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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转移促进还是抑制了贫困户脱贫?

 blackhappy 2019-09-30

摘 要:基于彝区237户贫困农民的调查数据, 以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为考察指标, 通过案例和实证分析劳动力转移对贫困户脱贫的影响。研究发现, “内轻外重”的收入增长态势、指标化的绩效约束和农村公共服务的缺失, 造成了劳务推动脱贫的双重悖论:一方面, 转移就业能增加农户家庭收入和非农收入, 促使其能在短期内实现脱贫, 但却很难通过非农就业促进农业经营, 进而推动贫困户实现长效脱贫;另一方面, 转移造成贫困户建房滞缓、适龄学生辍学现象加剧、老人健康风险增加等问题, 但其对改善农民的形象贫困、教育质量和人居环境有积极效应。最后提出深化劳动力供给侧改革、实施差别化的扶贫政策、完善脱贫考评机制、建立农村公共服务机构及多元筹资机制等建议。

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助推农户脱贫的重要途径。2017年, 我国有2.86亿农民工到城镇就业, 比上年增加481万人, 增长1.7%;其中, 外出农民工1.72亿人, 同比增长1.5%。1从收入情况来看, 2017年农民工年均月收入3485元, 按此测算, 一个农民工每工作一个月所获得收入即可实现一名贫困人口脱贫 (当年贫困标准为人均纯收入低于3300元) 。由此可见, 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贫困农民脱贫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实际上, 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通过劳动力转移来促进农民增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 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增加农村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而许多地方的实践也证实了政府通过推动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减贫效果。但在那些深度贫困地区, 劳动力转移是否也能促进贫困户脱贫?其究竟有哪些具体的影响?应如何优化政策以促进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

一、文献回顾

学界关于劳动力转移对农户脱贫影响的研究, 基本形成了以下几点共识:其一, 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增加农居收入。有研究从家庭异质性特征论证了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收入效应, 认为转移可使农户人均收入提高10.6%, 2非农收入或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的增长源。3也有研究论证了转移就业对山区农户收入的影响, 认为农民外出打工能增加家庭收入和非农业收入, 但却对家庭农业收入有负向作用。4其二, 劳动力转移可以降低贫困发生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增加非农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进而减少贫困。5特别是在农村贫困地区, 对缩减贫困人口规模、降低贫困发生率有着积极作用。6贫困农户通过转移就业可以重新配置生产要素, 摆脱转出地经济不发达和非农就业机会欠缺的约束, 利用先发地区发展机遇来实现自身脱贫。7其三, 劳动力转移存在自利和利他两种动机。自利迁移只能改善转移者的自身福利, 对家庭其他成员的福利改善并不明显;利他迁移能够改善家庭其他贫困人口的福利状况, 8其四, 农户脱贫不能仅以收入作为唯一衡量标准。按照国家“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要求, 农户脱贫标准包括了人们生存与发展的吃、穿、住、教育、医疗等方面, 因此应以收入为基础构建多维脱贫指标体系。具体操作中, 对收入的核算, 要从收入的量和结构两个方面来评估收入稳定性与增长潜力;对教育、医疗和住房保障的评价, 要从保障内容、水平以及保障措施的制度化水平、地方财政匹配水平和支撑能力等方面, 考察评价保障措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9

上述研究对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做出了积极性的探索, 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 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减贫的关系, 大多数研究都是从经济收入角度分析转移的减贫效应和作用机理, 没有充分考察转移对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脱贫要素的影响。其次, 关于贫困户收入的调查数据上, 研究者要么选择政府统计数据, 要么采取入户调查数据。前者存在脱贫绩效约束下的数据准确性问题, 后者存在农民认知缺陷造成的数据完整性问题, 基于此的研究容易出现测算结果的失真。

二、本文理路

(一) 思路和方法

本文以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10为精准脱贫的要素指标, 基于田野调查形成的数据材料, 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分析劳动力转移对贫困农户精准脱贫指标要素的影响。精准脱贫的具体考察指标包括家庭收入及结构、食物需求满足、穿着保障、医疗和健康、义务教育和住房安全等基本要素 (参见表1) 。

研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 问卷调查。课题组于2016年5月、2018年5月、2018年11月, 先后3次到凉山州的喜德县、冕宁县、西昌市等地进行调研, 在9个村庄进行实地调查。对部分外出务工农民进行了调查, 现场填写完成300份问卷, 其中有效问卷237份。 (2) 参与观察。2017年12月到2019年4月期间, 笔者被选派到凉山喜德县挂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期间, 笔者参与了易地扶贫搬迁、彝家新寨建设、东西部协作劳务输出等工作, 并以“局内人”视角对彝区劳务输出与扶贫行动进行深入观察。 (3) 访谈。在课题组调研和笔者挂职期间, 我们就劳动力转移相关问题先后进行了61个访谈, 主要是焦点座谈和一对一访谈。对象包括州县两级政府办、农办、农劳办、扶贫移民局、人社局、统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村两委干部, 劳务经纪人、打工者等。 (4) 文献分析。通过对专业期刊、政府内部文件、贫困户收入台账等资料进行分析, 掌握和理解劳动力转移及其对农户脱贫的真实影响情况。 (5) 数据查验。笔者利用在基层政府的挂职机会, 将调查数据与政府内部数据进行比对、查验, 重点是农户的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中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数据, 以使研究数据更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 研究区域和田野调查11

凉山彝族聚居区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短板。劳务扶贫是凉山彝族聚居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早在2010年凉山州就确立了劳务开发“双百工程”12。为了促使贫困户能通过劳动力转移实现脱贫, 州级政府先后制定了多个政策文件, 如《支持劳务中介机构带领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开展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 (试行) 》《关于深入推进我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指导意见》等。2017年, 全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27.78万人, 比上年增长5.07%, 全年实现劳务总收入207.49亿元, 人均劳务收入1.6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24万人, 实现劳务收入7.31亿元, 人均劳务收入1.17万元。按照全州440万农村人口13测算, 全州农民人均劳务收入4716元, 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3.3%。可见, 劳务收入已成为凉山彝区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

为了使研究更深入和可靠, 我们在喜德县选取了9个彝族聚居村进行考察。被调查的9个村均是贫困村, 其中有1个极度贫困村 (贫困发生率69.65%) 。在2016~2018年间, 已有7个村的实现贫困退出 (2016年2个、2017年2个、2018年3个) 。9个村都实现广播电视信号覆盖, 尚有1个村的道路面未硬化。9个村到最近的县城的平均距离为17.6公里。

调查点的选择充分考虑了地理条件、人口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据实地考察来看, 地理垂直纬度与彝族人口比例具有正相关性, 与人口文化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呈负相关性, 即随着海拔的上升, 彝族人口比例也会上升, 而经济发展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则会下降。因此, 我们依据地理垂直纬度将村庄分为高山村、二半山村和平坝区三种类型。平坝区的贫困村地理气候条件相对较好, 贫困人口占比约为15%左右, 其本质上属于发展层次的贫困;二半山的村庄以坡耕型、缺水型、瘠薄型等中低产耕地为主, 贫困人口占比为20%~30%, 其可持续生计环境脆弱、生计资本薄弱;高山的村庄土地破碎、质差, 生态环境最为脆弱, 受高寒天气、饮水条件、医疗卫生和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 该地带贫困家庭患病人口比例远高于前两类地区, 贫困发生率在30%~50%, 个别村甚至达到70%以上。

三、劳动力转移对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影响:案例分析

(一) 对贫困户家庭收入的影响

1.贫困户家庭收入显著增加。

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提高农户非农收入和家庭总体收入, 促进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由于彝族聚居区生存环境恶劣, 贫困农民生计能力薄弱, 再加上传统农业的天然弱质性、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和需求价格弹性低, 使得农民很难通过农业生产摆脱贫穷和落后的困境。因此, 选择外出务工成为贫困农民增加家庭收入的重要途径。从实地考察来看, 通过外出务工不仅可以增加劳动力自身的非农就业收入, 还可以增加贫困户家庭的整体收入水平, 甚至还能促进整村贫困农户收入的提高。

勒尔村有307户1184人, 其中贫困户71户, 贫困人口320人。全村有300人左右外出打工, 其中贫困劳动力打工者80余人, 主要在东莞、济南、重庆等地, 分布在建筑业、加工制造、保安保洁服务等行业。一个贫困劳动力外出打工每年能带回家1.5万元左右。通过规模性的外出务工, 全村72户贫困户于2017年顺利脱贫, 户均家庭总收入从2014年精准识别时的2060元增加到2018年5760元。

2.家庭收入结构更加多元化。

劳动力转移就业后, 贫困户的家庭收入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从以生产经营性收入为主的收入结构, 转变为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其他收入为辅的多元收入结构。部分农户在财产性收入方面也有一定的突破, 特别是平坝地区的农民外出打工后, 通过将房屋、耕地等租给新搬入人口而获得了一定的租金收入, 但量小且不稳定。

约莫村贫困户马海达达因妻子治病欠债7万多, 以前全家只能靠低保过日子。2016年起, 他和17岁的大儿子外出打工挣钱, 两年就还清了债务。他还将自家的房屋和耕地出租, 连续两年获得租金收入。

(二) 对贫困人口“吃穿不愁”的影响

1.粮食基本需求得到更好保障。

实现了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贫困户家庭都没有缺粮的情况。虽然外出务工家庭种植的传统粮食 (洋芋、苦荞等) 有所减少, 但因为有了打工收入和政府粮食补贴资金, 贫困农民可以购买大米、蔬菜等作为替代。通过打工挣钱还能提升贫困人口的肉类消费的保障能力。以往多数农户主要靠自己养猪供应肉食, 通常是“杀一头猪吃一年”, 现在打工挣了钱, 过一次彝族年就能宰两三头猪, 90%以上的贫困户能实现肉蛋白质的基本保障。

2.饮食结构更趋均衡, 饮食文化发生变化。

彝族同胞到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国内其他大城市打工, 当地独特的饮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彝族农民工的饮食结构。彝族农民传统上以“洋芋+肉+圆根酸菜”为主的饮食结构, 逐渐转变为“大米+肉+洋芋+绿叶菜”的多元饮食结构。粮肉菜结构也更加均衡, 其比例从7∶1∶2变为了6∶1.5∶2.5。肉类的消费方面, 以往日常只食猪肉、仪式中食牛肉, 现在日常对鸡鸭鱼肉的消费也显著增加;蔬菜方面, 从主食干酸菜转变为“新鲜绿叶菜+干酸菜”为主, 对其他蔬菜的消费也增加;烹饪方式方面, 传统农家均以煮、烤为主, 现在部分农民家庭也会采取炒、煎、烘等方式烹饪食物。

3.日常穿着更有保障。

农民打工获得的收入能为家庭成员添置新衣提供经济保障。从调研来看, 近两年有成员打工经历的贫困户家庭, 人均拥有的日常衣服比没有打工经历家庭要多2.5套;以往多数小孩都没有换季衣服, 现在80%以上的家庭都能实现每人有两三套换季衣服, 绝大多数都是父母打工挣钱后购买的。当然, 也有部分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给贫困家庭捐赠的。被褥方面, 通过外出打工挣钱, 70%的贫困户都能实现人均一床被褥。此外, 通过外出打工, 彝族农民以往个人卫生差的形象正在发生改变, 人们穿着变得干净舒适。

(三) 对住房安全保障的影响

1.安全住房建设进度延缓。

对纳入彝家新寨项目的贫困户而言, 其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后, 造成其自家新房建设进度放缓, 不能按期顺利脱贫。与此同时, 劳动力转移造成整个彝区农村的实用技术人才特别是建筑技术人才大量外流, 致使精准扶贫项目建设需要的技术工匠出现普遍性的供应不足, 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彝区扶贫项目建设的普遍性滞缓现象。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而言, 贫困户大量外出打工, 造成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新居入住率低, 直接影响了扶贫项目验收和全村按期退出贫困。

瓦洛村有102户贫困户, 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38户由县政府统一招标建设, 其余64户属于彝家新寨项目, 由政府补贴 (4万元) 、贫困户自建房屋。由于大量贫困劳动力外出打工, 直到县上检查验收时还有31%的农户只完成主体房建设, 厨房、卫生间、院坝等附属工程尚未开工, 只有等农民工回家过彝族年时才能重新开工。

2.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转移就业重塑了贫困农民对人居环境的认知和行为, 他们开始注重并试着改变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状况, 能够比较主动、积极地参加社区环境整治活动, 这使得彝区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发生了一定改观。根据喜德县尔吉村妇女健康与教育互助会开展卫生评比的情况来看, 有外出务工经历的贫困户卫生状况普遍比没有打工经历的农户好, 在堂屋、卧室、厨房、畜圈以及家庭成员个人卫生、庭前公共卫生、公共环境卫生等指标上的平均得分要高10分以上。

(四) 对义务教育的影响

1.儿童特别是女童的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 父母教育观念发生正向转变。

首先, 劳动力外出务工能够增加家庭收入, 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15被调查农户中有14户家庭打工挣钱后选择将孩子送到条件更好的学校入学。其次, 农民外出打工脱离了相对封闭的农村社会, 个人视野得到开阔, 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得到改变, 对女童的教育投入意愿明显增加。70%的受访者表示, 愿意将女儿送到县城甚至更大的城市读书。

2.适龄学生的辍学现象加剧。

劳动力转移造成了家庭成员暂时分离, 形成父母教养角色的缺失, 这会对留守子女的教育和发展具有负面作用, 有的留守儿童可能会出现心理健康和行为示范等问题。也有的父母外出务工时选择带上孩子, 但很多孩子在打工的地方也入不了学, 因此耽误了学业。孩子年龄稍大后学业更跟不上, 跟随打工似乎成了最佳的选择。而按照精准脱贫政策要求,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不能辍学和不读书, 这造成基层的“控辍保学”压力陡增。可见, 外出打工对义务教育也有负面性的影响。

乌洛乡2016年有辍学少年儿童89名, 2017年增加到123名。调研数据显示, 有40%的学生辍学的首要原因是“想打工挣钱”。

(五) 对医疗和健康的影响

1.贫困人口医疗筹资能力增强但医保报销也变难。

一方面,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为家庭创造更多的经济收入, 进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筹资能力;另一方面, 农民到城市打工普遍面临不能纳入城市医疗保障范围的现实问题。而根据彝区贫困户的就医保障政策, 建卡贫困人口在本县内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医保和大病救助等政策兜底, 在县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花费不超过10%, 还可享受公立医院“先诊疗后结算”、免收一般诊疗费和院内会诊费等优惠。而外出打工后, 由于城乡政策衔接、区域壁垒等原因, 农民往往面临看病贵、报账难等问题, 造成贫困人口医疗开支的增加, 对贫困人口脱贫有负面作用。

2.留守老人的福利和健康存在被冲击的风险。

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够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水平, 进而为留守老人提供更好的经济给养条件。但是, 劳动力转移必然也会引起家庭成员的人力重配, 照料老人的人数减少, 这导致留守老人受照顾的时间和质量受到影响, 加之彝区农村社会养老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普遍性缺失, 极有可能造成老人福利和健康的恶化。

3.少儿营养供给和心理健康问题易被忽视。

父母外出打工后, 更容易忽视孩子的营养供给问题。彝族聚居区农村儿童的营养缺乏问题比较严重。其原因是彝区农村群众存在每天只吃两餐的习惯, 且饮食结构单一, 主要以洋芋为主, 肉食蔬菜摄入不足。这导致儿童个头普遍要比内陆同龄儿童较小。而更容易忽视的是心理健康问题, 留守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关键时期, 他们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引导, 成长中缺乏父母的情感支持。父母教养角色的缺失造成的心理负作用, 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农民打工收入的正效应。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 劳动力转移对彝族聚居区贫困户脱贫存在双重效应。一是对收入的影响存在正负效应:转移虽能增加农民家庭收入特别是非农业收入, 但很难通过外部收入所得促进本土农业收入持续增长。二是对“两不愁、三保障”的影响存在正负效应:转移能够改善儿童受教育状况、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增强家庭成员健康的经济给养能力, 但同时可能造成贫困户住房建设迟缓、老人健康恶化以及儿童营养保障不足和行为示范等问题, 进而影响了农户最终实现稳定脱贫。

四、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减贫效应:实证分析

(一) 贫困户的收入情况

1.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

根据对9个村贫困户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核验, 剔除问题信息后, 共获得237户贫困户2016-2018年的数据资料 (见表4) 。贫困户中有汉族7户, 彝族269户。每户家庭平均4.19人, 每户有劳动力平均为2.13人, 户均耕地5.34亩。51.1%的户主是小学文化程度, 22.5%为文盲半文盲, 受教育程度最高的高中/中专人数仅占5.8%, 没有户主接受过高等教育。

2.贫困户收入情况。

(1) 家庭总收入和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2018年贫困户的家庭总收入为20703元, 比2016年增加了42.5%;2018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了5230元, 比2016年增加了48.88%, 比2014年精准识别时增加了155.87%。 (2) 贫困户内部的收入分化严重。2018年家庭总收入最高的贫困户与最低贫困户的差距达到了31倍, 虽然比2016年的47.5倍有所缩小, 但是差距仍然较大。 (3) 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提高。从2016年到2018年, 237户贫困户的工资性收入从5183元增加到8235元, 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35.67%增长到39.78%。 (4) 转移性收入呈先增后平趋势。贫困户的转移性收入从2016年的1695元上升到2017年的2514元, 此后进入平稳增长期。这主要是国家惠农政策和机制扶贫兜底政策为贫困户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 (5) 财产性收入增加不明显。2016 -2018年贫困户财产性收入仅增加3元, 且表现不稳定 (见表5) 。

(二) 贫困户收入的地理分化

1.高山和平坝地区贫困户的非农收入明显超过农业收入, 而二半山区却呈相反趋势。2016年, 平坝、二半山和高山三类地区农户的家庭工资性收入均比家庭生产性收入低 (分别少1330元、2197元和937元) , 到2018年平坝和高山的贫困户家庭工资性收入已明显超过生产性收入 (分别多971元、2524元) , 而二半山贫困户的工资性收入仍然低于生产性收入且差距扩大 (见表6) 。分析其原因, 二半山区因其适中的条件形成了红花椒、核桃等产业, 受此类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约束, 劳动力不足的家庭外出打工的时间缩短, 工资性收入随之减少;高寒山区自然条件差、农业产出率低, 而平坝区农户因土地面积少且零碎, 因此这两类地区农户在农业上投入劳力和时间相对减少, 外出打工时间延长, 打工收入相对增加。

2.劳动力转移对高山区贫困户农业收入的负面效应更大。高山区贫困劳动力的打工收入对农业收入具有替代效应, 致使农业收入减少, 非高山区贫困劳动力打工收入却能促进农业收入的增长。由表6可知, 海拔越高的地区, 贫困户家庭外出打工人数越多, 这都反映了山区基础条件差对劳动力转移形成了更大的推力。高山区贫困户可耕种土地面积更大、外出打工人数更多, 但家庭总收入却比非高山区更低。

(三) 贫困户收入对比分析:转移就业与未转移就业

1.打工收入是贫困户家庭总收入的主要来源。

从打工人数来看, 2018年我们调查的237户贫困户中有164户有劳动力转移就业, 比2017年多了11户, 比2016年多了32户 (见图1) 。这表明转移就业具有很大的增收效应, 越来越多的贫困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从收入来看, 2018年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户家庭平均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为12705元, 占家庭总收入的53.74%, 比2016年工资性收入的占比略有降低, 但工资性收入始终是家庭总收入最重要的构成部分。

劳动力转移促进还是抑制了贫困户脱贫?

2.转移就业贫困户比未转移就业的家庭总收入高, 且差距不断扩大。

2016年转移就业贫困户的家庭总收入比未转移就业家庭总收入多3175元, 到2018年二者的差额扩大了6760元。虽然转移就业家庭因劳动力外出务工而导致从事农业的人数减少, 生产性收入始终要比未转移就业家庭要低, 但传统农业部门的低生产率和农业经济的天然弱质性, 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低, 使农民很难通过小农经济摆脱贫困。因此, 选择外出务工成为多数贫困农民理性的必然选择。

3.连续转移就业贫困户的家庭总收入明显高于连续未转移贫困户。

我们所调查的237户贫困户家庭有96个连续3年均实现了转移就业。在2016-2018年间, 连续转移就业者的收入平均总收入比所有调查贫困户的平均总收入分别多1777元、6413元、6757元。这表明连续的劳动力转移具有显著的收入增长效应, 是贫困户脱贫的重要渠道。数据显示, 有47户贫困户连续三年都没有劳动力转移就业, 其在2016-2018年期间的家庭总收入比所有调查贫困户的分别少2062元、2442元、3418元, 比连续三年外出务工的贫困户的平均总收入分别少3839元、5451元、6567元。由此可见, 转移就业与未转移就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 且在逐年扩大。

表7 2016~2018年转移就业贫困户与未转移就业贫困户家庭收入对比

单位:元

劳动力转移促进还是抑制了贫困户脱贫?

综上可知, 劳动力转移对彝族聚居区贫困户收入增长具有正向作用。随着劳动力的非农转移, 贫困户家庭非农收入和总收入也随之增加。在不同地理垂直纬度地区, 劳动力转移对贫困户农业收入的影响不同, 海拔越高、产业基础越差, 对劳动力转移推动作用越大。但无论是在哪类地区, 连续性的劳动力转移就业贫困户, 始终要比那些从未转移或非连续性转移的增收效果更明显。可见, 实现劳动力的持续转移就业是推进彝区实现脱贫的有效路径。

五、结论与讨论

综上分析, 我们认为劳动力转移能够增加贫困户的家庭总收入和人均收入, 具有显著的减贫作用。但是, 转移对精准脱贫中收入、教育、住房等要素的影响存在双重效应。一是劳动力转移虽能增加农民家庭收入特别是非农业收入, 但很难通过外部收入所得促进本土农业经营收入持续增长。二是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虽能改善儿童受教育状况、增强家庭成员健康的经济给养能力, 但也可能造成老人健康恶化以及儿童营养保障不足、心理和行为失范等问题, 进而影响其最终实现稳定脱贫。其原因是,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普遍缺乏提供儿童陪护和老人照料的公共服务机构, 无法提供足够的服务保障。三是劳动力转移能够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教育发展水平, 但对脱贫指标中安全住房建设、“控辍保学”等工作具有负面作用。其原因是, 脱贫任务期限要求和指标化的绩效约束, 造成扶贫任务累加化、手段简单化, 扶贫标准重量而轻质。

针对上述劳动力转移及其生发的问题, 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劳动力供给侧改革。瞄准劳务输出供给侧, 提升农民素质和能力。把握贫困劳动力就业结构矛盾, 落实好东西部协作扶贫、定点对口帮扶等计划中的就业扶贫政策, 以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培训、扶贫技能培训专班、劳务品牌培训等培训媒介载体, 菜单式实施贫困劳动力工种技能培训。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 提高培训质量, 稳步提高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就业水平。

二是创新脱贫绩效长效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机制的导向作用, 抑制精准扶贫推进中的短期化行为。建立以脱贫人口数量、贫困人口收入增加幅度、扶贫产业发展水平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另一方面, 需要建立短期与长期效果相结合的项目验收制度, 加强对项目可持续性和长期实际脱贫效果的目标考核。

三是建立农村公共服务机构及筹资机制。建立融合式的农村公共服务机构, 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服务项目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儿童辅导、老人照顾等。建立以政府财政补助为主的多元化农村养老公共服务筹资机制, 即通过政府补贴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 提供社区清洁、垃圾处理、公共文化等公益服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村组为单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 组织志愿者为老人、儿童提供帮助。

四是实施差别化的扶贫政策。针对深度贫困地区, 有计划地培养一支融会贯通的乡土技术能人, 采用多元化扶贫方式, 促进农业扶贫模式推广。针对不同地理空间的贫困人群,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增强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户脱贫支撑力。如二半山地区可重点扶持花椒等产业, 延伸产业链条, 以改变现在直接出卖原品 (鲜花椒) 的粗放模式;平坝区重点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适度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高山则发展畜牧业、草甸旅游、露营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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