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1.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符合国家关于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条件的。 领取条件: 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事非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年满50周岁。 领取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领取条件: 1.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 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4. 符合本市规定的申领养老金条件。 1.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并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 2. 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之日前(2014年06月26日),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 自2014年6月1日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个人全额缴纳 下岗失业人员是可以通过个人全额缴纳来保持养老保险不断缴的。 暂时放弃缴纳 申请转为居民养老保险 来源:山西工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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