国土 2019-09-28
一.    什么是诉讼时效?

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简单点说,诉讼时效期满后,义务人获得了时效抗辩权。

二.    法院能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制度不是导致权利消灭,而是防止“权利人躺在权利上睡觉”;时效不消灭权利人的实体请求权,只是使义务人获得抗辩权。因此,在当事人没有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三.    诉讼时效期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能否反悔?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四.    哪些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又可以分为债权性请求权和物权性请求权。

1.  债权请求权中有四类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
  • 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

  • 支付存款本息的请求权;

  • 兑付国债、金融债、向不特定人公开发行的企业债请求权;

  • 基于投资关系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2.  物权请求权中有三类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
  • 不动产(房子)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 登记的动产(汽车)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

五.    有几种诉讼时效?
1.  普通诉讼时效:3年。
2.  特殊诉讼时效:
以下适用1年诉讼时效:
  •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 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以下适用4年/5年诉讼时效:

《合同法》129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债权诉讼时效为4年。

《保险法》26条规定,人寿保险中给付保险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5年。

上述三种时效的起算标准均为“知害”标准,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且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3.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起算标准: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不变期间:不能适用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规则。

六.     债务纠纷中,中断诉讼时效的方法
1.  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的催款函、催款邮件、催款微信聊天记录、催款车票(要求债务人报销支付)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2.  制作并保留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短期内无法清偿的情形,采用清欠会谈纪要的方式,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

3.  制作并保留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重新计算。

4.  要求债务人追加担保

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保证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  委托律师发律师函

委托律师向债务人催款,律师事务所会保留催款证据,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6.  提起诉讼或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小结

诉讼时效看似简单,但如果不重视的话,也有可能减损权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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