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大事,购房是比结婚还大的事。有人笑侃说,在一些城市购房比找女朋友更难。 所以,小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现象,房产证签谁的名字一直是双方争论的焦点,甚至有的男方家里全资出钱,女方也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所以本质上多大的比例实际上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 你上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出资比例,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首先,这里面最关键的问题是女方母亲的20万是赠予还是借款? 如果女方母亲给的20万是女方的借款,那么从出资比例上看应该是不合理的,毕竟借款将来是要还的,而且是从结婚以后双方的收入中归还,属于双方共同的负债。但是如果女方母亲给的20万是赠予女方的,那么,从真正的出资角度,男方出资6万、女方出资24万,女方出资比例超过76%,要求按照二八比例占八就相对合理,是没有疑义的。正面的分析我们假定女方母亲的20万是赠予,在这个前提下进行分析。 其次,关于男方借款20万的问题,这个问题可能是影响男方出资比例的重要因素 男方可能认为自己的出资是26万而不是6万,所以,男方出资26万对应女方出资24万,出资比例为52比48,大概念上是五五开的比例。可是这里已经明确的是男方的20万是借款,而这20万的借款是需要结婚后用双方的共同收入偿还的。属于双方婚后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虽然是男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结婚了以后偿还,就成了用双方的收入偿还,哪怕是你用自己的收入偿还,并不改变共同偿还的性质。 其三,男方的40万公积金借款的性质影响男方对出资比例的判断 男方可能认为即使是借款也是自己借的,自己借了20万,公积金借款40万也是在自己的名下,所以应该算作自己的出资。实际上,虽然说也可能算你的婚前债务,难道不是用你的婚后的收入偿还吗?所以这部分借款出资虽然是在你的名下,但是也属于比方共同要偿还的,除非你用你家庭的赠予偿还而不用婚后的各种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和其它工资外收入。 其四,关于男方女方的收入差距也是男方觉得委曲的原因 男方觉得自己欠债多、但是自己收入高,男方的收入是每月8000,女方只有3000,所以,自己的借款可以用多出来的每月5000收入偿还。这里有一个基本概念,结婚以后的双方收入都是共同收入,都是家庭财产,不管哪一方多哪一方少,即使一方完全没有收入也是共同收入,双方各有50%的权益,所以考虑这个收入的差距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因此,总体而言,如果女方的母亲20万是赠予的话,二八比例是合理的。(作者:麒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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