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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转移:寿险和年金险(九)

 wjfxh 2019-10-11

上一讲我们介绍了怎样通过理财型保险来解决人生的支出性风险,这一讲我们来看,风险金字塔里最后一层风险,所有权风险。


在说所有权风险前,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财产所有权。按法律来说,我们享有对自己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我们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财产。但这份财产是不是你的?有可能会产生分歧,这就是出现所有权不明晰的情况。


比如说,王坚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在公司蒸蒸日上的时候,家里买了车和房,但为了避税,把房和车挂在了公司名下,但后来公司发生法律纠纷,法院冻结了资产,那房子和车子就会因为所有权不清晰,也被冻结。这样,就会直接影响到全家人的生活。


你可能会说,我就是一个普通人,这种问题跟我没什么关系。其实不是,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也可能遇到这类问题。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王坚强的女儿要结婚了,他给宝贝女儿准备了一套房子作为嫁妆。但年轻人比较容易冲动,结婚两年后又离婚了,那这套房子就要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你看,像婚姻变故、债务纠纷和财产传承这种我们每个人可能会遇到的常见问题,都可能导致财产所有权归属产生分歧。


所以,即便是普通人,如果你已经进入人生的后半程,有了一定的财产积累,也想给下一代提前做些准备,就需要考虑这类风险。


那这类风险应该怎么防守呢?我推荐两个保险工具:终身寿险和年金险。


保险确权的优势

你可能会奇怪,大部人面对这个问题,第一反应可能会想到信托、遗嘱、财产公证等方式,为什么我要给你推荐终身寿险和年金险呢?


因为信托,对资产体量要求比较高,往往都是数千万级别的,还会收取管理费用,这种比较适用于高净值的家庭。


遗嘱,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继承人之间的纠纷,但如果有的继承人认为分配不公提出遗嘱无效诉讼,那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而且中国人习惯老了再立遗嘱,但死亡风险是一直存在的,现实中突然意外死亡的情况还是很多的,财产就会来不及分配。


那保险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呢?就是可以做到三权分立,投保人享有保单的支配权,保险公司拥有保单的所有权,受益人享受到最终收益权。我们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来确保财产的归属问题。


具体怎么做呢?我们还是回到开头王坚强当老板的那个例子,看看他怎么通过保险来做资产隔离规划。


我们可以让小强的妻子给小强投保一份终身寿险,指定女儿当受益人,那小强出现了法律纠纷,资产被冻结,但这份保单是小强妻子名下的财产,不会被冻结,如果这份保单还没有赔付,财产权益是属于投保人的,包括它的现金价值和分红,如果保单赔付了,财产权益是属于受益人的,就是女儿会享有保险理赔金。


也就是说,保单的财产权益只在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转移,始终不属于被保险人。即使被保险人有法律纠纷,也不会冻结这份资产,就起到了资产隔离的效果。


这就是保险在财产确权方面的优势,那它跟财产公证相比,有什么优势呢?


我们来看开头说的小强给女儿准备嫁妆的例子。


如果用公证的方式,小强送给女儿一套房子,房产本写女儿的名字,并且在婚前做了公证,2年后两人离婚,那房子归谁呢?


你可能会说,既然做了公证那肯定是归女儿的,这一点没错,但是婚前公证保护的价值是婚前财产的当时价值,但有些资产是有增值部分的,房子就是这样,房子用来出租所得的收入,或者婚后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用财产公证的方式并不能保障孩子的利益。


那保险怎么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利益呢?


小强不一定要给女儿买一套房子作为嫁妆,他可以买份年金险,把自己设为投保人,指定女儿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这样保单就把所有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分离了,小强作为投保人享有支配权,保险公司享有所有权,女儿享有收益权。


保单固定释放出的现金流都是女儿的,但支配权还在小强手里,只要小两口好好过,怎么花都行,但如果女儿女婿要离婚了,小强可以选择保单停止释放现金流,等事情尘埃落定再继续发放,这样就可以通过保单把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保障女儿的权益。


生前转移

这就是保险在财产确权和转移上的优势,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在实际生活场景中,怎样使用保险产品来实现财产转移。


财产转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生前转移和身后转移。


生前转移,就是当我们还健在的时候,提前为家人提供一笔财产,比如孩子的教育支出、嫁妆聘礼钱等等。面对这种需求,我们通常可以用年金险来实现。


年金险和寿险不同,寿险是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但年金险有两个给付条件,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


通常,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保险公司按年限给他给付一定金额,保障他的生活,直到他去世或合同到期;但身故保险金是以身故为赔付条件,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等到被保险人去世后,保险公司赔付受益人一笔身故保险金。


年金险在财产转移上有两个好处:


一是可以强制储蓄,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提前准备,积少成多,再通过复利和较长时间的滚动,获得比较高的收益。


二是它的收益包含两种,生存金和身故理赔金,生存金是被保险人还在的时候,按期持续地返还他一笔钱,形成稳定的现金流,这样就可以避免家人突然得到一笔财产,而肆意挥霍的情况;身故理赔金是等被保险人去世之后,一次性给到受益人一笔钱。


这两个好处可以帮助我们提前给家人准备财产,通过利息来获得比较高的回报,而且可以持续稳定地返还现金流,不至于大笔资金被挥霍掉。


我见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案例,这位先生算是中产阶层,因为再婚的原因,和现在的妻子、前妻各有一个孩子,他想留一笔钱给到前妻的孩子,但又不想给前妻。


因为孩子还没有成年,他找了很多方式都不太合理,最后选择了年金险的形式,把自己设为投保人,孩子设置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然后把给付日期设定成孩子18岁成年的时候,这样就能保证这笔钱给到他想给到的人手里。


身后转移

说完生前转移,我们再来看下身后转移,主要是规避遗产传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财产争夺和遗产税的问题,通常我们会用到的产品是终身寿险。


其实以死亡为责任的人寿保险都具有财产转移的功能,这里我主要介绍终身寿险,是因为它有两个优势,一是杠杆大,可以用较少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二是终身寿险只能在去世后获得,相当于给家人的一笔专款,而且保终身,不管是因为什么去世、什么时候去世,受益人都肯定会得到这笔理赔金。


很多富豪都是用它来把自己的财产传给孩子,像李嘉诚就是,只要是李氏家族成员,从出生开始就给他投保1亿元保额的人寿保险,这样确保李家世世代代,从出生开始就都是亿万富翁。


那终身寿险是怎么规避遗产传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争夺和遗产税问题的呢?


先说财产分割,咱们中国人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喜欢用口头说的,很多来不及说就突然去世,这就埋下了隐患,财产归属不明确,就会导致家庭财产的争夺问题。


举个例子,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企业家因劳累过度突然去世,他们一般会留下巨额资产,如果这些企业家没有及时立遗嘱,那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他的财产会被分配给自己的妻子、子女和父母。


但是,这笔财产分给父母、爱人之后,如果他们又出了意外,这笔钱会再次分配给他们的法定继承人,财产会这么一路被分出去。这个时候,保险的好处就凸显了,保险是指定受益人的,你指定了谁,钱就给谁。


但财产被分流还不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还是公司的股权,比如一个企业主突然去世,按照继承法,他的股权会被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如果孩子还小,妻子就会是最大股东,就要对企业经营负责任。


那问题就来了,假如妻子并没有运营一家企业的能力,这就会让企业陷入非常大的管理困境。这个企业主奋斗一生的事业,也可能就此衰败,而对他的妻子和孩子来说,公司一旦倒了,生活就会又失去保障,还不如拿走一大笔钱落袋为安。


但如果当初公司给这个企业主上了高额寿险,指定了其他股东为受益人,当他因为突发事件死亡时,这笔资金就可以作为专款用来回收妻子手里的股权,那妻子和孩子也能获得一大笔现金补偿,可以用来过好以后生活。这样,既保证了这位企业家的妻子孩子未来生活有保障,又能保证企业的经营存续不会受影响。


另外,在很多地方继承遗产是要缴遗产税的,而且税率还很高。很多人因为缴不起遗产税而没有办法继承巨额遗产。


比如大家都知道的张国荣先生,他生前积累了3亿港元的资产,但按照香港的税法,遗产继承人要想拿到这笔3亿遗产,就必须要先上缴4000多万元的遗产税。


好在张国荣很早就购买了多份保单,他去世后,继承人获得了3000万至4200万港元之间的赔偿,刚好可以用这笔赔偿来缴纳高额遗产税。否则,这份遗产都没法继承。


本讲小结

关于生前和身后转移,我们就讲到这。


这一讲我们讲了,在现实生活中,财产转移和财产确权是引发所有权风险的主要原因,用保险来应对这类风险的优势在于,保险是可以把所有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分离的。这样,你就可以通过不同的保险形式把钱给到你想给的人,以及决定什么时候给、给多少、给多久和怎么给。


思考题

关于财产确权和财产转移,你还有什么哪些问题?欢迎你在留言区向我提问。


下一讲,我们来梳理下我们的防守体系还有哪些风险缺口。


划重点

保险怎么帮你应对所有权风险?

1.保险确权。你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来确保财产的归属问题。

2.生前转移。你可以用年金险的形式,把财产的支配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3.身后转移。你可以用终身寿险的形式,把自己的财富给到想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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